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章参军
这时叶小楼拿了一碗酒进屋来道:“六叔偏心,给大家讲故事却不带上我,呐,您的酒来了!温度正好。”李卫忙接过了温好的女儿红喝了一小口,抿着嘴品了半天说:“好酒!当年我跟着鸦帅去江南打仗的时候,这种酒喝了有大半年,时常大醉,十分上瘾,可惜后来大武一统天下,无仗可打,而我也失去了一条腿,再也没机会喝上……”
他低头惆怅了一会,接着又讲道。
“大武国自北方崛起后,挟天子以令诸侯,南下征伐各国,其时吴蜀两国常年互斗,国力空虚,见到大军南下,朝野震动,都忙不迭地去加强北方的防御或是派出使者将和,再也无暇攻打对方;这边境战争一停,苦的可就是他们村子了。一帮村民几百口人只能靠着周围的几亩薄田生活,这些村民里很多都是身有残疾的逃兵,没多少会种田的,也没有什么存粮,村里人的口粮很快就不够用了,男女老少眼看要饿死,结果一个兵痞头子在一天夜里,带人去附近的吴国边境上抢了人家边军的军粮,还伤了几个人。”
“前线吃紧,在这个节骨眼上后方哪能不稳定?边关将消息报到朝廷,这一下子这些人的举动触动了吴国朝堂紧张的神经,皇帝立即下旨,发兵到后方来‘荡寇’,以稳定民心。军令很快就传达到了边关,当边塞正规军队气势汹汹地开过来的时候,村子里面的一帮人正在村里最高的大榕树下高高兴兴地煮着小米粥,一群老少眼巴巴地望着锅里冒泡翻滚的的米直吞口水,没有人会想到这一点米会要了他们全村的命,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这米是怎么来的。但是那兵痞头子自己心里有数,当发觉到朝廷发兵前来,自己当先跑到村子外面自首。他虽然是个逃兵,但是为人极其仗义,要不然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给村里的人偷米,只是被守军发现了才从偷变成了抢。他单枪匹马挡在了大军的前面,跟对方的将军解释了来龙去脉,自己捆缚双手就擒,哀求将军不要伤害村民。”
“但是那征边将军心里自有一套小九九,听他说完了一声令下,将兵痞拿下就地斩首,随后发兵冲进了村寨里去。士兵们冲进去看到村民们个个身穿戎甲,墙角到处放着刀枪,不是匪寇又是什么?个个争功心切,拼命地砍杀,全村男女老少无一幸免。那少年虽然一身好功夫,杀了几个军士,但终究寡不敌众,眼看着亲娘和一众乡亲都惨遭屠戮,自己被重重包围,只好咬着牙跳进了河中逃走。
而那将军听说回朝廷以后故意将功绩夸大,号称是役斩首三千,将边关匪患一举荡平,为此还升了一级官阶。”
“畜牲!”叶小楼恨声道,“村民就算有罪,他竟然连妇女孩子都不放过么?他简直禽兽不如!”
庄衍也感慨道:“那个战乱年代,人命和草芥没有什么分别啊!那个少年后来如何了?”
“嗯,他自然是活了下来,是被一个神秘人所救,至于那人到底是谁,这个我也不清楚,当年一起喝酒,鸦帅在自述的时候对这个人所提的很少,只知道是一个有大神通的人。此人将他救起后,并没有马上离去,而是原地结庐而居,教他读书写字,教化他的性格,使他学会了隐忍,他拜了此人为师,跟着他学了三年的武功;他本来天生资质极好,又得到了此高人的指点,武艺的进境可谓是一日千里,终于有一天,他师父对他说三年已到,师父即将离去,也允准他出山去;他身怀血海深仇,此时一刻也等不了,骑着一匹快马一日一夜之间奔了二百余里,去到了京师帝都城内,一夜之间杀了当年带兵屠村的那将军一家三十多口,震动京师!”
“痛快!快意恩仇,这才叫做江湖啊!”叶小楼也喝了一口温好的酒,大声赞道。
酒好,故事更好。
“我们当时听了也是这般感觉,都替他觉得解气。不过他的野心并不止于此,他回去的时候他的师父早已离开,只留下了一封书信给他。离开了草庐之后,他独自一人来到中原闯荡,那时候战争依然频繁,南方各国都已经休战,连横一同对抗北方崛起的大武,对战争的花费不计成本,广泛的招贤纳士;他游历了一年,同时没有停止修炼武艺,随着他武艺精进,又在江湖上广泛交游,结识了很多江湖豪杰。”
“当时江南豪杰们出于家国情怀,都大有报国之心,他虽然对吴国没有什么感情,甚至仇视皇家,但为了混口饭吃,谋个前程,也跟着众豪杰们一同报名参了军,被编到了吴国前锋军大营中。”
“他这样的人,就如同布袋中的锥子,锋芒毕露,初上战场就表现出了极其优秀的杀人技巧和指挥能力,很快就被提拔为伍长、什长,最高的时候做到了前军校尉,可谓是平步青云。他平日里爱护下属,与军士同吃同住,尤其是格外照顾与他一同从军的一群江湖朋友们,军士们都格外敬重他,打仗的时候愿意出死力,因此他所在的前军战绩卓著,屡战屡胜。就连将军也对他十分看重,时常对他说要启禀皇上进行嘉奖。”
“就在他志得意满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劲敌,大武国因为前线战事不利,从东线调来了其最精锐的虎豹骑军团,这个军团是大武征服了北方各族之后在高原上面驯服收编的少数民族军队,军中的骑兵不骑马,而是骑着虎豹豺狼等等猛兽,因此得名‘虎豹骑’,这个军团因为胯下的坐骑也具备战斗力,在所有的军力相似的战斗中都大获全胜,后来东线听到这个兵团的名字便望风而逃,据守坚固城池。因此东线暂时无战事,兵团被调到中线来进攻吴国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