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与凄楚
〔美〕塞林格
杰罗姆·戴维·塞林格(1919—),美国作家。1951年出版中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引起轰动。1953年出版短篇小说集《九故事》,收入了作者严格挑选的九篇小说。《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是《九故事》中的一篇代表作,长期以来被美国许多学校作为范文讲授。最近我收到一封航空信,邀请我参加于四月十八日在英国举行的一个婚礼。参加这样一个婚礼正是我巴不得的事情,在刚收到邀请时,我想我或许真的能坐飞机出国旅行一趟,至于花费问题,则统统不在话下。可是,在我和我的妻子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权衡之后(她这姑娘脑子清楚得要命),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放弃这个旅行计划。因为,别的且不说,我的岳母还正盼着我们四月份最后两周的时间和她一起度过呢,我把这件事已全忘在脑后了。我实在不是常见到格兰彻妈妈,岁月不饶人,她已不年轻了,已经五十八岁了(正像她未等你开口就会首先承认的那样)。
但是,无论我在哪里,都不会白白叫一场婚礼平淡冷清的。因此,在婚礼举行前,我草草写下了一些有关新娘的笔记,其中透露了些我约六年前与她相识时的事。假如这会给那位我尚见过的新郎多少带来点不快,那样也好。此时此刻,谁也不想去哄他人高兴,不仅不想哄他人高兴,而且还有心给他人一些启迪和开导。
1944年4月,我们六十名美军士兵,在英国德文郡接受英国情报机构组织的特别进攻训练。现在回忆起来,我们这些人的性格似乎很独特:六十人中一个善于交际的也没有。我们大体都属于那种老喜欢写信的人,大家谈话的内容除了公务以外,就总是互相询问是否还有没用完的墨水。我们如果不写信,也不进行训练的话,那就各干各的。我自己的活动是在天气晴朗时,到景色优美的乡间去散步。在阴雨天里,我一般就找个干燥的地方坐下读书。读书的地方又十有八九与乒乓球台相距咫尺。
特别进攻训练一共进行了三个星期,在一个阴雨的星期六结束。那天晚上七点,全体人员将按计划乘火车去伦敦,正像小道消息中传说的那样,我们将被派到为d日登陆而集结在那里的陆军空降师中去。下午三点时,我已经把所有的物品装进了背囊。其中包括一个我从美国带来的帆布防毒面具袋,里面装满了我从大洋彼岸带来的书籍。(那个防毒面具我已经在几个星期前从毛瑞塔尼亚号的舷窗扔了出去。尽管当时我也清楚,如果敌人使用毒气,我就将没有那鬼东西戴了。)记得我那天站在半圆形活动房子的最后一个窗子前,看着窗外那令人心烦的雨从天斜落下来,隐隐地感到右手食指有点发痒。此时我可以听见自己背后那许多支钢笔在印有“胜利”字样的信纸上,刷刷写字的声音。忽然,我漫无目的地从窗口走开,穿上雨衣,围上开司米围巾,穿上套鞋,戴上毛线手套和海外制帽(时至今日,还有人告诉我说,我完全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戴帽子:把帽子两侧稍稍拉下,盖住耳部)。然后对了一下手表,就沿着长而潮湿的鹅卵石山路下了山,向镇中走去。全然不顾周围的雷鸣电闪,遭雷劈也好,不遭雷劈也好,我都听天由命了。
那镇中心此时也许是全镇最湿的地方。我来到这里,在一家教堂前停了下来,阅读布告。我这样做主要是由于那布告的黑板白字吸引了我。再就是由于在军中服役三年,我已变得对读布告也十分有兴趣了。那布告上说,将有一个少年合唱团在三点一刻进行练习。我看了一下表,又接着读布告。黑板上钉着一张纸,写着所有可望参加练习的孩子的名字。我站在雨中读了所有的人名,然后走进了教堂。
教堂里正有十来个成年人在那里坐着,其中有几个人膝上放着小号橡胶套鞋,这些鞋都是底向上放着。我一直朝前走,在前排座位上坐了下来。只见讲台上,有大约二十个孩子坐在三排排椅上,坐得很挤,他们大多数都是七岁到十三岁的女孩子。此时他们的合唱指导———一个身穿花呢套装的高大女人———正在对他们说,唱歌时要把嘴张大些。她问他们可曾听说过,小鸟唱它那美丽的歌儿时,竟能不把它的小嘴张大、再张大。孩子们木呆呆地看着她,显然,谁也没有听说过。接下去她又说,她希望所有的的孩子都能把歌词的意思完全理解透,不要像鹦鹉学舌似的,仅仅是嘴里出声而已。然后,她用定音笛起了个调,那些孩子们便举起手中的赞美诗集,像是一群未成年的举重运动员举重似的。
