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四十二)北魏冯太后孝文帝改革
第43章(四十二)北魏冯太后孝文帝改革
(四十二)北魏冯太后孝文帝改革冯太后(公元441~490年),汉族人,原文成帝拓跋皇后,孝文帝拓跋宏的祖母,延兴元
年(公元471年)孝文帝即帝位时被尊为太皇太后。孝文帝时年4岁,冯太后临朝称制,从此
大权独揽,事必躬亲,直到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九月病死时为止。
冯氏的祖父冯弘、伯父冯跋是北燕国王,其父冯朗在北燕灭亡后降魏,官至秦、雍二州刺
史,姑母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左昭仪。后来其父因罪被杀,她随姑母入宫。
公元452年,文成帝即位后,封十四岁的冯氏为贵人,十八岁时立为皇后。同年,立两岁
的儿
子拓跋弘为皇太子。按照“立子杀母”的规矩,拓跋弘生母李贵人被赐死。冯皇后抚养拓跋
弘,待太子如同亲生。
文成帝死后,献文帝拓跋弘即位时,年仅十二岁,尊冯皇后为皇太后,由丞相乙浑总揽朝
政。乙浑图谋篡位,冯太后用计把他逮捕杀死。从此,朝政由冯太后一人裁决。
随着献文帝慢慢长大,母子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公元471年,十八岁的献文帝被迫禅位于
岁儿子拓跋宏(即孝文帝),自己做了太上皇。但他仍统兵南征北伐,这本身就使冯太后感到
威胁,而且他还杀了太后的男宠李奕,于是冯太后于公元476年,将年仅二十三岁的献文帝
毒死。
献文帝死后,冯太后以太皇太后身份再次临朝听政。冯太后的生活俭朴,不好华饰,但她
却好
男宠,并把这当成是笼络权臣的手段。就连南朝齐国派来的使者刘缵也被冯太后留宿宫中,
在床帏间解决边境问题。
不论如何,冯太后都不愧是北魏一位杰出的女政治家。
公元490年九月,冯太后病逝,终年四十九岁。谥为文明太皇太后,葬于永固陵。
冯氏当政之初,阶级矛盾愈演愈烈。官吏无俸,贪赃纳贿成风;大族豪强肆意兼并土地,
役依附农民;水旱蝗灾不断,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北魏政治已到了非改弦更张不可的时候。
在冯太后的主持下,北魏进行了政治、经济改革。
首先是实行均田制。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15岁以上男子授露田(
未种树的
田)40亩,桑田20亩;女子授露田20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予,以备休耕。不宜种桑的地
区,男子授麻田10亩,女子5亩。受田者年过60或身死,露田和麻田要归还国家,桑田则可
传给后代。露田不得买卖,原有的桑田不足或超出部分可买卖。奴婢授田同平民,耕牛每头
30亩,限4头。受田不足者可向空荒处迁移,每3口另给宅田1亩。
与均田制相适应,制定新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未婚男女
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或耕牛20头,分别交纳相当于一夫一妇的租调。用以均田授受的土
地是国家掌握的荒地和无主地,不触动地主的原有土地,地主还可以通过奴婢、耕牛受田多
占土地。国家以均田地将自耕小农固定在小块土地上,加强控制,保障租调收入和徭役征发
。贫苦农民受田多不足数,但在有荒地之处,国家还是尽可能分给农民,使无地少地农民的
境况有所改善,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是实行三长制。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决定重新建立乡官系统,取代宗主督护制
,规定5家
立1邻长,5邻立1里长,5里立1党长,是为“三长”。三长的职责是负责检查户口,催督赋
徭役。这一制度有利于抑制豪强大族隐匿人口,增加自耕农的数量,它与均田制结合起来,
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再次是实行俸禄制。北魏前期以掠夺战争为事,官吏瓜分掳掠的人口财物,而没有俸禄。
种落后的办法导致贪官成群,吏治败坏。太和九年始制定官吏俸禄,规定官吏贪赃满1匹者
处以死刑。
冯太后的改革改变了鲜卑族的落后局面,为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的繁荣打下基础。
魏孝文帝拓跋宏是献文帝拓跋弘之长子,第六任国君,五岁即位,公元471年至499年在位
,公
元490年亲政,实际执政十年,推进民族融合的汉化改革,积劳成疾,年仅33岁离世,是一
位英年早逝的有为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