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我是猫》(7) - 夏目漱石四部曲 - 夏目漱石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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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我是猫》(7)

七爷最近开始运动了。于是周围的人一边倒地对着爷挖苦讥嘲:“只不过是区区一只猫,还装模作样搞什么运动!”对于说这种话的家伙,爷可有话说了:“这么说的你们,不也是直到近几年才了解运动的吗?直到几年前你们不也是不晓得运动为何物,而认为人的天职就是吃喝睡吗?你们应该也记得自己从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吧,嘴上念着什么‘无事是贵人(1)’,双手插怀坐在垫子上,哪怕屁股就要坐烂了也不起身,还神气地夸耀这就是大老爷们的尊荣。至于你们接二连三提出的愚蠢要求,什么要运动啦,要喝牛奶啦,要洗冷水澡啦,要洗海水浴啦,夏天到了就要去山里闭关过段不近人间烟火的日子啦,等等,都是从西洋传入神国日本的流行病,甚至可以视为霍乱、肺病、神经衰弱的同类。”

话说回来,爷也是去年才出生的,今年才刚满一周岁,所以没有当年人类感染这些疾病时的样子的记忆也是自然的。当然,爷肯定也未曾在当时尘世风波中漂泊过。但是,可以说猫的一年相当于人的十年。尽管猫的寿命要比人类短个二三倍,可如此短暂的时间却足以让一只猫进步发达了,根据这点进行推论,将人的岁月与猫的星霜同比计算的话,可就是个显而易见的严重错误了。首先,光看爷不过才一岁零几个月却有这般见识就能明白吧!再以主人的三女儿为例,按虚岁已经三岁了吧,可是从知识、心智发展的角度来讲,那可真是愚钝得让人惊叹啦。她除了会哭闹、尿床、吃奶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懂。与既忧国忧民又愤世嫉俗的爷我比起来,她简直微不足道天差地远。因此,爷能海纳百川地把运动、海水浴以及转地疗养的历史知识收于爷小小的脑海里,也是丝毫不足为奇的事。若有因这点儿事就大惊小怪的生物存在,那他必定是称为人类的、缺了两条腿的笨蛋。

人类自古以来就是笨蛋。正因为如此,才会直到最近,人类才开始大肆宣传运动的功能,喋喋不休地谈论海水浴的益处,以为这些是什么大发明似的。就这点儿事情,爷还没出生就已经了然于胸了。再说,要说为什么海水能变成药,这不是只要稍微去海边转转就能立刻明白的事情吗?纵然爷我也不知道在那么广阔的海里究竟有多少条鱼,但是爷知道,那些鱼里面没有一条鱼因病去找过医生,所有的鱼都健康地在海里遨游。鱼若是病了,身体就不听使唤了,若是死了就必定会浮上来。故而,鱼的死被称为“浮鱼”,鸟的毙命被称为“落雁”,人的去世则称为“倒下”。您可以这么问问横渡过印度洋去过西方的人看看,“你曾见过鱼的死亡吗?”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回答您“没有”。他们会这么回答您是必然的,因为,不论他们在海上往返多少次,也不曾见过有一条鱼在波涛上断气——哦,不对,不是“断气”。因为是鱼,还是说“断了吞吐”才对——所以应该说,未曾有人见过断了吞吐的浮在海面上的鱼。在那淼淼水波上,茫茫大海中,就算您白天借着阳光,夜晚借着煤油灯,夜以继日地寻找,古往今来也不曾有一条鱼浮在水上。以此推理的话,立即就能断定,鱼的身体必定都极其强健。若要再问:“那么,鱼为什么能那么强健呢?”这个是后世的人到了时候就会知道的事情。其实没别的理由,立马就懂,因为鱼吞吐的全是海水,终生都在进行海水浴的关系呀。海水浴的功效在鱼的身上显而易见。既然海水对鱼有显著功效,那么对人也必须有显著功效。而直到一七五○年,才由理查德·拉塞尔(2)医生打出“只要跳进布赖顿(3)的海水里,保您四百零四种疾病立即全消。”这样夸张的广告,所以就算笑人类太迟钝也不为过吧。

虽说俺们是猫,可也在盘算着一旦等到适当的时机,就全体出动,一同奔赴镰仓海岸呢。但是,现在不行。万事都讲究时机。如同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人还未曾体验过海水浴的功效就死了一样,今时的猫也是,至今为止还未逢应该裸体跳入海中的时机。脚步过急必定坏事,只要猫还处于像今时这种,但凡进攻筑地(4)就无法平安地回家的阶段,就不该草率莽撞地跳入海中。按照进化论,得等到俺们猫族的身体机能生出对狂涛巨浪有适当抵抗能力的那一天——换言之,就是得等到普世的叙述猫的死亡的说法,从“猫死了”变成了“猫浮上来了”的时候——切不可轻易洗海水浴!

