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1》(32) - 刘爱平作品选集 - 刘爱平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八十五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1》(32)

三、双簧戏:洋人偷税忙

自改革开放以来,偷税漏税对于中国的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而言,是个塞而不止的黑洞,有顺口溜道:“赚钱靠行贿,发财靠偷税。”又曰:“偷税九十九,漏税人人有。”可见偷税漏税之疯狂,已使国家蒙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其实,在中国偷税漏税的何止是国民,来自所谓法治国家的外商们以及由他们把持的独资企业,偷税漏税之风照样盛行。中国良好而优惠的投资环境,使不少投资者获得了巨额利润,但这并没使每一个洋老板因此高悬良知,而是见利忘义,无视中国的法律,大肆偷税逃税,致使中国的利益遭到破坏。

‘洋人逃税,中国在流血’,一个名叫京民的作者曾以此为题,借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之口披露:“目前,涉外企业偷、漏、避税严重。仅深圳市,三资企业偷税面就达60%,其主要手段是转移利润……”该文针对此,列举了一个事例:一位在中国做生意发了大财的洋人,将一辆“蓝鸟”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中国情人。美丽而聪明的中国小姐却又提出了随他出国的要求。洋人说:“出国干什么?中国的钱好赚。你看,你不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蓝鸟’吗?”小姐疑惑,问:“为什么说中国的钱好赚?”洋人意味深长地笑了:“这里条件优惠,另外,我在对付税收方面有很多办法。”

一语道破天机。

洋老板不仅在发中国投资环境优越的财,不仅在发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财,也在大发偷逃中国税收的财。

这位洋人毕竟还算是含蓄,即便说话也是点到为止,其听众不过是他的情人,不能算胆大妄为,而有一位港商偷逃税收被税务局处罚后,竟当着税务官叫喊:你们简直太过分了,到中国做生意,不偷税来干什么?

真可谓猖狂之极,也滑天下之大稽!

有人当场质问:难道投资合约上有允许偷税之条款吗?那港商答:我不管,反正偷税的不是我一个商人。他们能偷,我为何不能偷?

振振有词,一派“光明正大”。

在这派“光明正大”中,我们看到的正是国家税务局官员透露的洋老板偷税逃税百分比的正确与权威性。

那么,洋人偷税漏税其招数知多少?

悄悄扩大其产品在中国的内销,走类似于“地下经济”的道路是他们的招数之一。

我国为吸引外资,对外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其进口的原材料全部免税,因此规定,生产的产品应全部外销,否则这种低成本的产品就会严重冲击中国市场。但中国政府为了方便有些外商应付水电及职工薪水费用,也破例让他们在国内销售其总产品的1%或更大的一些的数量。然而,有些外商不但不好自为之,却借机扩大国内市场,或者干脆走“地下经济”的黑洞,少开票证或不开票证,其税则按国家批准的内销标准缴纳。如此一招,就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巨额利润!

转移利润巧妙运筹是洋人偷逃税收的手段之二。利润产生后,将其投资到假合资企业中去,再由其转移到国外的账户上,或者将所得的利润款项,让对方作为还款抵进。如此一招,既可以得到那些想方设法想增加本地区在三资企业数量的官员们的称道,又可以安全稳妥地将应缴的税款括入私囊……

改换门庭,变换招牌,化整为零,出奇制胜则是洋人偷税漏税的手段之三。

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外商来我国投资,新办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可享受减免征收所得税的优惠。”但这一优惠的规定,也给了不少贪得无厌的洋老板许多发更大横财的联想。于是乎,某些洋人在临近第五年时,便匆匆改换门庭,换汤不换药,以求得继续享有免税的优惠。如此一招,可谓“钱”流成河!

搞假报表,做两本账目,瞒天过海,招摇过市,则是他们偷税逃税的又一招数。

此招数不新鲜。有人说这是洋鬼子从中国人手里偷来的。此话也许不假。但中国有句俗话,叫着“带会的徒弟打师傅”,又曰“青出于蓝胜于蓝”,于是乎,便有洋人们在中国人传统的招数上“发扬光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形成了洋人偷税逃税的有一个“黑洞”。

而正如这“黑洞”一样,洋人逃税的招数实际上也是没法说得清清楚楚的,但仅就如此几种就令中国税务官头昏脑涨了。

于是,我们就必须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仅凭人生地不熟的洋人们自己的“能耐”,他们能够达到如此“潇洒”偷税逃税的境界么?中国聘员——他们麾下的兵卒是否充当了他们的高参?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洋老板有钱,他们可以使你富裕,诚恳的效忠者,他还有能力将你送到西风欧雨中去飘摇一阵;反之,你将失去一份发财致富的机会,诸多冀图实现的梦也可能会变得一片粉碎。

看似情有可原,但国人真的能够原谅吗?

