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1》(77)
三、盗贼“集锦”“黑户人口”怀着灿烂的希望涌向都市,但都市并非是他们想象中的“黄金宝地”。在芸芸众生的躁动下,都市生存空间其实是十分狭窄的。为了就业,为了有一碗固定的饭吃,城市里的每个人都使出了浑身的解数,首先他们将眼睛盯上了高等学府,勒紧裤带,冀图将子女挤进它高深的门槛内,当这一希望被事实打破后,他们又开始寻找目标:电大、函大、业大,技校、职中,乃至五花八门的培训班……然而,家长绞尽脑汁,孩子拼尽全力,获得的东西仍然是那么少,于是,一批又一批待业青年出现了。可是,他们要生活,要生存,于是,一批又一批青年个体户也就应运而生了……
城市人就业如此艰难,而企图通过涌进城市过上花天酒地般生活的“黑户”们谋生之道便更为窄小了。他们没有户口,但他们要工作,他们没有粮食指标,但他们要吃饭。当“工作”与“吃饭”最终在他们耗尽心血而未对他们发出一份怜悯的微笑时,他们的良知丧失了,变态地开始向社会索取,于是乎,“黑户”的行列中出现了卖淫者,出现了诈骗人物,但出现得更多的却是盗贼的魔影……
盗贼之一:
程子良,洪湖市某乡人。祖辈三代以做木工为业,可谓木匠世家。十五岁高中毕业辍学,跟着父亲学艺,三年后出师且也带上了两个比他更小的徒弟,形成了一个“师徒班”。他们年龄虽小,但人愿吃苦,手艺又做得精细,在家乡数十里内外颇有信誉,因而,一年四季生意算不上十分兴隆,但也并不清淡,年底结算,人平收入怎么也下不了四三千的,很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亲们眼红。
程子良却飘飘然了,以为“手艺在身,走遍天下事竟成”,又听人说,城里人做家具比乡下价格更好,于是乎,便起了闯武汉的念头。其父身老病多,早在家中安度晚年,一生闯荡江湖,自知异邦辗转之苦,但百般劝阻无效,便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这些年人心不古,长辈的威严在淡化。耳光使程子良顿生愤怒,毅然带徒弟出走,非要闯出个“名堂”给老家伙看看!
那是一九八八年五月。
武汉的五月,已经热得袭人了。程子良师徒三人肩担走巷,露宿街头,一个月工夫眨眼过去,肩上被磨掉了一层皮,脚下起了一串泡,但终因盲流到武汉的下江木匠多如牛毛,并且又受江城人格外青睐,生意一笔也未做成,便干脆效仿下江木匠在武胜路家具商店旁边的小巷口守株待兔了。两个月又过去了,除被人请去做了一个书桌外再无其他“造次”,而身上所带的钱财却濒于“坐吃山空”之危,他想起父亲的“教诲”,感触颇深,但又不愿行囊空空、疲惫不堪回家,无颜见江东父老,便召集徒儿们说:
“我们该怎么办?”
徒弟们说:“回老家算了,向老师爷认个输。”
“不,这样两手空空回家,叫我日后如何见人?”
“那你说该怎么办?”
“偷!偷一笔钱后回家,对人我们便讲是赚来的!”
“偷?抓住了可不得了。”徒弟们打了一个寒颤。
“不偷你就滚蛋,我也没有你这个徒弟!”
那两个徒弟手艺还未学成,自然不敢拒绝,只好默认了。
“我穿街走巷时观察过,武汉和我们那儿不同,上午八点以后一般家里都没人了,撬门扭锁准成。”
第二天,他们三人,一个在楼下放哨,程子良带一徒弟上了宝丰路一栋七层楼宿舍。先上最高一层,按响了门铃,片刻门开了,出来了一个长者,程子良见有人,不慌不忙地把早想好了的对策拿了出来:
“啊,老师傅,这儿是陈东的家吗?”
老者摇了摇头,复关上了门。
他们赶紧下了六楼,门铃按响一分钟后,无动静,他们判断此家无人,便用带来的工具把门撬开了……
之后,又下五楼……
然后,再下四楼……
一个小时过去了,这七层楼的宿舍被他们撬了五层七家,偷窃现金约两千余元,粮票一千余斤,金项链一条。临离开宿舍时,又将一楼20英寸未开封的黄河牌彩电抬走……
次日凌晨,他们满载“胜利果实”,准备乘轮船回家,却在码头上被值班民警抓获归案。
当然,盗贼的目的不会是如出一辙,就像他们盗取财物采取的手段一样。有的是撬门扭锁,有的是爬溜筒,有的是翻窗入室……如果说程子良因为面子或者说为生活所逼疯狂得不能自制而当贼,那么下文中将要出现的王苕货君的疯狂则出自对“黑人”尊严的神圣“维护”。据说,这个王苕货君被公安局抓获以后,他所在的那个油漆工程队为他壮过行,为他这个平时看上去和他名字一样有几分迟钝而麻木的家伙忽地脱颖而出激动得热泪盈眶。那么,王苕货到底干了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其实,他只做了一次贼……
盗贼之二:
一九八七年八月的一个中午,成都居民冯华清家里好生“热闹”,妻子和儿子的哭声,派出所带警报的摩托车的鸣叫声,以及看热闹赶场子的人的吆喝声,唏嘘声搅和在一起,嘈杂沉重得可以,如同是从一台破旧的钢琴上滚落下来的刺耳的旋律。
这儿到底发生了什么?