爷决定海水浴的事情待日后实行,还是先从“运动”开始吧。在二十世纪的今天,的确好像不做运动的是贫民,名声不好听。如今若你不运动,就不是被视为不运动,而是被视为无法去运动,没时间做运动,因为生活窘迫没有余地。从前做运动的人被嘲笑为用人,同样,今天把不运动的人视为下等人。如同爷的眼珠子一样,世人的评价也会随着时间和情况变化。爷的眼珠子仅仅只能变大或变小,而人类的品评却可以整个儿对调。整个儿对调也没什么大碍,因为事物本身就具有两面和两端。敲打事物的两端,即可让黑白颠倒的变化发生在同一个事物上,这正是人类的灵活变通之处。将“方寸”二字颠倒过来,就成了“寸方”,这点很可爱。从胯下倒着看“天桥立”(5)时也别有一番风趣。若莎士比亚千古万古不变一直是莎士比亚的话就太没意思了。因为若没有人偶尔从胯下倒着看《哈姆雷特》,然后评论这作品不怎么样的话,文学界也就不会进步吧。因此,贬损运动的人们突然变得想要运动,甚至连女子也手拿球拍在大街上来来往往,这些都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要不讥笑俺们猫搞运动是装模作样、拿腔作势就好。

回到正题,也许有些人会对爷抱有怀疑,想:“猫的运动究竟是什么种类的运动呢?”所以爷觉得还是先说明一下吧。如您所知,很遗憾地,爷无法使用器械,所以球也好,球棒也好,爷都十分窘困于它们的使用方法。其次是爷没有钱也就无法去买。基于这两个理由,爷选择的运动应该是归为既不用花一分钱,也不用使用任何器械的那类运动。您也许认为,要是这样的话就只有慢悠悠地散步或叼着一块金枪鱼狂奔了吧,但是对爷来说,只是顺着地球的引力,让四只脚进行力学性运动,在大地上驰骋也未免过于简单了,丝毫提不起兴趣。再怎么打着运动的旗号,如果做的是那种有时主人也会做的、字面标准的运动的话,爷总觉得那是在亵渎运动的神圣。

当然,在某些刺激下爷也不是不会做普通的运动的。比方,鲣鱼干竞争、三文鱼搜索等,皆可。可是爷之所以认同是因为有重要的猎取对象,若除去这个刺激因素的话就会变得索然无味、毫无趣味可言了。没有作为兴奋剂的奖赏的话,爷就想尝试一下具有个什么技艺元素的运动了。

爷考虑了各种,比方从厨房的遮雨顶跳上屋顶,用四条腿站在屋顶最顶端的那个梅花形瓦片上,横渡晾衣竿……啊,这个无论如何也没法成功吧,竹竿滑滑的,爪子站不住啊。还有,从后面突袭跳到小孩身上——这可是极其有趣的一项运动啊,可是因为偶尔做一次都下场凄惨,所以爷一个月最多只挑战个三次左右。还有把纸袋子套到头上这一项——这是项光让人难受的全然无趣的运动,而且没有个人类一块儿做还做不成功,所以不行。再来是,用爪子挠书皮——可是这一项不但有一旦被主人发现就会被狠狠胖揍一顿的风险,还有个净让手指头变得灵活却无法运动全身肌肉的短处。这些都是爷的旧式运动。爷的新式运动里可有些是甚是有趣的。

第一就是螳螂狩猎。狩猎螳螂没有狩猎老鼠那么大的运动量,但是同时也没那么危险。

作为从仲夏过了一半到开始入秋的这个时期的游戏是再好不过的了。

说到玩法,首先要去到院子里,搜寻出一只螳螂。时机好的时候,轻而易举地就能搜个一只两只的。然后就风驰电掣般一下子扑到找到的螳螂君旁边,那螳螂便“哇啊”地,摆出架势挥起镰刀。即便是螳螂,也是十分勇猛的,到它晓得对手的能耐之前它都是想要抵抗的,所以才有趣。

爷举起右前脚对着螳螂君挥起的镰刀轻轻一弹,它那挥起的镰刀就绵软无力地弯到旁边了。此时的螳螂君的表情更是格外增添了爷的兴致,它的样子显然就是在说:“咦!怎么回事?”趁螳螂君正惊讶的时候,爷再一步跳到了它的身后,这回是从它的后面轻轻地挠它的翅膀。平素那翅膀是很宝贝地叠起来收着的,现在被猛地一挠,便乱了方寸,啪的一下子张开,露出里面的像吉野纸似的浅色内衣。螳螂君大夏天的也不辞辛苦地披着两层衣裳,真是怪到不能再怪了。

这时候螳螂君的镰刀必定向后收回。虽然有时候会对着爷转过来,但大部分的时候是只直挺挺地举着镰刀,仿佛已备战就绪,就等着看爷我怎么出手了。若螳螂君一直保持这个姿态的话,爷也运动不成了,故而时间太长时爷就再伸出脚拍它一下。

