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情敌现身,丈母娘不相信爱情(1) - 与我十年长跑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 - 李海波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7章情敌现身,丈母娘不相信爱情(1)

第17章情敌现身,丈母娘不相信爱情(1)

那段时间我们一起住在南京那个小窝,她上班下班,我买菜做饭,这种男主内而女主外的模式算是对她的一种补偿。每天清晨我喊她起床,在她梳洗打扮时煮面煎蛋,在她吃早餐时给她整理东西,在她出门时塞给她一盒开水烫过的酸奶。“我上班去了,你乖乖呆在家里,守住咱家的大门,不要让小蟊贼和坏女人偷走。”她临走时一边系围巾,一边下命令。

以往二十五六年,我一直是白皙的文艺小青年,在海边呆了九个月以后,我却完全换了一副模样。即便我穿上体面的衣裳,做了工整的发型,但几天以后衣裳变得皱巴巴了,发型也乱糟糟了。

我觉得自己像一张被烫皱的透明糖纸,再也熨不平了。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回到正常的人类文明社会,我才发现自己的肤色与周围的同龄人明显区分开来。为了恢复原先的肤色,我买了各种牌子的美白护肤品,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都要用一遍,甚至在她的指导下学习使用面膜。

可是,海边滩涂的紫外线辐射比城市高出数倍,咸海风侵袭下的肌肤就像风腊肉一样,那些措施几乎不起一点作用。

我之所以那么焦躁,是因为她的父母又在给她介绍对象,我年底必须去拜会一趟,让他们认可我这个女婿。当我把内心的忧虑告诉凌一尧,她毫不在乎地安慰道:“没事的呀,我就说你是为了养我才去闯的,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她这样一说,我才稍微安心下来。

尽管入职不到四个月,凌一尧与单位的同事已经相处融洽,公司年会开办之际,领导亲口提出要她带我一同出席。但我远离城市太久,对这种场合极其陌生,不免有些抗拒,凌一尧则坚持劝道:“别人已经邀请了,怎么可以不去?而且,你这次露一下面,我的日子也消停一些。”

我明白她的具体所指,公司里寂寞的小青年和好事的大妈,已经让她烦恼不堪。

她带我去新街口,精心挑选一套黑色西服,分毫不差,恰好合身,如同量身定制一般。而她在一家外贸小店挑了一件米色的长款修身风衣,清新自然,衬托出窈窕的身材,价格却仅是我那套西服的四分之一。我颇为不悦地低声问道:“你怕我钱不够么,干嘛不挑一件更好的?”

她不以为然地反问:“不好看么?”

“好看,可是……”

“可是太便宜,是吗?”她左右打量着落地镜里的自己,说,“你们男人嘛,不太给自己添置衣裳,就得高档体面一些;而女人呢,一年四季的衣裳都更新得很快,既要物美又要价廉,到外贸店来淘货再好不过了。你看这件风衣,换个标儿挂到大商场的货架上,就算再加一个零都有人买的。”

她越是坦然自若,我越是愧疚万分,宁愿她不是这样体贴入微,而是理直气壮地向我索要商场柜台里的东西。在她最美丽的芳华岁月,我亏欠她太多,只能在余生倾尽所有气力加以补偿。

“过来,”她将我拉到落地镜前面,两人并肩站在一起。

“嗯,真好,有点像婚纱照!”她满意地点头,而后又抬头看一眼,疑惑地问道,“你的头发怎么又乱了?”

那天她公司的年会还算热闹,上上下下一百多号人,当她挽着我的臂弯出现在大厅门口,附近的出席者一下子安静下来。她不太习惯这样的关注,将我拉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不时地往这边观望,似乎有某个消息在他们中间传递着。

这也难怪,像这样一个高学历又漂亮的女同事,不接受任何示好甚至表白,只用一句“已经有男朋友”来搪塞一切。别人自然而然地会猜想她的男友会是怎样的人,如今我终于出现了,当然会像马戏团的猴子一样遭到围观。

年会的节目都是单位各部门的员工表演的,极尽滑稽搞笑之能,连平日里严肃的大领导都上台唱一首八九十年代的老歌:“爱情这杯酒哇,谁喝都会醉……”

凌一尧依偎在我身旁,笑嘻嘻地看着表演,气氛极好时才举起塑料小巴掌啪啪两下,不时有女同事热情地凑过来,先与她打招呼,再对我点头致意,问道:“这是你男朋友呀?”

“是呀。”她爽快地承认,顺手抱住我的胳膊。

“听说你们高中时就开始谈了,很羡慕呢。”对方无不恭维的样子,目光却盯着我的面庞,不免有点失礼。

凌一尧却坦然道:“肤色很黑,是吧?”

