第一百三十七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2》(5)
第一个女人在人生的中途,我迷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之中……我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在昏昏欲睡的当儿,我便失去了正道。
——《神曲》“地狱”第一篇
“你叫什么名字?”
“林红。”
“年龄。”
“二十一岁。”
“犯的什么罪?”
“流氓罪呗。”
“判了几年徒刑?”
“一年又四百六十天。”
“我是问几年?”
“你是傻瓜还是白痴?你不会计算?”
嗬,厉害!这就是我接触的第一个女囚。
她大大咧咧地坐在我的面前,尽管着一套深蓝色的劳改服,头发也有些零乱和肮脏,但还是看得出是个外形很美的女性。终日劳作在太阳之底,但肌肤并不见黑,只是微微有些泛红而已。瓜子脸。一弯淡而细的柳叶眉。直鼻。玲珑小巧的嘴……并且,这一切又恰到好处地排列、组合在一块,给了人一种和谐的美感,只是那双眼睛有些浑浊,使人有足够的理由设想,她曾有过放荡的昨天,而给人留下了一份淡淡的遗憾……她对我这位陌生男子的来访,既不感到惊讶,亦不感到惶恐,为了表示她的泰然和不屑一顾,修长的双腿有意识地在地板上弹动着,看那要紧不慢的节奏,似乎在内心里哼着一首情歌什么的,而那双眼睛呢,却在天花板上看来看去。
“林红,你不想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又问。
“什么人?他们带来的都是天底下的良民,”她嘲弄地看了一眼陪着我的小谭,“良民先生,有事就直说啰,是闲得无聊,想找一个女犯人开心,还是你这奶油小生看中了我,纳我为妾?”
小谭脸色一片铁青,欲发火,被我的一个眼神制止。我出示了作协会员证:“看得出,你很有个性。”
她微微一愣:“怎么,想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好让天下的混账们作茶余饭后的消遣?”
“恰恰相反,我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他们不曾认识的东西。”
沉默。
“愿意合作吗?”我追问了一句。
“你要我说什么?”
“说你的经历,其中包括你的不幸、你的罪恶、你的过去和你的今天。”
她的眼睛突然从天花板上移向了我,那儿有一束愤怒的火苗往外蹿着:“我一定得说吗?”
“我重申一遍:我希望你合作。”
“好,请听清,无聊的作家:我无可奉告!”
采访她之前,小谭就对我说过,这个女人简直是恶魔,她不会告诉我们什么的,果然名不虚传呀。但有趣的是,她越不想说,我就越想听她说,这大概可算是写小说人的“个性”吧,她的谩骂与嘲弄加倍地增加了我敲开她心灵大门的兴趣和决心。于是,我又企图用另一种谈话话题打动她,说道:
“林红,采访你之前,我见过你中学时代的几位同窗,他们告诉我,你有着值得骄傲的昨天。初中时代,作文两次在全市夺冠,其中一篇作文的题目叫“啊,未来,属于我们”,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闭住你的嘴,闭住!”她疯狂地叫了起来,“我不愿回忆,不愿,你听见了吗?”
我仍然继续说道:“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自信,诗属于我们,鲜花属于我们,白云、蓝天属于我们,因为我们将是工程师、将是诗人、将是外交家、将是将军,因为我们有一腔青春热血,因为我们将拥抱未来……’多美呀……”
“你为什么不让人轻松一些?为什么?你为什么……”歇斯底里的喊叫之后,她眼里涌出一串晶莹透亮的泪点,且顺着脸颊向下缓缓爬动……啊,她还会哭!
我的心为之震颤了:属于她的世界一定积蓄着深沉的悲哀。
“我们能谈谈吗?”
她沉默着。
“你父母经常来看你吗?”
“不,他们死了,全死了,死得一个不剩了!”
“什么时间死的?”
“一万年以前,懂吗?一万年以前!”
坐在一旁的小谭终于火了,“呼”地站起,厉声喝道:“林红,你不要太过分了,谁让你说谎的!”
她一点也不示弱,亦跳了起来:“姓谭的,见鬼去吧,真正的坏蛋是你们!”说罢,竟转身不辞而别,随便小谭怎么呵斥,她头也不回,离去了。
“我有些不冷静,不过,我说过,这女人不好对付。”小谭摇头叹息道,“胡达同志,我们还是去看看她的档案材料吧,也许,你可以从那儿得到一些东西。”
路过一个形似礼堂的房子,我听到了一片熙熙攘攘的闹声,间或还有一两声悲惋的啜泣,我诧异,问:“小谭,这儿怎么啦?”
她皱了下美丽的眉头:“今天是探视犯人日。”
“一月几次?“
“一次。”她似乎突然记起了什么,“啊,我记起了一个人。”
“谁呀?让你大惊小怪的。”
“何夫。”
“他是谁?”
“自称是林红过去的恋人,”小谭也觉察到了她的说话方式有些可笑,解释道,“林红送到这儿已经有一年多了,这段时间里,他几乎没有间断过看望,有看望日,则有他的身影,然而奇怪的是,林红一直拒绝和他见面,有时管教干部把她催烦了,她干脆大叫道,‘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家伙,你们把他轰走好了!’搞得我们不知如何是好,一个说他们曾经恋爱过,一个却说根本不认识他。莫名其妙。”
“就是说,林红一次也没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