给螳螂君来了这么几下后,若此君是有辨识力的螳螂,就必定开始逃跑。这时候,有如无头苍蝇般向爷扑过来的都是些相当没教养的螳螂。如若对方干这种野蛮的蠢事儿,爷就瞄准它扑过来的时机给它狠命一击,大约都能将它拍飞出去二三尺远吧。但,如若敌人老老实实地后退,爷便可怜可怜它,先去院里的树上像飞鸟似的跳个两三圈再回来,就算这样螳螂君也还只不过逃出去五六寸远。

螳螂君由于晓得了爷的能耐,也就没了迎战爷的勇气,只是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东逃西窜,而爷也尾随着东跑西窜地追击。结果有的时候迫于痛苦无奈,螳螂君会尝试展开翅膀,来个大飞跃。本来螳螂的翅膀是长得与它的头协调的非常细长的东西,可是据说整个就是个装饰品,与人类的英语、法语、德语一样,一点儿也不实用。因此,就算是试着利用这无法使用的长翅膀来个大飞跃,对爷来讲也压根是儿无效的。名义上是“飞跃”,事实上只不过是拖着身体在地上蹦跶罢了。

这样一来,爷就觉得它有些可怜了,但是为了运动也别无他法了,爷也是无奈呀。爷道个歉后就瞬间蹿到了它的身前。它由于惯性而无法急转弯,只能继续向我冲过来。爷就对着它的鼻子一拍,这时候螳螂君必定会张着翅膀倒在地上。接着,爷用前爪用力将它按住,休息片刻,然后再放开它。放开之后又再次按住它,意为用诸葛孔明七擒七纵之术将其攻下。这样反复来回摆弄个三十分钟左右,注意一看,它已经无法动弹时就叼起它来晃一晃,再把它吐在地上,这下它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于是爷就用爪子弹一下它,趁它借势跳了起来的工夫,爷再把它按住。这些都玩腻了,最后一手就是把螳螂君狼吞入腹了。顺便跟没吃过螳螂的人先打个招呼,螳螂不是什么美味食物,而且好像营养价值也意外地少。

在螳螂狩猎之后排名第二的就是叫捕蝉的运动了。虽说是蝉却也不尽相同。如同人类中有“叽叽喳喳”“絮絮叨叨”“嘀嘀咕咕”的家伙一般,蝉里面也有叽咿叽咿地叫唤的油蝉、咪咿咪咿地叫唤的秋蝉和嘻咿叽咕叽咕地叫唤的寒蝉。油蝉过于执拗所以不行,秋蝉霸道横行得令人讨厌,只有寒蝉捉起来是最有趣的。寒蝉是不到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就不会出来的家伙。当秋风从和服袖裉下的开衩处不请自入,抚上人们的肌肤,使人打起喷嚏受了风寒的时候,寒蝉才开始竖起尾巴鸣叫。寒蝉特别爱叫唤,甚至爱叫唤到让爷不得不认为,它的天职除了叫唤和被俺们猫捕捉外就没别的了。初秋就该捕捉这家伙,爷称其为捕蝉运动。

爷先跟诸君知会一声,既然运动的名称中有蝉这个字,就绝不是躺在地上的那种。掉在地上的蝉身旁必定粘着蚂蚁,爷捕的可不是那种横躺在蚂蚁的领域里的家伙,爷捕的可是停驻在高大树木枝头上的,还叫唤着嘻咿知咕知咕的家伙。对了,爷要顺便问问博学的人类,寒蝉究竟是嘻咿知咕知咕地叫唤呢,还是知咕知咕嘻咿地叫唤呢?爷认为,根据其解释有可能会与蝉的研究有不少的关联。人类比猫优越的地方就在这里,人类的自夸也正是这一点,因此倘若现在不能立刻作答的话,就还是先好好考虑一下吧。

当然,在捕蝉运动上无论答案是哪个都不碍事。捕蝉只不过是循着声音爬到树上,趁着它在忘我地鸣叫之时狠扑上去而已。看起来是十分简单的运动吧,可是其实却是相当费劲的运动。爷有四条腿,故而在大地上奔行方面,爷自认是不会比其他动物逊色的。至少从数学上判断,四条腿是胜于两条腿的,因此爷不认为自己有输给人类。不过,说到爬树方面,可有比爷身手灵活得多得多的家伙存在。撇开老本行就是爬树的猿猴,在作为猿猴后裔的人类当中,也存在着相当不可小瞧的家伙。

虽然爷认为爬树本来就是项违反地心引力的蛮干的事情,故而不会也没什么丢脸的,可是不会爬树的话在捕蝉运动上就有很多不便了。幸而爷拥有名为爪子的利器,总算是能爬树的,可是决不如旁人看来那般轻松。非但如此,蝉还是会飞的家伙,与螳螂君不同,一旦给它飞走了可就玩完了。好不容易爬上树了,弄不好却会不幸地变成跟没爬树一样,什么也捞不到。甚至有时会有在最后关头被浇上蝉尿的危险。

