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1》(67)
三、少年犯在行动前面提到的少年乞讨队的乞讨方法,其实只是他们众多的“花样”中的几个例子而已。如果概括之,就可谓五花八门,千般风情,林林总总了。舔盘子的扫厕所的拜干爹干娘的或者干脆挨家挨户敲门索要的,应有尽有,花样百出,而由于乞讨无术或感到乞讨“味口太淡”者进而演变成直接犯罪的少年也大有人在。
有犯罪学研究者对中国城市的犯罪现状作了如下概述:1.流动化,即政法部门和新闻媒介所称的流窜犯罪;2.低龄化,即人们习惯称谓的少年犯;3.智能化,即随着文化的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工作的普及,青少年罪犯者的文化水平提高,且把学到的技能运用到施实犯罪的过程之中。
4.暴力化,即劫机、盗枪、炸派出所、枪杀民警以及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银行等犯罪行为;5.集团化,即犯罪份子有组织、有部署、甚至有纲领的集团犯罪;6.系列化,即系列犯罪,也就是罪犯反复采用一种手段,在不同的地点实施犯罪;系列犯罪中,最为典型的有系列盗窃、系列诈骗、系列淫乱、系列伤害等等。而这六种城市的犯罪现状,“黑人”几乎全部拥有。但在本章中,笔者只想仅就犯罪“流动化”、“低龄化”、“系列化”,对“黑人”中的少年犯罪一些探讨。
据武汉市公安局统计,一九八七年十八岁以下的犯罪人员约一千四百八十人,占全年犯罪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八;一九八八年十八岁以下的犯罪人员约一千六百零七人,占犯罪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再根据《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报道:某省一九八四年查获青少年案犯约一万名,其中少年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一九八五年查获青少年犯罪约一万一千名,其中少年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九,一九八六年查获青少年案犯约一万名,其中少年犯占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三。以该省统计数为参照基数,根据移动平均值法预测,一九九0年的青少年案犯为二万一千多名,其中少年犯将占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点六。
这个数目是惊人的。但我们没有更多的理由对此产生丝毫的怀疑。
一九八九年年初,某沿海城市,两月内连续发生了十一起入室强奸案,轰动了全市,轰动了全省,乃至轰动了全国。当然,也震惊得该市最高执法官拍案而起。这位政法委书记对公安局长下了最后一道通牒:一个星期内此案破获无望,请自动摘下你头顶上的代表着国家尊严的蓝盾!
于是,一时间该市大小案件缓办,一万多名干警倾巢而动,码头布暗哨,车站搞盯梢,户籍搞摸排,刑警蹲“重点”、局长守电台……
三天后,罪犯终于落入法网。
可惜,罪犯给摩拳擦掌的法官留下了无限的遗憾:三个罪犯均属少年犯!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仅仅十五岁!他们每次作案都是用黑纱紧裹着脸部,让受害者无法辨别他们的真实年龄和狰狞面目。
罪犯该杀头。可是罪犯的年龄还不到法定年龄。最后只能把他们送进了“少管所”。
法律,在这儿受到了嘲笑和玩弄!
这三个少年犯都来自偏远的农村,可是,他们都在这个都市中“步履艰难”地跋涉了三五年。他们从拾破烂、舔盘子开始,进而发展到偷窃,抢劫,最后“苦难的生活”让他们纠集到了一起,制造了这起轰动朝野上下的暴力大案。
民警在深挖他们犯罪根源时,他们回答得很轻松也很“简炼”:他们只是在对录像和书籍上描写作简单的模仿。
可怕的大众传播媒介的负面效应!
电子信息时代,也是大众传播空前繁荣的时代,除传统的书籍、报刊、广播、电影之外,录像、电视、录音等也以形式上的形象性,依靠色、声、形、情来表达人们对社会态度,生活方式的意愿,而那些黄色的东西,当依靠电子时代的先进传播方式流入社会时,就必然成为这些还不懂得生活为何物人生为何事的少年的陷阱和误区!
大众传播“偏”与“正”何其重要!何其关键!