“有点,还好啦……”

她调侃道:“想走古天乐路线来着,不小心走歪了。”

“走成奥巴马了。”我也跟着自嘲。

陆续又有几个男同事从旁边经过,都是斯文白皙的青年才俊,他们显然比女同事谨慎得多,只是一带而过地打一声招呼,似乎不愿多停留一秒。其中一个我甚至可以猜得出来,他曾经在七夕节给凌一尧送过礼物,“眼镜片儿小得像俩指甲盖儿”,凌一尧这样描述。

“等会儿咱部门去吃涮羊肉,一起去吧?”他主动发出邀请,又观望四周,故作神秘地说,“咱们老大请客呢。”

凌一尧点头答应道:“好的。”

“我不太想去……”等指甲盖儿离开以后,我低声告诉凌一尧。

“我知道,咱们去坐一会儿再走,”凌一尧指着前排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低声说,“那个就是我们部门的老大,他平时可抠门儿,别人用纸杯给他倒一杯茶,那杯子至少会被他用一天。”

“这么抠?”

“所以他今天请客,我们都要去捧个场嘛。”

晚上九点左右,我们便直接步行去了那家火锅店,她的同事已经在包厢里落座,餐桌上摆了两瓶白酒。部门老大举杯表示欢迎,我回敬的同时顺便敬了在座各位,感谢大家对凌一尧的关心和照顾,饮尽那杯酒。

不料,其余几个年轻人并未理会我的友善,一个接一个地起身敬酒,大有车轮战的架势。我看得出来,他们打算合伙灌倒我,但凌一尧很少经历这种酒局,以为我这是大受欢迎。我不能直接点破,只能故作爽快地端起酒杯,与那个指甲盖儿碰了一杯,吆喝道:“这样吧,咱们要么慢慢呡,要么加快进度,要碰杯就要见底!”

我再次一饮而尽,指甲盖儿只得硬着头皮喝下去,二两五的白酒下腹,原本就白皙的脸变得煞白。其余人夸奖两位都是好酒量,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因为没人喜欢一口闷的滋味。

而我心口如同烧着一团烈火,燎得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凌一尧给我倒了半杯橙汁,责怪我喝酒太莽,她丝毫没有意识到男人之间已经发生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

部门老大眯着眼睛,一副运筹帷幄的姿态。

随后的时间里,他们聊着公司以及本次年会的趣事,我和凌一尧则置身事外地吃饭,偶尔她会小声地向我解释他们所说的某个话题。莫名其妙地,他们突然聊到部门人员的学历问题,指甲盖儿向凌一尧发问道:“凌一尧,你是南大的硕士学位吧?”

“嗯。”凌一尧点头道。

“噢,对,那你呢?”指甲盖儿又看着我,“你们俩从高中开始谈到现在,应该也是研究生毕业吧?”

我怔了一下,而凌一尧欲言又止,她不知道怎样替我解围,而在座者都停盏搁箸,期待我的答案。我说:“我大学毕业就先工作了,没读研。”

“哦?也是南大的本科?”

“不是,只是南京的大学,”我停顿一下,补充道,“专科。”

“哦?那怎么不和她一起考研的?”

这次凌一尧抢在我的前面搭话道:“他早几年毕业,我读研时他工作,先进入社会探一下路,这不是挺好的吗?总不能两个人都在学校里赖着,读完研究生了再大眼瞪小眼,连个电灯泡都不会换吧?”

凌一尧的回答绵里藏针,为了维护我的尊严,她显然豁出去了,那个家伙只得讪笑两声,不再继续纠缠。其他人赶紧打圆场,试图恢复原先的融洽,可是遮羞布扯掉以后再裹上又有何用,包厢里的气氛变得极其冷淡。

这些人和我没有交情,更没利益关系,他们的态度对我而言根本不值一提,不过是左耳进右耳出的一阵风。凌一尧闷闷不乐地坐在那里,而我若无其事地与他们侃大山,谈动辄数十亿的市政工程,谈海边变幻莫测的气候,谈真刀真枪的群殴,谈豪情万丈的拼搏。

相比之下,他们那些家长里短的谈资变得可笑,什么某家西点店的现磨咖啡味道浓郁,某个影院免费提供爆米花,某条街要改单行道。他们渐渐收起傲慢的姿态,像大槐树下听老爷爷讲故事的孩子似的昂着脑袋,杯中的白酒在我的循循善诱下慢慢地浅了下去,而后又各自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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