那个蝉尿似乎总是瞄准爷我的眼睛来的。被蝉逃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可是只有这个蝉尿实在是想避开。蝉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又如何作用于生理器官,才会在起飞的瞬间撒尿的呢?是由于它在紧要关头过于紧张了吗?或者,还是它认为出其不意地攻击有利于制造出逃跑的机会呢?若是后者,应该就与乌贼吐墨、流氓露刺青,以及主人卖弄拉丁语列为同一属性,归入同一个纲目下。这可也是在蝉的学问上不该轻忽的事项,充分研究的话,只凭这一项就绝对有写作博士论文的价值。

不过,这是题外话,还是就说到这儿,回归主题吧。蝉是最爱集结的——若觉得用“集结”这个词奇怪的话就用“集合”吧,可是“集合”这个词过于陈腐,所以还是选择用“集结”吧。蝉最爱集结的地方是青桐树上。据说青桐树的汉文名为“梧桐”。说起来,这个青桐树的叶子可是非常多,而且都有团扇那么大,还长得层层叠叠的,茂盛得连树枝都完全看不见了。显而易见这极大地妨碍了捕蝉运动,程度甚至大到令爷怀疑民谣里的“只闻声,不见影”(6)这句话会不会就是特地为爷我创作的呢。爷别无他法,只能以声音为标记前行。正如爷所期望的一般,梧桐树在从下往上爬五六尺之处,分了两枝杈,所以爷在此歇息片刻,之后再从树叶背面侦察蝉之所在地。但是也有些急性子的家伙会一听到爷爬树时发出的沙沙声就早早飞跑。可是一旦给一只飞跑了就玩不下去了。在爱模仿这点上,蝉是绝不亚于人类的笨蛋,一只飞走后,其他的也一个接一个地飞走。有时就是这样,在爷好不容易爬到目标的两枝树杈那儿的时候,已经满树寂静,声息全无了。曾经有一次,爷爬到此处后无论怎么四下里张望,无论怎么竖起耳朵探听,就是不见半只蝉的影子。回去再来一次也未免太麻烦了,爷便盘算着就暂且在这树杈上歇息片刻,严阵以待第二次机会的来临吧。然而不知何时困倦袭来,爷不禁进了黑甜乡里遨游。“哎呀!”一声,爷忽地惊醒过来,原来爷已从两枝树杈上的黑甜乡里,咕咚一声掉到了院子里的石板地上。

不过,爷基本上每次爬树都能捕来一只蝉。只是有些无趣的是,在树上时不得不把蝉叼在嘴里,所以等到爷下树到地上吐出来时,大部分的蝉都已一命呜呼了。任凭爷再怎么逗弄它,再怎么挠它,它都丝毫没有反应。因此,捕蝉最有趣的时候还是保持忍耐悄悄接近,等着嘻咿君在那儿拼命地一会儿伸展尾巴一会儿收缩尾巴的当口,大喊一声猛扑上去,用前爪捉住它的时候。这时候知咕知咕君会发出悲鸣,同时全力上下拍打它那薄得透明的翅膀,其反应迅速之处、美妙之处真是难以言喻,实乃蝉世界里的一个壮观景象。爷每次捉住知咕知咕君时,总是想要知咕知咕君表演一下这具有艺术性的一段戏给爷看看呢。待爷看腻了,就会对知咕知咕君说声“抱歉”,然后把它一口塞进嘴里。也有蝉在进入爷的口之前都还在继续进行表演呢。

继捕蝉之后做的运动就是滑松了。对于这项运动没有写很多的必要,只要稍微交代一下就好。也许您认为所谓滑松就是从松树上滑下来而已,其实不然,还是应该把它归为爬树一类的运动。不过与捕蝉不同,捕蝉的爬树是为了捕蝉而爬的,滑松的爬树就纯粹是为了爬树而爬的,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本来松树就是长得粗糙不平的,当年北条时赖(7)在常磐的最明寺(8)被招待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甚至凹凸不平得让人觉得怪异,故而,再没有比松树的树干更难滑的东西了。既没有手好抓的地方,也没有脚好踩的地方——换言之,就是没有好落爪的地方。爷就是瞄准这种很不好落爪的树干,一气呵成地飞爬上去,接着再飞爬下来。爬下来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身子倒着脑袋冲下爬下来,一种是保持爬上去时的样子,姿势不变,尾巴朝下倒退着爬下来。

