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九十九)清末新政
第101章(九十九)清末新政(九十九)清末新政
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清王朝的反动统治。在人
民革命斗争面前,外国侵略者要求清政府不仅要成为俯首帖耳的奴仆,而且要成为统治
中国人民的有力工具。于是,帝国主义列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它改变当时的无能
状态。而清朝统治者也感到自己的统治地位已发生动摇,国家机器——政府和军队已不
能完全应付当时的局势,财政也成千疮百孔之势。因此,修补国家机器已成为清王朝本
身生存的重要课题。为了维护清王朝的统治,慈禧太后不得不从1901年起宣布实行“新
政”。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命督抚以上大臣就朝章国
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等问题详细议奏。4月21日,又下令成立了以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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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的“督办政务处”,作为筹划推行“新政”的专门机构,任李鸿章、荣禄、
昆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后又增加袁世凯)为参予政务
臣,总揽一切“新政”事宜。
清政府为挽救其统治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从1901年到1905年期间清政府先后颁布30多
道上谕,推行新政,主要内容有:
一、改革军制,编练新军。1901年,清政府废除武科举,各省设立武备学堂,在全国范围
编练新军;在全国主要城市建立军事学堂,以培养新军军官;派遣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军事;
1906年,改兵部为陆军部。在清政府的军事改革中,得利最大的是袁世凯的北洋集团,并迅
速成为清末统治阶层中最具实力的政治集团,为其后来篡夺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奠定了基础
。清政府的军事改革,客观上有利于中国军事的近代化进程,但是清政府编练的新军并没有
起到维护清朝统治的作用,许多新军在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鼓动下,投身反清革命,成为
清朝的掘墓人。
二、改革教育。1901年,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大、中、小学堂;1904年,清政府颁布
奏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学制。它规定正规教
育分为初、中、高三级,儿童7岁上学,初小5年,高小4年,中学5年,大学3~5年,通儒院
(研究院)5年,为中国近现代教育体制奠定了基础。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这样由
隋朝创立的延续了1000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1901年,清
政府鼓励出国留学,学成者回国给予任用。当时以留日学生最多,许多留学生在国外接受资
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成为以后民主革命运动的主要力量。
三、改革经济。1903年,清政府成立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并制订商律,提倡奖励实业
振兴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等。这些措施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
的发展。
四、改革法律。从1902年起清政府参照西方各国法律,修改《大清律例》。1905年,清政
府废除枭首、凌迟、黥面等酷刑,开始编纂新法典。这些措施,从客观上讲是社会的进步。
五、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改革官制是清政府“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包括“裁冗
衙”、
“裁吏役”、“停捐纳”,对统治机构做了一些改变。1901年7月24日,清政府撤销总理各
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
清政府在新政的名义下进行的一系列改革,许多内容都是戊戌变法的措施,可以说新政在
某些方面是戊戌变法的具体化和实践化。
清政府推行“新政”,原想缓和国内矛盾,维持和巩固其封建统治,适应帝国主义
的侵略要求,拉拢上层资产阶级分子。但实行的结果却适得其反。首先,由于举办“新
政”,清政府允许地方自行筹款,每年要向各省摊派2300万两,这些都以捐税的名目
接或间接转嫁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上,人民不胜负担,自发斗争更为广泛。有的地方由
“抗洋捐”、“反赔款”发展到武装起义,使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其次,“新政”虽然
裁撤了一些中央和地方的衙门,裁汰了一些冗吏,但又出现了新旧机构重叠,如军机处
和督办政务处、户部和财政处并存等。1905年7月的上谕也承认,实施新政“数年以来,
规模虽俱,而实效未彰”。(《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第5364页)再次,由于“新政
的目的与施行后出现的新生力量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引起了新旧势力之间以及旧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