如果说这三个少年犯是“黄色文化”的受害者,那么,下文中即将登台的盗贼少年尹少峰则又是所谓犯罪小说、惊险武打片,暴力、恐怖、怪诞、庸俗和胡闹的“大众文化”孵化下的畸形产儿。
尹少峰可是盗海高手,如果谁心血来潮想为世间盗贼列部“辞典”,他可就是首当其冲了。
他自一九八七年四月流窜到武汉后,采取爬溜筒入室,撬门扭锁等手段,先后在洪山、武昌地区的三大单位,即大机关、大专院校、大科研单位盗窃作案五十七起,其中大案十六起,贵重物品折款三万余元,现金及票证七千余元。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五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至此,在武汉盗窃历史刚好一年,平均一月作案四点七起,可谓频率快,效益高,“稳产高产”。他虽属流窜之列,但他在武汉的一年里却是流而不窜,实际上已成为武汉“黑户人口”之一。他之所以能在武汉有恃无恐,肆意行窃,首先,他拥有了一个隐身“据点”和一个合法“身份”。
他流窜进武汉后,先在武昌南站、大东门、洪山一带盗些杂物,诸如铜铁、衣服、自行车等,销赃后上餐馆、酒楼挥霍,于是,游荡中结识了小东门个体享乐旅社的老板余延斌。尹君可谓独具慧眼,见余老板爱财如命,便适时洒点“麻风细雨”,小恩小惠,投其所好,或把盗来的衣服、自行车等物送他,或把窃来的收录机、电子计算机廉价销赃给他,企图博得余老板的好感后,以他为依靠,在武昌稳住脚跟。不过,此君真正打动余老板之心的是发生在八七年五月份的事;尹盗窃露馅,被武昌公安分局收审,因只字不提“享乐旅社”的不法问题,从而备受余延斌的赞赏,称之为“够朋友”,视之为座上宾,于是乎,尹君摇身一变成了“享乐旅社”的一名职员,从此便以旅社服务员的合法身份给附近某派出所等单位运送食品,混熟后,又在派出所“顺理成章”地办了张暂住证,并以每月三十元在武昌xx街xx号租取私房一间……
于是他便成了合法的“黑户人”。
白天吃在“享乐旅社”,晚上将作案赃物放在住所隐藏,并不断从火车南站勾来卖淫妇女,无度挥霍,过着花天酒地、奢华糜烂的生活……
尹少峰何处人氏?哪来如此“本领”?
笔者翻开有关他的文字记载,不觉此君的确不简单!可谓久经沙场,百炼成钢。
他本出身于湖北蕲春县一个农民家庭,自幼便顽皮得走火入魔,十四岁才读了四年半书,小偷小摸之天性,那年月就已“小荷才露尖尖角”了,自然也就常遭父母打骂。他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何必赖在家里挨霉受气?于是乎离家出走到了武汉,过起了舔盘子、当“干儿子”的游荡生涯。
一九八四年偷扒货车,混乘轮船,先后流窜至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上海等地,两次被当地民政部门收容并遣送回乡。不久,再次流窜广州,偷渡香港,在当地茶场劳动了三月……
“漫长而曲折”的人生经历,使此君不断吸取“营养”,炼就了一身虎胆,也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社会上有的是钱,但不偷不抢钱又不会从天上掉进荷包;世界上什么都是假的,钱才是真家伙;世界上没有什么真本领,把人家的钱搞进自己的腰包才是真功夫。但他也更清楚,一切又不能盲目从事,不然会吃尽苦头……
打那起他以“享乐旅社”服务员身份留心与公安人员接触,从中窥探到了治安联防巡逻的民警和民兵的活动规律,便把作案的时间选在了半夜十二点至凌晨二三点之间。作案后马上离开现场,但离开现场后又不急于回家,把作案工具扔掉后,到附近躲藏起来,待到天明,再搭头班或二班车回“据点”。用此君的话说,半夜拎着东西回家,容易受人的盘诘,天明时分上早班人和赶集人多,他可以鱼目混珠,巧妙“过关”。
