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书系:乡城7》(2)
蝴蝶的舞蹈都市的空气里弥漫着油烟,马路上的车流如雨季的山溪,一会儿涨,一会儿落,像在重复一个无聊的游戏。
顿珠看见路边的铁围栏里修剪得整整齐齐的万年青的叶片上,浮着薄薄一层黑尘,一只暗黄色的蝴蝶在上面懒懒地飞。这让他想起另一个画面:朝阳下,如茵草地上开着些矮得几乎贴在地面的野花,晶莹的露珠颤颤巍巍地蜷伏在的花瓣上,似乎稍有不慎就会滚落下来。两只彩蝶相逐着从这一朵飞向那一朵。微风吹过,淡淡的花香裹住了蝴蝶的舞姿,也裹住了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几声牛铃……
站在都市的街头呼吸着都市的空气,他有些怀疑自己了——世间真有那么美的地方么,自己真来自那里么?
此刻,他就站在贴满了招聘启事的玻璃橱窗前,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读着:本科以上学历、精通计算机、掌握一门外语……看得他头皮发麻。不过,这些启事对女人们倒特殊关爱,似乎只要年轻貌美,别的都好商量。
他想:好在自己只是都市的过客,不需要在这里讨饭碗,否则注定要挨饿。他对那只飞在万年青之上的蝴蝶有了新认识——看来,不是每一只蝴蝶都可以在都市的街头飞翔,有的蝴蝶就只能在山野里享受没有谁来争抢的阳光、花香和爱情。
他对身边的格桑说:“咱们该回家了。”
格桑笑道:“我以为你想在这里找一份工作,不跟我回去了呢。”
他们是一对山里来的未婚夫妻,这次到都市,是按照寨子里新近兴起的规矩来婚前蜜月旅行,顺便拍个婚纱照,买点儿婚后的居家用品什么的,回去之后,就举行婚礼。他们就差一个典礼来确定夫妻关系了。如今格桑脸上几乎没有了少女特有的光彩,看起来倒更像含辛茹苦的家庭主妇。和她睡在一起,顿珠有时会产生一种负罪感。格桑对此却毫无察觉,全身心沉浸在爱情带来的愉悦中。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心眼实,容易满足。
顿珠是在表哥扎西的婚礼上认识格桑的。
那是一个初冬的早晨,送亲的队伍还没进寨子,天空就落了一场雪。按规矩,新媳妇要在寨后的雪山戴上阳光铸造的“金冠”时进入寨子,在婆家院门里铺上阳光编织的“金毯”时踏进婆家。那天因为是雪天,这个规矩只好从略了。表哥的父亲,也就是顿珠的舅舅却显得异常兴奋,他喜形于色地连声说:“好雪,好雪,好兆头,好兆头。”
见没人搭理,他拉住顿珠问:“你知道新娘子踩在雪地上的脚印叫什么吗?”
顿珠茫然摇头,好奇地看着他的脸,急于知道答案。
这正是舅舅需要的效果,他得意洋洋地拍着顿珠的肩头说:“小子,记着吧,那叫‘喜留痕’,难得一遇的,预示着姻缘的美满长久。还不快去给你表哥道喜?”
亲友们都到碉楼顶去看送亲的队伍了,顿珠却被舅舅派到院门口,交给他一壶牛奶,任务是送亲的人们进门时,往每个人的手里都倒上一点儿。顿珠很乐意接受这个差使,因为这样可以早一点看到踏雪而来的新娘子。
他和几个端酒端茶的兴奋的男人一道站在院门口,插在门楣上的青冈枝好几次扎疼了他的后颈。
终于盼来了送亲的队伍。一个很富态的中年汉子走在最前面,路面的积雪在他的牛皮藏靴下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他手拿一把零钞,口里念着祈福的颂语,往门前一字排开的盛满了清水的木桶上依次放上一张。身后是盛装的新娘和伴娘们。
新娘把头埋得很低,顿珠个头高,没看清她的脸,只看见她头发上栓着一对通黄的玛瑙珠。他倒了点牛奶在她手心,也没见她喝,就看着她进门了,吊在她腰后的银铃叮叮当当像一群顽童在不停地笑。这时,顿珠发现她脚上的新皮鞋粘着很多污泥——看来舅舅所说的“喜留痕”,新娘子留得并不是很轻松。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笑了,没留神另一位姑娘已经伸手等了他一会儿了。
“倒你的奶吧,又不是你的新娘,傻笑个什么劲儿?”她压低了嗓门对他说,身后的几位姑娘都掩了嘴吃吃地笑。
顿珠有些尴尬,不过很快镇定下来,往她手里多倒了一点牛奶,任乳白的奶汁从她的指缝间漏下去,对她说:“急什么,没吃过奶么?将来你做我的新娘,我让你吃个够。”
姑娘的脸腾地红了,抬头瞪了顿珠一眼。顿珠这才留意到她是个漂亮的女孩——高挑的身材,乌黑的头发,白里透红的脸盘,嘴边一对酒窝若隐若现,浑身洋溢着健康纯朴的美,简直就是一只春天里迎着朝阳飞翔的彩蝶。
他只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她,一时又想不起来。等到她抬腿迈过门槛时,他脱口叫道:“格桑,你是格桑。”
她一楞,转头认真地看看他,又笑着摇了摇头。
顿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眼前的事情似乎是自己经历过的,也像是做过同样内容的梦。这情景在记忆里某个深暗的角落潜伏了很久,几乎就要在那里自生自灭了,却突然被偶然的事情触动,从脑海深处慢慢显现了出来——就像积在桌子中间的水,从里面划出一条水线到桌边,积水沿着水线徐徐流了出来。这场景,这气氛,这人群,甚至湿润而寒冷的空气中弥漫的青稞酒和牛奶混杂的香气,他都觉得是那么的亲切和熟悉。
打小顿珠就会很突兀地叫出一些第一次相见的人的姓名,他自己觉得是遇上了旧相识,可别人却常常摸不着头脑,一来二去间,闹出不少笑话。随着时间的推移,顿珠发现了一个规律——那些被自己第一次见面就叫出名字的人,会在以后的生活中扮演对自己很重要的角色。这对于他和他身边的人们来说,一直是一个不能破解的谜。
顿珠的直觉没错,那位姑娘确实叫格桑,婚礼上,她的美丽盖过了包括新娘在内的所有姑娘。表哥扎西居然在婚宴上悄悄对顿珠说:“那姑娘太叫人眼馋了,真希望我的新娘是她。”
当晚,按照婚礼的程序,嫁娶双方的人各站一边开始了锅庄舞会。顿珠知道这是接近格桑的最好的机会,就悄悄站进送亲一方的歌舞阵,挤到格桑身边牵住了她的手。
格桑一见是他,有些忍俊不禁:“你站错地方了吧?”