孩子们的歌没有乐器伴奏。或确切说,是没有任何东西搅乱他们的歌声。这歌声音调优美,感情也不过火,如果他们不是尽力提高嗓门的话,几乎可以使一个比我更笃信宗教的人都感到飘飘欲仙了。他们中有那么两三个年纪最小的孩子把音节稍稍拉长了一点,但就这错误的程度来说,大概也只有作曲家的母亲才会去吹毛求疵。我从未听说这首赞美诗,可当时我满心希望它的诗行能有十来个或是更多。在听圣歌的当儿,我仔细地审视这些孩子们的面孔,其中有一张面孔,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这孩子离我最近,坐在第一排最后的一张椅子上。她大概十三岁左右,留着齐耳的浅亚麻色直发,长着一个秀美的前额,她的一双眼睛流露出厌倦的神色。我想可能她那时正在数着在场的人数吧,这孩子的歌声显然与其他孩子的没有唱到一起。这不仅是由于她坐得离我很近的缘故。她的高音区,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唱起来自然流畅。不过这个年轻的女孩子似乎对自己的演唱艺术有点厌倦了,要不就是对自己所处的这个时间和这个地方厌倦了,在唱圣歌的间隙,我看到她打了两次哈欠。这纯粹是女士们打哈欠的方式,嘴唇紧闭,但你还是看得出来。她那翕张的鼻翼泄露了她打哈欠的秘密。
圣歌一唱完,那个合唱指导就开始了她口罗哩口罗嗦的总结。说什么这个孩子坐着腿不老实,那个孩子在牧师布道时嘴不闲着。我推想合唱练习大概已经结束,于是趁那合唱指导的刺耳声音还没有把孩子们歌声的神奇魔力驱散之前,我便起身出了教堂。
雨下得更大了。我沿街继续向前走。透过红十字娱乐室的窗子,可以看到一些士兵正三三两两地站在屋里的咖啡柜台前。我虽说同屋里隔着玻璃,但也还是听到了另一间房里打乒乓球的“乒乓”声。我过了马路,走进一家茶馆。里面除了一个中年女招待以外别无他人。看那女招待的样子,她好像更愿意招待一位身上雨衣已干的顾客。我尽量轻手轻脚地把雨衣挂在衣架上,然后坐下来,要了茶和肉桂面包干。这是我一天中第一次开口同人讲话。我翻遍所有的衣兜,连雨衣的口袋也翻了一遍,最后终于找到几封信可读,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旧信。其中一封是我妻子写的,另一封是我岳母写的。我妻子在信中告诉我在斯卡拉夫特第八十八号街的那个机构是怎样垮台的。而我岳母则是要我一旦有机会出军营,就去寄给她一些开司米毛线。
我第一杯茶还没喝完,就看见刚才在合唱时我注意到并倾听她唱歌的那个女孩子走了进来。她的头发被淋得透湿,两个耳轮从头发下面露出来。和她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小孩。这孩子一望而知是她的弟弟。那女孩用两个手指拈去了小男孩的帽子。就好像那是个实验室里的标本似的。走在最后的,是一个戴软帽的女人,样子很精明。她大概是这姐弟俩的家庭教师。那个合唱队员边走边脱去她的外衣,并选了一张桌子。照我看来,那桌子的位置还不错,就在我桌前八至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正对着我的桌子。女孩子和家庭教师坐了下来。那个五岁左右的小男孩可没打算坐下。他脱掉上衣,把海军服上装随手一扔,然后便带着一个天生捣蛋鬼的那种对事事都无所谓的表情,开始淘气,他自有一套惹家庭教师生气的办法,在那里一面把他的椅子从桌下推进拉出,一面还眼睛盯着家庭教师看。女教师压低声音,叫了他二三次,让他在椅子上坐好,不要调皮。他没有理睬,直到他姐姐叫他,他才走了过去,将小身子靠在椅上坐下。但又立即抓起餐巾,放在头上。他姐姐把餐巾拿下来,打开铺在他腿上。
他们的茶送来了。这时,那女孩子发现我在这边注视着他们,她用刚才在合唱时数点在场人数的那种眼光看着我。突然,她对我轻轻地、有礼貌地笑了笑。她的笑正是我们有时看到某些人的那种淡然的、含蓄的笑,那笑宛如微波在脸上荡漾,显得奇特。我也向她笑了笑,但远没有她笑得那么舒展,并且笑时还微抿着上唇,以免露出一个大兵的上下门牙间那炭黑的临时填充物。后来,我记得,她端庄地站到了我的桌边。她身穿一件格子花呢衣———那衣料是坎拜尔花呢。在我看来,年轻女孩子在大雨天里穿这种衣服是再合适不过了。“我以为美国人对茶是不屑一顾的呢。”她说。
她说这句话是认真地在那里就事论事,而不是在自作聪明,冒充事事都懂。我回答她说,我们有些人还只喝茶.,不喝别的。接着,我问她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喝杯茶。
“谢谢,”她说,“我只坐一会儿吧。”
我站起身,到我座位对面为她放好一把椅子,她只坐在椅子的前部,背挺得很直,那姿势既舒服又漂亮。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自己的座位,一心想继续刚才的谈话,但是坐下以后,我又实在想不出该说些什么。于是我又笑了笑,并再次用上唇遮住门牙上的黑物,随后,我便对那姑娘说,在这种天气出门,可真是够糟糕的。
“是啊,够糟糕的。”我的这位客人说,从她口气中可听出她显然很厌恶谈论婆婆妈妈的事情。说着,她把手指平放在桌边上,就像在降神会仪式上那样。但几乎是马上,她的手又攥了起来,那双手的指甲剪得很短,直剪到指甲下的肉处。她戴着一块军用式样的手表,很像是供驾驶员用的手表。那表盘对她那纤细的手腕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你看了我们的排练了,”她淡淡地说,“我看见你了。”
我承认我确实去了,并对她说,我还注意到她的歌声与众不同。我说我觉得她的嗓音真是美极了。
她点点头说:“我知道,我要做一名职业歌手。”
“真的吗?是唱歌剧?”