盗贼的铁蹄刚从这儿无情地踩过?踩得也够凄凉的了:彩电、电冰箱、录像机、全自动洗衣机、音响,还有两千元的现金,全部不翼而飞!案件而且发生在大白天上午九点左右!冯家能不哭爹叫娘?!这累累家什是他们夫妻在工厂勤扒苦做、努力积攒了数年心血的全部呀!
盗贼这般如此胆大妄为激起了公安干警的愤慨,他们走访冯家邻居一老太婆,她说:是两个年轻伢踩着两辆三轮车装走的。当时,她还问过这在干什么?他们回答得极认真极大方:“冯华清这小子高升了,当了大科长,分了新房,我们是他厂里的工人,为他搬家来的。”老太婆信以为真,还为邻居的高升卖过力——帮忙扶了一阵三轮车……
“这两伢什么长相?”
“蛮高的,有一个脸上长着蛮大一块黑痣。”
“黑痣?“冯华清震惊得睁圆了双眼,半晌后突然大叫了一声,”是他,肯定是他,那个乡巴佬!我,我要揍死他!揍死他!”
其实,一切就是因为揍过!
一个星期前,他下班回家,骑车顺解放大道下行,在一个拐弯处突然与另一逆道而行的骑车者相撞,于是,发生了一场争执。
“格老子的,瞎了狗眼?”冯华清三十六、七岁了,但为人脾气暴戾,此时有理,更是不让人,大声吼道。
“对、对不起……”那人操一口乡下话,但态度却极诚肯。
“妈的,土包子进城,横冲直闯!”
“大哥,您别骂人,我赔不是还不行么?”
“骂人?老子还要打人呢!”
冯华清声落拳到,那乡下人脸上立即隆起了一块肉团。接下来,又是一拳,再一拳……罢了,冯华清像没事一般,跳上自行车拂袖而去,但他清楚地记得被打者的脸上有一块偌大的黑痣……
派出所通过暂住人口登记册,当天下午就确定了长黑痣的人便是来成都做油漆工的王苕货。可惜的是公安干警还是晚了一步,他们赶到王苕货所在的那个工棚时,那些盗来的财物除一部分人民币被变成菜和酒外,其他物品均已“玉碎珠破”、“灰飞烟灭”矣!残骸碎片狼籍,一片惨景!而数十名油漆工喝酒划拳之声却盈耳绕梁,一浪高过一浪,他们为王君之大胆之勇敢到骄傲呀!
盗贼窃物俱用之或变卖之,王君何以如此呢?在公安局的预审室内,他交代了他作案的动机和作案过程:
那日,他在大街上不明不白地挨了冯华清一顿好揍,心里好生愤怒,便思忖这家伙是在欺他是“外地人”“乡下客”。他好歹在农村读完过初中,晓得自尊心这玩意儿,因而直觉“人格”受侮,爷们来城里睡低棚却做着美化城市的事,而且又只能赚几个小钱,城里人享尽了清福,还他妈不知好歹,于是,他这一年半载来在成都受的许多窝囊气一股脑涌上心头,气便不打一处来,再接下去,脑子里便跳出了人急了时常会想到的两个字:报复。他扶起车子,掉过头,悄悄地跟上了冯华清……
这天,他记下了他的家庭地址。
第二天清晨,他又赶来尾随他一起上班,摸清了他所在的单位。
后来,又凑上前去找门卫打听,又知道了他的名字……
于是,便于昨天上午在一狐朋狗友的协助下,把冯家给“踩”了,干干净净地“踩”了……
苕货君“踩”得干净,“干”得痛快,“玩”得扎实,自然,大牢就少不了蹲的了,然而,他大白天行盗,影响恶劣,使无数平民听之战栗,见之惶棘,留下了一个深沉的思考题。其实,人们应该思考的也不是这起盗窃案的本身,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骄傲得如同真龙天子般的都市市民们也是不是该思考一下自身呢?有高明者分析王苕货犯罪,以为是性格与心态变态所至,也有身上多文学细胞者不以为然,谓之“复仇”与爱情一样,实属永恒的文学主题,不必多怪。前者还说得过去,后者则不敢恭维。不过,如果超越法律而言此案,不管属于哪种目的,苕货也就情有可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