顿珠早有准备,回答道:“没站错,我不喜欢那边的人。”见她还在笑,似乎没对自己产生反感,就大胆地补了一句:“我喜欢你。”
格桑好象并不感意外,她只是略微慌张地环顾一下四周,低声嗔怪:“少拿甜言蜜语骗人,这样的话你都说得出口,也不怕别人听见了笑话咱们。”
这一个“咱们”听得顿珠心花怒放。他知道爱情来了,在别人的婚礼上,自己的爱情开始了。
“放开你的手!”冷不防一个英俊黑瘦的小伙子冒了出来,右手按住腰刀柄,充满挑衅意味的眼睛直瞪着顿珠。
“别这样,阿嘎登。”顿珠没把他当回事。
黑小伙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格桑告诉我的,她说你老烦她,但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阿嘎登沉默了片刻,看了看格桑,见她不说话,黯然走开了。
格桑无比惊异地望着顿珠:“我给你说过这些么?”
顿珠把嘴凑到她耳边说:“我随口编排的,这种事大多会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谁告诉你的?”
“我猜的。你美得像一朵雨后的山花,应该有一个花的名字,所以我就叫你格桑了。谁知道就那么凑巧。”
格桑将信将疑地打量着顿珠,还要问什么,却被顿珠牵进了锅庄舞池。人声鼎沸间,他们的交谈暂时中断了。这一夜,他们跳得十分尽兴,心底的爱意和手心里的汗水都相融在一起,让他俩难舍难分。顿珠产生了一个幻觉,觉得这个婚礼是为他们而举行的。
在无数双羡慕欣赏的眼光中,一双带着火气的眼睛片刻不离地追随着他俩。它的主人就是黑小伙阿嘎登。
自那以后,人们就经常看见顿珠和格桑出双入对了。大家都说两家的父母好福气,他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在延续着太多传统观念的藏寨,一个未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姻缘得到如此众口一词的好评,是出乎顿珠和格桑的意料的,甚至也是出乎人们自己的意料的。在人们看不见的野外,这一对情投意合的年轻人,常常赤身裸体滚在一起,用身体温暖着爱情,用爱情滋润着身体。
半年以后,在格桑父母的催促下,他们的婚事水到渠成地提到了双方家庭的议事日程上。顿珠的父亲去世早,一切都由母亲做主。为使他们的结合不至于坏了不知道是哪位老祖宗立下的规矩,双方父母特意请顿珠的舅舅充当名义上的媒人,也算合了“明媒正娶”这一说。之后又到寺庙打卦择定了为他们举行婚礼的良辰吉日,并按照卦示捐资给寺庙做了一些据说很必要的佛事。
之后,他们就依照新近流行的规矩,坐上长途汽车去都市旅行,而家人则在寨子里筹备婚礼,单等他们旅行回来如期举行婚礼。顿珠本不愿到都市旅行,他觉得不必为结婚而把两个人搞得很累,但双方家人都说既然别人都去了,咱们也不能不去,免得被人小瞧。拗不过家人,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了陌生的都市。
顿珠对都市没有多少热情,他唯一给自己买的东西,就是一串刻着六字真言的工艺佛珠,整天拿在手上把玩。
一天晚上,格桑把头贴在顿珠胸前,紧紧地抱着他说:“你老是玩这串佛珠,好象它比你的女人还重要似的。这几天,我做了一些奇怪的梦,心里总不塌实。我担心有一天会失去你。”
顿珠问她做的什么梦,她却摇头不答。顿珠爱怜地抚着她光洁的肩头,安慰她说:“别犯傻,我的好姑娘,你不会失去任何东西。”
从都市回到故乡,漫山遍野的荞麦花在阳光下反射出细密而眩目的光芒,迎面的清风中飘着熟悉的秋收气息。顿珠感到说不出的畅快,就像走夜路的人终于盼来了天明。
刚进寨子,他们就被路遇的乡亲们异样的眼光和举动搞懵了。有人远远地看见他们过来,慌忙让到路边摘下帽子弯着腰相迎。这是对待活佛的礼仪,惊得顿珠不知所措,而格桑更是六神无主,连路也走不稳了。顿珠只好搀着她,满腹疑惑地朝家里赶。他看见两只小蝴蝶从路边开满了金色蒲公英的草甸上飞起来,以一样的姿势飞进了荞子花海,好象彼此都是对方的影子。似乎和蝴蝶有着不解之缘,顿珠总在大事将至时遇上它们,蝴蝶的舞姿连着他的许多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