“噢,我的天,不是。我要到广播电台去唱爵士歌曲,挣好多钱。到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就退休,然后住到俄亥俄州的农场里去。”说着,她用手掌摸了一下她湿漉漉的头发。“你对俄亥俄州了解吗?”她问道。
我告诉她我曾有好几次乘火车经过那儿,但是对那儿并不熟悉。我问她要不要吃一片肉桂面包干。
“不,谢谢,”她说,“我实际上吃得很少。”
我自己咬了一小口面包,然后说,俄亥俄州周围都是大片荒漠的山地。
“我知道。我过去遇到过的一个美国人跟我说过。你是我遇到的第十一个美国人。”
这时,她的家庭教师一再向她打手式,催促她回到自己的桌子那儿去,好别再打扰我。可是我的这位客人却若无其事地把椅子挪动了一、二英寸,使她的背正对着自己那边的桌子,这样一来,什么暗示她都看不见了。
“你是在山上那所谍报学校受训的吧?”她冷冷地问。
为了保密起见,我告诉她,我是由于健康原因才到德文郡来的。
“是吗?”她说,“你要知道,我可不是昨天才出世的小娃娃。”
我说我敢打赌她不是的。我喝了几口茶,这才注意到自己坐的姿势,于是在椅子上坐直了一些。
“看来,你这个美国人倒挺通情达理。”我的客人若有所思地说。
我告诉她,假如她真是这样想,那可真有点沾上市俗味儿了,并说我希望她这样的人不至于有这种世俗偏见。
她的脸红了一下,那红晕立时令我纠正了自己的失礼。“噢,我亲眼见过的大多数美国人,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像牲口似的。他们彼此之间拳头相见,而且还辱骂所有的人,还有———你知道其中有一个人干了什么吗?”
我摇摇头。
“有一个人把一个空威士忌酒瓶,扔进了我姨妈家的窗子。幸.好那窗户是开着的。你难道认为这事通情达理吗?”
当然不能算通情达理。但是我没有这样说。我只说世界上许许多多士兵都是远离家乡,而他们中真能在生活中得意的却寥寥无几。我说我想大多数人对这一点都是可以想见的。
“可能吧,”我的客人说,但那口气并不坚决。她再次抬起手,向自己湿漉漉的头摸去,然后,又挽起了几缕柔软的金发,想盖住她裸露的耳轮。“我的头发湿透了,”她说,“瞧我这难看样儿。”
她看看我,又说,“如果不湿的话,我头发都是卷着的。”
“是的,看得出来,是卷的。”
“实际上并不是卷,而是有许多波纹,”她说,“你结婚了吗?”
我回答说我已经结了。
她点点头。“你对你妻子的爱深吗?是不是我提的这个私人问题太过分了?”
我说,假如过分的话我会直说的。
她把手和手腕向桌子中间伸了伸。记得当时我曾想和她说说她戴的那块大手表,———或许我该建议她把表戴在腰上。
“我通常不很善于交际,”她说着望了我一眼,想看看我是否明白她的意思。然而我却什么表示也没有。“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觉得你太孤单了。从你的脸上看,你非常敏感。”
我回答说,她说得对,我确实一直感到很孤单,并且非常高兴她过来看我。
“我正在训练自己,使自己更富有同情心。我姨妈说我这个人太不热情了,”她说着,又摸了一下头顶,“我和我姨妈住一起,她是个非常和善的人。自从我母亲去世,她就尽一切努力使我和查尔斯能好好度过那以后的生活。”
“这很好。”
“我母亲这个人非常非常聪明,从许多方面看,她都很完美。”
她用一种敏锐的目光看着我,这目光是刚才所没有的。“你觉得我的心肠很冷吗?”
我说,一点也不,而且事实上倒是正好相反。我告诉了她我的姓名,并问她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