我们不妨来听几个故事,从他们的生存状态中,来看看这些假洋鬼子的人格和尊严。

成都有家独资企业的日本老板,他把同中国税务部门巧妙周旋当做一种乐趣,颇有点像瘾君子,每笔生意形不成一个偷税的“黑洞”,他就会感到有一种失落,并由此激发出生理上的病理痉挛。于是为了减少这种病理痉挛的反复出现,他便对他的财务部主任,一位刚从中南财大毕业的大学生许诺:你若能把账目做得天衣无缝,滴水不进,你将从成功地偷税款中获取10%的奖赏费。

对于只带着知识财富走进社会的大学生来说,这可是一个类似于天文数字的物质财富。这位年轻的主任果然大有作为,成功于他只在举手之间,而他亦从老板的指缝间滴下的“夜雨”里,获得了一种甜美、丰厚的滋润。但过于稠密的“夜雨”,在某一天终于使他惧怕了,惧怕又激发出了他作为中国人的良知,于是,他英雄豪杰般地走进了税务局……

日本老板受到了中国法律的制裁:罚款。但他也没忘记带上罚款单据的同时再玩一次他骨子眼里的狡诈和圆滑:你们税务官使我懂得了许多东西,而本公司的财务部主任则是我这次能受到教训的中介人物,我一定会重重地奖赏他,他不但保护了中国法律的严肃性,而且从长远上维护了本公司的利益……

当天,这日本老板就召开了职员大会,以五千元人民币作价码,重赏了财务部主任,并说,今后不管是谁,只要做出了于公司正轨发展有利的事情,财务部主任就是榜样。

真诚可动顽石。

但正当中国的税务官对他“痛改前非”的行动刚刚开始表彰的时候,那位受过嘉奖的财务部主任被老板莫名其妙地解聘了!

这日本老板真的准备“洗手不干”了吗?那只有用时间来评说。

——税务官如是说。

洋老板喜欢“汉奸”,而不喜欢“爱国者”。

——有聘员又如是说。

但依我们看来,这位财务部主任悲就悲在他既没有当成死心塌地“汉奸”,又没有做成彻头彻尾的“爱国者”。他是一个“变节者”,于老板于国家皆是如此。

不过,他并不怎么在乎人们的指东道西,因为他已从成功的偷税奖励中得到了一笔在“普通”岗位上绝对得需要劳作一生才能获取的财富。他对朋友说:够了,足够了,我将用它来办一家自己的公司,跟洋人办事多年,我已经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想必,偷税逃税就是学成的东西之一。

我们再听一个故事:

a公司总经理b先生,在中国办了四年企业,可谓一路春风得意,生意愈做愈红火,钱愈赚愈多,但到了去年五月份,他突然感到有些焦急了,甚至是痛苦。病根所在,无非是企业免税期已过,半征收期“寿命”亦屈指可数。只要再过一年,就得全额征收,这就意味着在中国这块油腻腻的土地上获利额将猛减。商人图的是利润,洋商人远涉异邦,利润更是他们最高的追求,b先生能不急不躁么?

他把即将来临的全额征税日,称曰“黑色的星期五”。于是,在“绿色星期四”,他主持召开了公司“白领层议政会议”。在会上,他宣布:谁能炮制出一个让公司继续免征税收的方案,谁将出任公司的副总经理,无论是“洋人”还是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绝对平等。

有诱饵,就有鱼上钩。

于是,两天后b先生的案头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方案。有“洋人”的,也有中国人的。可“洋人”的建议被他逐一否决,而一位中国聘员的方案却使他精神大振,仿佛是一个在沙漠跋涉数日后突然看见一片绿洲的苦行者,他提笔一挥,在方案的上角写下了力量千斤的四个字:优先考虑。

此方案是如何打动洋老板的?说穿了,它妙就妙在它可以以扩大再投资的幌子,使热衷于外商投资的中国官员轻而易举地走进它设下的圈套。

其实,无论把它称之方案也好,或称之圈套也好,一切都很简单:将公司下属的几个车间变成独立的公司,形成独立的实体。如此这般,便可重新登记,也便可以继续享受5年减免优惠。

这一方案很快开始了实施。

报告打到市府有关部门。既然是扩大投资,上面当然从快批复,并在一次茶话会上,b先生得到了这个部门的表彰。

前后一月,几个车间,摇身一变,就成了几个合资公司。而那位想出此绝招的中国聘员也因此坐上了“副总”的宝座——b先生的确很讲信用。事后,这新上任的“副总”对人讲:此招的出台,得感谢那年月里打游击战的战略技术:化零为整,深入敌后,各个击破……

然而,征税部门在征税过程中很快发现,这几家新成立的公司,并非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股东比例、经营范围以及债权债务与总公司一脉相承,完全就是一个企业。

事情很快就一目了然。所谓成立新的公司,实际上换汤不换药,其目的无非是想由此达到减免税收的目的……

中国政府部门“下海”,出现了很多翻牌公司。由此看来,这也绝非是中国人的专利,“洋人”亦颇精于此道。不过,“洋人”毕竟没有中国人聪明,这一高招终究是中国聘员思维下的产物。

国家的税收就这样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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