要是爷问人类,您知道哪种下树的方法更难吗?就凭人类肤浅的见识,肯定是以为反正就是从树上下来嘛,那自然是头朝下爬下来更轻松吧?这么想可就错了。你们因为只晓得源义经是骑马冲下鹎越的陡坡奇袭平家的,就觉得连源义经冲下陡坡时都是头朝下的,那猫之类的,不用说肯定是头朝下爬下来要容易得多啊。这可不是能小瞧的问题。您认为猫的爪子是朝哪个方向长的?可全都是向后弯着长的,所以,跟消防钩似的,可以钩住东西拉过来,却没有反过来推出去的力量。假设爷已飞快地爬上了一棵松树,由于爷本身是在地面上生存的动物,所以就自然的法则而言,肯定是不被允许在松树顶上长久驻留的,就算只是待一会儿也必定会掉下来。可是,什么都不做地往下掉落的话就未免落得太快了。因此,必须采取点儿什么手段来缓解一下这种自然坠落的势头。换言之,这就是“降落”。“坠落”和“降落”似乎有极大的差别,但其实质的差异并不如想象的那般大。把“坠落”弄得慢点儿就成了“降落”,把“降落”弄得快点儿就成了“坠落”。“坠落”与“降落”只差一个字而已。爷不喜欢从松树上坠落下来,所以就得减缓坠落速度以求变成降落。也就是说,必须利用个什么东西来阻抗坠落的速度。如前所述,爷的爪子是向后弯着的,因此竖起爪子头朝上时,爪子的能力就能充分发挥出来,抵抗坠落的势头。这样一来,“坠落”就变成了“降落”,这实在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反过来以源义经式的头朝下地来个“松树之降落”试试看,就算有爪子也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哧溜溜地往下滑,变成没有任何地方能支撑自己的身体了。到了这种时候,特地计划好的“降落”就变成“坠落”了。综上所述,源义经式鹎越之降落是十分困难的。在所有的猫里面会这个技能的,估计只有爷我一个了吧。故而,爷把这项运动称为滑松。

最后,爷再来说几句关于篱笆巡游的运动吧。爷的主人的院子是用竹篱笆围起来的四方形,和檐廊平行的那边长约八九间(9)吧。左右两侧则是都不到四间(10)。爷刚刚说的篱笆巡游运动,就是在篱笆上不掉下去地巡游个一圈。虽然时常失足不能完成,但是从头到尾完整地走上一圈时,爷就会感到十分快慰。而且,竹篱笆里有很多地方夹杂着烧断了根的圆木头,正好适合拿来小歇片刻。

今天巡游的成功,所以从早上到中午爷挑战了三圈,然后越走越好,越好越觉得有意思。最终开始绕第四圈了,可是当爷第四圈绕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隔壁的屋顶上飞下来了三只乌鸦,落在了距爷一间左右前面的篱笆上,排成了一排。真是些不请自来的厚脸皮的家伙,居然妨碍别人运动。况且这些乌鸦不过是些不知打哪儿来的,也没个户籍的家伙,竟贸然落在别人家篱笆上,真是没规矩!想到这里,爷便对它们说:“我要过去!请让开!”

在最前边的乌鸦瞅着爷嗤笑,后面的那只正望着主人的庭院,第三只在用篱笆的竹子蹭它的喙,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才过来的。

爷为了等待它们的回答就站在篱笆上不动,给了它们三分钟时间考虑。据说乌鸦的别名叫作“勘左卫门”(11),原来如此,确实是“勘左卫门”呀。可是,无论等多久,它们都既不打招呼也不飞走。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爷便在差不多的时候迈出了步伐,这时,最前面的“勘左卫门”微微张开了翅膀。“终于怕了爷的威仪,要逃了吧?”爷正这么想的时候,它来了个转身,只是从右边转向了左边而已。这个浑蛋!就它们这样的,要是在地面上爷绝对无视它们。莫奈何,爷现在正立于连站着都费劲儿的篱笆道上,可没有做“勘左卫门”对手的余地。话虽如此,爷也不想就这么站着不动等这三只自己退却。最重要的是,就这么等下去的话,爷的脚可坚持不下去啊。而对方是有翅膀的种族,一直都是泡在这种地方上的,所以,它们要是喜欢,就可以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吧。可是,爷这是在绕第四圈了,本来就已经十分疲惫了。说起来,这可是不亚于走钢丝的、兼顾运动与技能练习的锻炼。即便没有任何障碍物爷都无法保证不掉下去,更何况有这种全黑装束的家伙挡在前面,而且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个,真是格外不容易应付的糟糕情况啊。

到最后了,爷除了自个儿跳下篱笆停止运动以外也别无他法了吧。太麻烦了,索性就这么办吧。敌人数目众多,而且还都是这一块儿不常见的相貌,喙出奇地尖,好像天狗的私生子。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撤退能明哲保身吧。若是太深入敌腹,万一摔下去了不就更羞耻了。

