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工会经费
历年来,工会经费的列支都处于糊涂状态,列支什么、列支程序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大谷银行三才省行在处理了几起事关工会经费的问题之后,下大力气研讨、出台了《大谷银行三才省行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总行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三才省大谷银行工会实际情况,制定《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工会经费管理有七条原则。
坚持独立管理原则。各级行工会组织应当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独立建立银行账户,独立进行核算,不得与本单位机关及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主管工会财务的主席根据审定的预算“一支笔”审批。
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照顾全面,区分轻重缓急,立足自身财力,合理安排支出。
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各级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接受同级工会经审会审查和上级经审会的审计监督,并定期向职工(会员)大会或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员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由行政开支的费用;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工会经费的拨缴和上解。各级行应依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于税前拨缴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应当认真做好收缴工作。
二级分行工会收缴的工会经费,20%按季(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第四季度的经费在本年度的12月20日前)上解省行工会;按规定向地方总工会上解本级机关及城区支行应缴工会经费;
按城区支行60%、县(市)支行75%的比例向支行划拨工会经费;剩余部分作为自身工会经费收入。县(市)支行按规定向所在地方总工会上解工会经费。
省行工会根据总行工会核定的上解金额,按季向总行工会上解工会经费。
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会会员每月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工资收入(不包括各种奖金、津贴和工资以外的其它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缴会费。
为增强员工的会员意识和工会组织观念,会员会费采取所在工会组织每年核定一次,由会员每月自觉向工会小组长缴纳的方式收缴。
会员会费全部留给基层工会(指县、市支行及二级分行和省行机关工会)使用,不再上缴。
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管理。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和其他补助等。要按照上级工会拨款通知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各级行行政方面按《工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变卖财产或物品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要求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不得设置小金库。
工会经费的回拨。省行工会每年根据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酌情向各二级分行工会回拨适当的经费。各二级分行也应根据本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酌情向所辖支行工会回拨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三才省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五个方面:
1.职工活动方面。组织职工开展集体活动(如文体活动、郊游、参观、看电影等)的费用。
2.工会业务方面。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如: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所需的费用;建设职工之家的费用;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会员)代表、工会积极分子的费用;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费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需的费用等。
3.上解经费支出。是指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4.补助下级工会支出。是指上级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补助款项。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的费用。
国家规定应由行政开支的相关费用。根据《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工会的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工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用及退职生活费。
4.工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行里订阅的报刊费。
8.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宣传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困难职工补助费。
14.行里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建立健全工会经费的审批报销制度。工会经费开支要在坚持严格遵守国家及全总、总行工会相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通过强化对工会经费开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控制,确保各项经费开支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实行事前签报制度。各项开支一律实行先签报后采购(支付),切实做到事前控制。具体做法是:由经办人或使用人填写签报单,经工会办负责人审核签字,报主管工会财务工作的主席签批。这一环节重点掌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同时要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相关标准。
严格事中报账审批。经办人、工会办负责人要在原始票据上签字以证实其原始性和真实性;购买多项物品的,须附明细清单;对开展活动购买的奖品等,须附发放清单;对送温暖及慰问活动等支出,须附详细的发放清单;工会办负责人是工会经费开支票据合规性审查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审查事前签报审批要素。
原始票据要素的完整性、票据金额、核算账户使用的准确性;对没有签报单的经费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没有经手人、接收人、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的凭证,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正确、不完善、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全。
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和“白条”抵现,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要严格核定库存限额;要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全面加强事后监督。除各级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要按年开展审查监督外,各级行工会主席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是搞好工会经费管理的中心环节,也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各级行工会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