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好说!我叫林御风
第12章好说!我叫林御风
乌赫枭与呼衍潇谈话中提到的纳吉城,又名吉格朗,意为“山神垂青之地”,是赤岩国西境的首府。之所以说它受到山神的眷顾,源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城市的西侧,是高峻连绵的大金山山脉。山中矿藏丰富,尤以金矿闻名于世——“大金山”之名由此而来。每逢天气转暖,山巅积雪融水滔滔而下,汇成数不清的溪流,浇灌滋养着下方的山麓谷地、沃野浅滩,使这一带水土丰沃,非常适宜作物生长、牲畜繁殖。
城市以东五十里,则是一片巨大的湖泊,名为黑水湖。传说,是黑水国的一支先民最早来到此地,发现了这个湖泊,为了纪念故土,便以“黑水”命名。黑水湖是赤岩国西境最大的淡水湖之一,对当地居民的滋养不言而喻;更为重要的是,该湖面积广阔、水量充沛,大漠荒原上猛烈的风沙,刮到此处,便再也无法肆虐。正因为如此,纳吉城所在之地,成为整个北方内陆最为著名的绿洲之一,不仅人畜兴旺,而且商旅云集。
自纳吉城向西南而行,翻过大金山,渡过额齐河,大约一千里,就到了赤岩国与黑水国的边境商市——交子城。
黑水国,位于赤岩国西南、中土大夏国西北,与两国均有接壤。相传,黑水国的先祖,早期生活在中土西域走廊一带,位置大约就在今天的凤麟洲西海驿以南。一条大河,自南向北,从当地流过,最终汇入盐泽。因那一带岩层土质特异,经过河水的不断冲刷磨砺,天长日久,便形成了一种玄色鹅卵石,沉积在河床之上,使河水隐隐显出黑色,此河因此得名“黑水河”。附近的先民,受到河水滋养,心存感念,便也自称“黑水部”了。到后来,中土国势日盛,疆土日渐向西北扩张,加上北方草原铁骑时常南下凤麟洲,呼啸劫掠,黑水部众苦不堪言,无奈之下只好向西迁徙。
黑水部众走后不久,中土边民便到达此处。只因中土早有传言,说西方有大河,名为“弱水”,艰险难渡,河之彼岸乃蛮荒之所,非教化之地,不可轻至云云。边民初来乍到,不明就里,但见河水湍急,源远不知所长,且它自南向北而流,将将挡住了向西的去路,便以为是到了弱水之滨,因此将这黑水河称作了弱水,后来发现的盐泽也改称为西海。久而久之,黑水、盐泽之名,便无人再提起了。
黑水部众离开故地之后,一路西行,经过近两年的辗转跋涉,最终来到了博达山脉的北麓。博达山脉,巍峨挺拔,三座主峰,自西向东并肩而立,山巅终年被冰雪覆盖,素有“雪海”之称;山谷腹地,则是千沟万壑,植被茂密,其中常有珍禽走兽出没,可谓别有洞天。受到山间雪水的长年润养,博达山麓土地肥沃,非常适宜休养生息。黑水部众一见大喜,决定就此安顿下来。
然而,好景不长。几年之后,原先与黑水部同在西域走廊栖居的其他几个部族,为了躲避中土锋芒,也纷纷迁徙至此。他们联合起来,逼迫黑水部让出博达山麓的土地。经过几次激烈的冲突,黑水部最终寡不敌众,不得不退出了这里。
此时,族群内部发生了分化。一部分人选择北上,并最终抵达了如今纳吉城所在的草原。当时,那里尚无人烟,这支黑水部众,便在当地住了下来。为了生存,他们隐没了部族的称号,除了将附近的一片大湖命名为“黑水湖”之外,几乎舍弃了一切与故乡的联系。
其他大部分族众,则在当时的首领昆列靡的带领下,沿着博达山脉继续西行。一路之上,出现了不少水土丰饶、适宜居住的山谷、绿洲。于是,陆续有人留了下来,从此便在当地繁衍生息。但首领昆列靡不敢怠慢,他知道,这些地方虽好,却并不安全,用不了多久,其他部落就会闻风而至。他努力劝说尽可能多的部众,继续追随他,去往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地方。
终于,他们翻过了最后一座山峰,来到一片广袤的原野之上。这里河道密布、滩涂错落,高大的芦苇丛里,飞鸟时而惊起、时而隐没。身后的山峦,沿着南、北两侧向西延伸,角度逐渐扩展,形成一个扇形的开口。放眼望去,西方已是一马平川,再无一物遮蔽,远处一片苍然,分不清天与地的界限。
“看,那里有条大河——”有人高喊。
