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关于快活的老绅士和他的得意门生的某些新细节(2) - 雾都孤儿 - 查尔斯·狄更斯著,张玲李卫东译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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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关于快活的老绅士和他的得意门生的某些新细节(2)

第13章关于快活的老绅士和他的得意门生的某些新细节(2)

“是啊,”费金说,“除非他们在外边碰巧遇到什么活了。他们才不会放着活不干呢,亲爱的,这你得相信。跟他们学着点儿,你得学学他们。”他用煤铲在炉子上磕了磕,来增加话语的分量。“他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什么事都得要听他们的话——尤其是机灵鬼,亲爱的。他自己就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要是你向他学,他也会让你成为一个大人物——的亲爱的,我的手绢是在挂在口袋外边吗?”费金说着突然停了下来。“是的,先生。”

“看看你能不能把手绢掏出来,又不被我感觉到,就像今天早晨做游戏时他们那个样子。”

奥利弗用一只手托住那只衣袋的底部,他看见机灵鬼就是这样做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把手帕抽了出来。

“拿走啦?”费金嚷道。

“喏,先生。”奥利弗说着,亮了一下手中的手帕。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亲爱的,”顽皮的老绅士在奥利弗头上赞许地拍了一拍。“我还没见过比你更加身手敏捷的小家伙呢。这个先令你拿去花吧。加油噢,只要照这样干下去,你就会成为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人了。上我这边来,我来教你弄掉手帕上的标记。”

奥利弗弄不懂,做做游戏、扒扒老绅士的衣袋,跟他将来有机会成为大人物有什么关系。不过,他转念一想,犹太人的年纪比自己大好多,肯定什么都懂,便温顺地跟着他走到桌子前,没多久就专心致志地埋头于新学业了。

第十章奥利弗更深地了解了新伙伴的品行。他以高昂的代价换来了历练。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十分重要。

好些天来,奥利弗一直待在老犹太的屋子里挑去手帕上的标记(每天都有许许多多手帕给带回家来),有时也会参加前面描述过的那种游戏,那可是两个少年和犹太人每天早晨照例都要玩的。到后来,他开始渴望新鲜的空气,并且多次真诚地恳求老绅士,准许他与两个伙伴一块儿到外边去干活。

奥利弗耳闻目染了老绅士严格的人格品德,他越发急切地盼望着能积极参加工作。机灵鬼或查理·贝茨每次在晚上空手回来,犹太人总会慷慨激昂地列数好逸恶劳之悲,饭都没让他们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以此向他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有一次,真的,他甚至打得他俩滚下了楼梯,但这不过是他在实施道德理念时过点火罢了。

一天早晨,奥利弗终于获得了渴望已久的许可。这两三天以来,已经没有了需要加工的手帕,而伙食也愈加贫缺。也许是因为这两个原因,老绅士答应了他的请求。但不管是不是这些原因,反正他告诉奥利弗说他可以去了,并将他置于查理·贝茨和机灵鬼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照例高高地卷着衣袖,歪戴着帽子。贝茨少爷则双手插在口袋里,悠闲地走着。奥利弗走在中间,不知道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门手艺。

他们的步态极其懒散难看,纯粹就是在闲荡。奥利弗不由得这样认为,同伴是要骗骗老绅士,根本就不是要去干活。机灵鬼还有一个坏习惯,他老是去抓起别的小孩子头上的帽子,然后一把扔到阶下院子里;查理·贝茨则表现出他对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有些含混不清,他从路边摊子上顺手捞了很多苹果、洋葱,塞进容量奇大的衣袋里。他的衣服好像从四面八方都可以通到下面的夹层里似的。这些事看上去很糟糕。奥利弗想要自己寻路回去了。他刚要尽量婉转地宣布这个决定,机灵鬼的举动就发生了极其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想法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地方的名称改来改去的,到现在还有人奇怪地把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地停下脚步,将手指贴在嘴上,异常小心翼翼地把同伴又拉了回去。

“怎么啦?”奥利弗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的那个老家伙了吗?”