爷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刚才那只掉个头转向左边的乌鸦突然说了声“阿呆”(12),第二只也学它跟着说“阿呆”,第三只家伙居然郑重地连叫两声“阿呆,阿呆”。纵然爷再如何温和厚道,也不能对此不加追究。再说了,如若在自己家里被一群鸦辈羞辱了,可就影响爷的名声了。即便说爷还没有名字,所以也涉及不到什么名声问题,那也与爷的颜面有关吧。决不能撤退!谚语里有句叫“乌合之众”,所以就算对方有三只,也许意外地弱小也不一定。爷提起胆量,决心能前进到哪里就前进到哪里,然后就缓慢地迈开步伐。乌鸦看起来毫无察觉,自顾自地在说话的样子。这下终于使得爷暴怒了,要是篱笆宽度再宽个五六寸的话,爷就绝对要它们好看!遗憾的是,纵使爷再愤怒也只能慢吞吞地走过去。好不容易总算来到了距敌前锋五六寸的地方了,爷正想在这儿再歇息片刻时,“勘左卫门”们好像串通好了似的,忽然一块儿拍打翅膀飞起了一二尺高,扇起的风猛然扑面而来。爷蓦然一惊,不禁一脚踏空,扑通跌落下去。“这下失手了!”爷边这么想着边从篱笆墙根儿往上望去,那三只又都停在了原来站的地方,它们的喙也摆出同一姿势,一同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爷。厚颜无耻的家伙!爷对着它们怒目而视,却一点儿都不管用。爷又弓起背来,低吼了一下,更是毫无效果。就像俗人不懂神妙的象征诗一样,爷对它们发出的显示愤怒的信号也得不到任何反馈。思量起来,倒也不是没道理的事情。爷至今为止是将它们作为猫来对待的,而恰恰是这点不对。若是猫的话,做到如此程度时一定会有反应,不巧的是对方是乌鸦。若将此看作乌鸦的罪孽的话也就只能这么算了。这与实业家为了制伏爷家主子苦沙弥老师而着急、源赖朝向西行法师赠送银制猫是一样的,都是如同罪孽的乌鸦在西乡隆盛的铜像上拉屎一样的事情。爷可是敏于审时度势的,一断定终究是行不通,就立刻干脆利落地撤退到檐廊上去了。

这时已是晚饭的时辰了。运动是好的,可是过度就不好了,所以爷此刻才觉得身体像散了架似的,感到疲惫不堪。不仅如此,在这初秋时节,爷这一身皮毛在运动中已被太阳烤得热得不行,看来是充分吸收了西照的阳光。汗从毛孔里渗出来,爷以为它能流下去,可它却像油泥一样黏附在毛根上。后背瘙痒,出汗的痒与跳蚤爬行引起的痒是能够明显区分出来的。痒的部位如若在嘴能够得着的地方就可以用嘴啃咬,在爪子能够得着的地方就可以用爪子抓挠,这些爷都晓得。但是现在痒的部位在正中间的整个脊梁骨上,这可就超出爷的能力范围了。这种时候,要么是见人就往人身上使劲蹭,要么就是利用松树的树皮实行充分的摩擦术,如若不在这二者中选一个,就非常有可能难受得连觉都睡不好了。

人类都是愚蠢的,所以用猫的娇嗲叫声——猫的娇柔谄媚的声音是专门针对人类中的自高的人发出的声音——就能迷惑他们。若是从为自高的人而发出的声音这点考虑的话,就会明白那不是猫谄媚的声音,而是人被抚弄的声音。反正人类都是笨蛋,所以只要爷边利用那抚弄人的声音边靠近他们的膝盖的话,在大部分的时候,都会被他们误解为爷喜欢他或她。然后,他们不仅会任凭爷为所欲为,有时甚至还会抚摸爷的头。

然而,近日在爷的皮毛里繁殖着一种名为跳蚤的寄生虫,所以最近偶尔地能靠近一下人的时候,就必定会被拎起脖子扔出去。看来他们是只为了这么个稍微能看见的还是看不见的,无足轻重的虫子就嫌弃爷了。所谓的“翻手为云覆手雨”(13)就是这么回事吧。只不过是一两千只跳蚤而已,人类还真能干出这种势利眼的事情来。据说人类社会所通行的爱的法则的头一条就是:“在对自己有利益的时期,你就应该爱这个人。”

人类对待爷的态度已骤然巨变了,身上再怎么痒也无法利用人力来解决了。因此,除了施行第二种方法,松树皮摩擦法之外爷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既然如此,爷就去松树那儿稍微蹭蹭再回来吧。想到这儿,爷就又想从檐廊上跳下去,正要跳时又转念一想,不行,这也是个得不偿失的笨法子。

之所以这么说,没有别的,就是因为松树有松脂。松脂是名副其实的拥有异常的执着心的强者,一旦沾到毛尖儿上,任凭你打雷,任凭你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它也决不与你分离。非但如此,只要有五根毛稍稍粘上那么一点儿,很快就会蔓延到十根。刚发现有十根被干掉了,立即就有三十根沦陷。爷可是喜爱淡泊的,猫之中的风流人物,像这种黏黏腻腻、腐骨蚀心、没完没了、纠缠不休的家伙,爷最厌恶了。即便是绝世美猫,爷也敬谢不敏,更何况换成了松脂呢。松脂与车夫家大黑的眼睛里的因北风而流出的眼屎差不多,居然还要糟蹋爷这一身浅灰色的毛皮大衣,真是太不像话了。松脂要是能稍微多想想就好了,只是那家伙根本没有一点儿要注意的意思。只要爷把背往树皮上一靠,肯定立即就会被它紧紧粘过来。若是跟这种不用脑子的蠢钝之物打交道,不仅有碍爷的颜面,还会牵连爷的皮毛。因此,就算再痒,除了忍耐也别无他法了。不过,一旦这两种方法都实行不了,还真是让人十分恐慌。现在不赶紧想些办法止痒的话,结果就会是总这样没完没了地刺痒,最后说不定会生病的。有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呢?爷正拳起后腿思量时,忽地想起一件事来。