众人望去,果然看见一条浩荡的河水,横卧在远处,碧波粼粼,温润平和,众人心里一阵舒畅。再看周围,原来这里所有的湿地、滩涂,均是受了这条河水的滋养。此外,还有一事更令人们惊喜,那就是——这条河的河水,也是黑色的。
“好大的——‘黑水河’!难道这里真的是‘天选之地’?”昆列靡心中思忖,“身后有大山阻隔,眼前是平原沃土,还有另一条‘黑水河’,我们几经磨难,来到这个得天独厚的世外之地,果真是天佑我黑水部族人?”但昆列靡仍不敢放松警惕。他催促大家,稍作休整便再度启程,至于走到哪里才是尽头,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
黑水部众从故地出发时,大约共有五万人;到此时,只剩下不足三千,而且俱是疲惫之极。但这一路下来,昆列靡在族人心中的威望早已不可撼动——他不仅带领大家,找到如今这片沃土,还发现了一条新的“黑水河”,现在他说“继续走”,定然有他的道理。于是,众人跟着昆列靡,沿着河,且走且停,又缓缓行进了十几日。
后来——
“后来,据说行到一处,昆列靡坐骑脖子上的铃儿,掉落了下来,声音响彻河谷,昆列靡这才决定,就此停下,不再前行,对吗?哥、哥——”
青年坐在窗边,有些出神。女孩儿的追问,打断了他的思绪。青年回过头,眼中充满怜爱。
“是二叔告诉你的吗?”青年微笑着问道。
“对啊,刚刚你没有讲完,我只好去问二叔了。”
“嗯,相传昆列靡命令族人,就在铃铛掉落的地方安营扎寨。之后,他们逐步建立起村落、城镇,经过数代人的经营,终于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知的黑水国的中都——乌桑城。”
“乌桑,好怪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呢?”
“‘乌桑’是黑水部族的古语,大致是‘跟我走’的意思。据说,昆列靡一路上都在跟族人这么说,所以大家决定,就把这个最后的落脚点,命名为‘乌桑’。”
“哦,原来是这样——”女孩儿眨眨眼睛,似乎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乌桑’是那匹马儿的名字呢,就像二叔的坐骑‘乌丸子’一样——我猜昆列靡骑的一定也是匹黑马。哥,你说那马儿多神呀,要不是它,这黑水部落的人,还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呢,对吧?”
青年刚要回答,旁边一个声音抢过了他的话头:“是啊,多亏了那匹马——走在半道上,突然就倒地不起,接着就一命呜呼了。老陛下一看,马没了,走不了了啊,算了,干脆就在这里停下吧,这才有了今天的乌桑城。小妹妹,你刚刚说得可不对哦,什么马铃儿不马铃儿的,根本没那回事儿!”
青年本有些反感,但一抬头,见说话的不过是个少年,眉宇间还有些稚气,情绪立刻缓和了下来。毕竟,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在姑娘家面前卖弄几句,也不足为奇。
“胡说,那马儿灵得很,怎么会突然就死了呢?一定是你胡说!”女孩儿似乎很生气,狠狠地盯着少年。
“我可没胡说,我又不认得你,骗你干什么?”对方脸上带着狡黠的笑意,正用右手捋着下巴,不过那里似乎尚未长出胡须,“不过你刚刚说,那马儿‘灵得很’,倒是不假。咱们黑水国的马,举世闻名。天底下,除了西宛国的‘天马’之外,就属咱们黑水国的名马‘西极’最神骏了。小妹妹,你还是很有见识的嘛——怎么样,要不要买马?”
“我呸,本姑娘要你来夸,我——”
“好了,冰儿,莫要失了分寸。”青年打断了女孩儿的话,站起身来,向那少年略一抱拳,“在下姓薛,这是舍妹。咱们初到贵国经商,方才舍妹言语冒昧,还请尊驾海涵。”
少年见对方施礼,毕竟不敢怠慢,也还了一礼,只是动作略有些生涩,道:“好说,好说。”
“敢问尊驾如何称呼?”
“我叫林御风。”少年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