他选择盗窃单位:一般是大机关,因为那里有钱,而且治安防范漏洞甚多。
他作案的范围分为三线:关山一线,水果湖一线,南湖一线。
他作案习惯:提前出发,先观察“蹲点”、选好目标,然后到附近玩一会或看场电影,然后下手……
他作案工具:一般固定三种,即起子,凿子,微型电筒。
他作案方式:一般也为三种,即翻窗入室;爬溜筒入室,撬门入室。
他作案形式:单个行动,孤军作战,免被人多遭同伙“水了”。
他作案索取的目标:主要是金钱,偶尔也搞点高档商品,譬如一次在省农科所撬了五个屉子,搞了一千五百余元现金,发现有一个日产高级照相机,于是也顺手拎走,卖了九百余元。
他销赃点也形成了固定网络:一是卖给窝主余老板。前年夏天,他在省农科院盗了部录相机、三部照相机就全廉价地拍卖给了他。二是卖给住在小东门附近的舅爷家;三是卖给陌生人;四是运到广济梅川镇老婊家里……
小小年龄,神通广大,瞒天过海,有“张”有“弛”。问及“绝招”何处学,侦破小说电视皆“老师”。
于是,笔者想起了一个在社会上流传甚广的笑话。大名鼎鼎的侦破小说家汪某,因故事编得怪诞离奇,情节写得虚实有致,手法用得新颖奇巧,倾刻间,便成了个体出版商、集体音响录像公司的抢手作家,声誉鹊起,财源也滚滚而来。两个年头,七百余天,他便从一个寒碜的教书匠一跃而成富翁,拥有了一座郊外别墅、一连串崇拜者加情妇,自然,现代化家庭设置更不在话下,应有尽有,百无一缺,装点得似别墅如宫殿一般辉煌……
一日,他从外地采风归来,发现别墅被盗,录像机,彩电,卡拉ok,高级音响不翼而飞,别墅“内核”掏空,唯存搬不动的桌椅沙发……他惊慌之下,急忙“勘查”现场,虽使出了全身解数,用尽了编小说之全部技能,仍未发现罪犯留下来的一点蛛丝马迹;门上没有撬动痕迹,桌椅上没有指纹脚痕。困惑之余,萌生了报案之念,但很快又被另一种臆念吞没:我汪某炮制侦破小说,全市、乃至全国早已久负盛名,此事外漏,岂不贻笑大方?于是汪大作家思而久之,决定闭门谢客,拒绝拜访,包括情妇在内,然后炮制几部长篇,堤外损失堤内补。金钱区区,岂算石破天惊?就在他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提炼”更为精彩、更为动人的主题时,他收到了一封来信。信的大致内容是:尊敬的汪老师,我是您的崇拜者,也是您未见过面的忠诚的学生。您的小说写得真棒,我是每篇必读,而且,每次受益匪浅。我用我在您的大作中学到的东西,在您的别墅里“初露锋芒”,不知干得是否干净利索?我想,您是不会愤怒的,我想您一定会说我是一名合格的学生的……
这的确是则笑话,但却是一则严肃的笑话!每个有良知的公民,读完尹少峰的“故事”,再来听这则笑话,都会发出一声疾呼:汪大作家,请折断你的神笔!可惜的是,在商品氛围的冲击下,又何止一个汪大作家呢?李大作家,胡大作家,张大作家……大有人在!
犯罪是人的行为,而人是文化的载体。
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认为:“文化是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从学习而得到的所有事物。”因此可见,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有抑制犯罪的一方面,使人们知廉耻,明礼义,使人陷于犯罪的机会减少;同时文化的传播也有增加犯罪率的一面,不良的文化诱因常使人道德沦丧,精神颓废,而增加犯罪的危险性。尤其对于尹少峰之类的“脱缰之马”的少年而言,显得更为后怕……因此,大众文化的传播者们,您下笔之前,是否多想我们的后代呢?但愿尹少峰之类的黑孩子,能唤起您对未来的忧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