爷家的主人有时会带上毛巾和肥皂飘忽着就出去了,不知去了什么地方。三四十分钟之后回来时一瞧,他沉暗不清的脸色中增添了一丝活力,看起来明快许多。对主人这样的肮脏邋遢之人都能有那么大的效果,那对爷必定就更有效了吧。爷本已如此风度翩翩,没有必要超越现状变成美男子,只是万一染病,才一岁零几个月便夭折的话,就无法对天下苍生交代了。

爷打听了一下,那个地方就是澡堂,似乎也是人类为了消磨时间而琢磨出来的东西。终归是人类造出来的东西,一定很不像样,可是,事已至此,进去试试也无妨吧。试了后,如若无效,以后不去便罢。不过,人类有那么大的度量,容许属于异类的猫进他们为自己建的设施里吗?这还是个问号。但是,就连主人都能大摇大摆地进去的地方,应该不至于将爷拒之门外吧。可是万一被婉拒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名声就不好了。这么看来,最好还是先去探查一下情况。要是看着觉得可行,爷再叼着毛巾飞奔进去试试。打定了主意,爷便慢悠悠地出门,往澡堂去了。

顺着巷子向左拐,对面高高耸立着个像竹筒似的东西(14),筒尖儿上从刚才起就冒着薄薄的青烟,这便是澡堂了。爷悄悄地从后门潜入进去。有的人说,从后门潜进去的是胆小怯懦的、卑劣的家伙。那是没能耐从后门进入、只能从正门进入的家伙说的话,是一半出于嫉妒的、陈腔滥调的嘲讽人的话。自古以来,机灵的人都必定是从后门来攻其不备的。这个说法,据说是出自《绅士养成法》(15)的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而且在接下来的一页中,还有这样的话:“后门既是绅士之遗书,亦是修身明德之门也。”爷可是二十世纪的猫,这种程度的素养还是有的,别太瞧不起人了!

且说,爷潜进去一看,左侧是堆积如山的劈成八寸左右长的松木柴,旁边还有堆积如丘的煤炭。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松木柴用山,煤炭用丘呢?”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什么都没有,只不过是爷将山和丘二字分别使用了罢了。人类又是吃米,又是吃飞禽,又是吃鱼,又是吃走兽的,吃遍各种各样糟糕的东西,最终居然堕落到连煤炭也吃的地步,真是可怜哪!

往尽头一瞧,差不多一间宽的入口大大敞开着。爷朝里头一看,只见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一片寂静。而再进去里头却频频传出人声。爷断定,所谓的澡堂,一定就在发出人声的那一块儿了。于是,爷穿过木柴堆和煤炭堆弄出来的谷沟,向左一拐,继续向前走,就发现右首边有玻璃窗,窗外有圆形小桶堆成的三角形桶堆,也就是堆成了金字塔形。圆形的东西被堆成三角形,自然是与其本意天差地远吧,爷觉得小圆桶诸君的意愿天经地义,默默地赞同了一下。

小桶的南侧长出来四五尺的隔板,看起来简直就是为了迎接爷我而设的东西。隔板距地面约一米,所以就是为了让爷跳上去而量身定做的,正好。“很好!”爷一边说一边就轻巧地纵身一跃,所谓的澡堂便在爷的鼻子底下、眼前晃荡了。要说这天底下什么最有趣儿,那就是吃从未吃过的东西,看从未看过的景象,没有比这些更令人愉悦的了。各位若也和爷家主人一样,一周三次左右,每次在这澡堂世界里过个三十乃至四十分钟,也就不稀罕了。但若与爷一样从未见过澡堂这个东西,那还是快点儿来看看吧。就算不去见爹妈的临终一面,这个也是一定得来观赏一番的。虽说世界广阔,然而如此奇观却也绝无仅有了。

“什么奇观?”要说什么奇观,就是连爷都顾忌得说不出口的这样的奇观。在这扇玻璃窗里头,密密麻麻的、呱啦呱啦地吵吵嚷嚷的人全都赤着身体,如同土著人,或是二十世纪的亚当。说起来,打开人类服装史的书卷的话——这话说起来就太长了,所以还是让给托尔夫斯德吕克(16)去干吧,爷就放弃打开书卷这事儿了,不过——人是完全靠服装维持着人样的。