“是对面的那位老绅士?”奥利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行。”机灵鬼说道。

“一流的果树。”查理·贝茨少爷说道。

奥利弗看看这人,又看看另一个人,诧异不已。但已经不允许他再问什么了,因为两个少年已经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向刚才指给奥利弗看的那位老绅士的身后靠将过去。奥利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该上前还是该退后,便站定了,瞪着两眼默默地发呆。

老绅士头上抹着发粉,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甚是可敬。他身着一件黑色天鹅绒领子的深绿色外套,白裤子,腋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下一本书,站在那里出神地读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里的安乐椅上一样。很可能老绅士的确以为自己是坐在那里。从他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有那帮孩子,一句话,只有那本他正在一字一句咀嚼着的书。他一页读到底,便又翻页开始读第二页的第一行,如此继续着,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奥利弗站在几步之外,眼睛睁到大得再不可能更大了。他看到机灵鬼将手插入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块手帕。他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了查理·贝茨。最后,还看到他俩转过街角一溜烟地跑掉了。此时,他是多么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所有关于手帕、金表、珠宝和犹太人的谜全都涌上了孩子的心头。他站了一会,十分害怕,血液在全身血管里奔涌撞击,仿佛感觉到自己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之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拔腿就跑开了,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是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是在短短的一分钟内发生的。就在奥利弗拔腿逃走的那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口袋里,没有摸到手绢,便猛然回过头来。他看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奔,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浑身的劲呼喊着“抓贼!”,手中还拿着书便追了上去。

不过,叫喊“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茨少爷不想满大街跑而引起公众注意,俩人拐过街角后就在第一个门洞里躲了起来。刚躲好,就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奥利弗跑了过去,便准确地猜出是怎么回事。俩人敏捷地跳出来,高喊着“抓贼!”像诚实的市民们一样加入了追捕中。

尽管奥利弗是由一帮哲学家带大的,然而在理论上,他却对“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尚不知晓。如果他知道这一点,对这类事或许就会有所准备。但是,因为没有准备,他更惊慌了,所以他一阵风似的跑着,身后,那位老绅士,还有机灵鬼和贝茨两人,吼声震天地一路追来。

“抓贼!抓贼!”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马车,屠户丢掉了托盘,面包师扔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差使抛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拍扔到了一边。都稀里哗啦、乱纷纷地追了起来:扭的扭,扯的扯,喊的喊,叫的叫,他们在拐弯时撞倒了行人。喊声惊了狗,吓了鸡,在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到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着。人群每过一个街口拐角,便会聚得更多。人们一路飞奔,直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窗户打开了,人们出来了,汇入了蜂拥向前的人群,这就好比木偶戏演到精彩处时,全体观众却把主角抛下,加入到滚滚的人流中,高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增添新的声威。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中有着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追猎”激情。一个苦命的气都喘不上来的孩子,为了摆脱追赶的人群,把每一根神经都紧紧地绷着。他累得气喘吁吁,满脸惊恐,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流淌下来。人们循着他的足迹,紧追不舍。每次逼近他,都会为他体力不支而高声喝彩,欢声雷动。“抓贼啊!”嗨,看在上帝的分上,抓住他,即便是出于怜悯!

终于抓住了。多么美妙的一击。他被打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急切地把他团团围住,后面的人又推又搡地往前挤,都想能瞅上一眼。“让一让!”“让他喘口气!”“胡扯!他不配!”“那位先生呢?”“喏,在那边街上走过来了。”“给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利弗躺在地上,满身的污泥尘土,嘴上淌着血,惊恐万分地打量着身边围着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由跑在前面的那些人殷勤地前拖后推着送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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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人群里有了怨言,“那真是妙极了,啊!”

“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说道,“他伤着自己了。”

“是我把他打倒的,先生”一个傻大个走上前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指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傻笑着碰了一下帽子算是行礼。他指望自己的劳苦能得到点酬劳。老绅士面露厌恶的表情,瞥了他一眼,又惴惴不安地环顾周围,似乎自己要打算逃跑。要不是就在这时有一个警官挤进了人群(遇上这类案子,警官总是最后一个到场),一把揪住奥利弗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有可能还会引发新一轮的追逐。

“喂,起来。”警官厉声说。

“先生,不是我。真的,真的,是另外两个孩子。”奥利弗说道,情绪激动,双手紧握,回头看了看,说道,“他们就在附近的什么地方。”

“不,不,他们已经不在啦,”警官本想说句反话的,可偏偏就说中了。机灵鬼和查理·贝茨早就从第一个大院逃之夭夭了。“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绅士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警官答应着,一把便将奥利弗的外套从背上差点儿整个给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我知道你们的把戏,这没有用。你倒是站还是不站起来,你个小混蛋?”

奥利弗挣扎着爬了起来,站都站不稳,却立刻被人揪住衣领,沿街快步拖走了。老绅士跟在警官身边,和他们一起走了。人群中凡是有本事的人都抢先走几步,不时地再回头看看奥利弗。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一路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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