甚至有过这样的事情,十八世纪的时候,在英国的巴斯温泉,波·纳什(17)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论男女都在浴场内用衣服把自己从脖子裹到脚。还有,距今六十年前,也是在英国的古都,曾经设立过美术学校。由于是美术学校,所以自然买了大量的裸体画、裸体像的素描和模型,并在学校内四处陈列,这本是好的。可是,一旦到了举行开学典礼的时候,却让上至执政人员下至学校的教职人员都感到非常为难。要举行开学典礼的话,势必要邀请一些本市的名媛淑女。然而,按当时贵妇人的观点:人类是穿着服装的动物,而非披着一身皮毛的猿猴的子孙。作为人来说,不穿衣服就相当于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军队没有勇气一般,完全失去了其本质的部分。假如人失去了人的本质,那就不能算作是个人了,而应该算作兽类。即使是素描和模型,但要名媛淑女与作为兽类的人类列为同等,就实在有损高贵女士们的品格了。因此,各位女士都拒绝出席。而职员们都认为这是一群不可理喻的女人。可是,毕竟女人是一种装饰品的这个观念是东方西方的国家都认可的。虽然女人既不能舂米(18),也不能当志愿兵,但在开学典礼上却是不可或缺的装饰品。正因为如此,所以校方无奈之下,只得去布庄买了三十五反(19)八分七厘的黑布,给那些被视为兽类的人全都穿上了衣服。他们还深恐又冒犯了哪位,所以小心又小心地连那些被视为兽类的人的脸也给遮掩了。这样,开学典礼才总算是顺利举行了。对人来说,服装就是如此之重要。

近来,总是听到“裸体画,裸体画”的,还有些老师大力主张裸体好,他们全都搞错了。在从出生以来从未裸体过一日的爷我看来,无论如何都是他们错了。裸体乃是希腊、罗马的遗风,受文艺复兴时期的淫靡之风影响,才开始大肆风行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平常便见惯了裸体,所以丝毫未想到裸体与风化礼教有利害关系之类的吧。但北欧却是个寒冷的地方。“不可在外面脱光衣服”,就连日本都有这种说法,更何况是在德国或英国,赤身裸体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死了的话就没意思了,所以还是穿上衣服的好。大家都穿上了衣服后,人类就成了穿着服装的动物。一旦成了穿着服装的动物以后,突然遇上裸体的动物,就不承认“它”是人类了,而认为“它”是兽类。正因为如此,欧洲人,特别是北欧人,就将裸体画、裸体雕塑视作兽类处理了,这也无可厚非。甚至可以将其判定为比猫还低劣的兽类。

美丽?说“它”美丽也无妨,把“它”看作漂亮的兽类就好了。说到这儿,也许有人会这么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因为爷是只猫,所以还真未曾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据说,她们把露出胸脯、露出肩膀、露出胳膊的衣服称之为礼服。简直是岂有此理!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她们的衣着打扮还并非如此滑稽,穿的还是普通的人类穿的衣服。那么,为什么会转变为这种下等马戏团演员之流的品位呢?解释起来太麻烦了,这里就不说了。知道的人就知道,不知道的人就摆出一副“管他呢!”的样子就好了吧。

服装的历史且搁在一边不提。还好她们只是在夜间穿着奇装异服嘚瑟,看来内心里还是有些像人的地方的。因为太阳一出来,她们就收起露出的肩膀,遮住胸脯,裹起胳膊,把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没有一处外露。不仅如此,哪怕让人看见一个脚指头,她们也认为是奇耻大辱。从这点来看,她们的所谓的礼服不过一种违背常理、龃龉作用下的产物,就是傻瓜和笨蛋一起商量出来的东西。如若您不甘心被这么说,那您就试试一整天都袒胸露臂光着膀子好了。信仰裸体的人也是一样,既然裸体是那么好的事儿,您就让自家女儿赤身露体,顺便您自己也脱得赤条条的去上野公园散散步好了。做不到?不是做不到吧?而是因为西洋人不这么干,所以您也不这么干吧?现在不就有人穿着这样荒谬绝伦的礼服,得意扬扬地进出帝国饭店之类的地方吗?要问其中的缘由,倒也没什么,只不过就是西洋人穿,所以她们也跟着穿而已。

大概是因为西洋人强大,于是纵使不合理,纵使愚蠢荒唐,也得模仿他们,不模仿就觉得难受吧。“遇到比自己力量大的人就得顺服。”“遇到强硬的人就得让步。”“遇到位高权重的人就得低头。”如此竭尽全力地去“就得”,不就是个愚昧之人吗?!若您说“即便被当成愚昧之人也没法子”的话,爷就不深究了,也不能太把日本人视为很了不起的人。就算在做学问方面也是一样的,不过这是与服装无关的事情,所以就略过不谈了。

如上所述,衣服之于人类也是极其重要的东西。是该说人类需要衣服,还是该说衣服需要人类?衣服之于人类,就是这么重要的必需条件。甚至都重要到让爷想说:人类的历史,不是肉的历史,不是骨的历史,也不是血的历史,单纯就是服装的历史。因此,爷看见不穿衣服的人时,就会感觉他不像是个人,感觉简直就像是遇见了怪物一样。可是,就算是怪物,如果大家商量好一起变怪物,那么所谓的怪物也就消失了。虽说这也无所谓,可这么一来,事情就只会变成让人类自己大大棘手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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