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介绍警察局长范先生及其执法方式的一个小小实例(1)
第14章介绍警察局长范先生及其执法方式的一个小小实例(1)
这起案件正好发生在赫赫有名的市警察局附近。人群得到的满足仅限于簇拥着奥利弗走过两三条街道,来到一个叫羊腿山的地方。然后他被押着穿过一个低矮的拱门,进了一座肮脏不堪的院子,并从后门来到简易审判庭。他们走进一个铺砖的小庭院,在那里见到一个长满络腮胡,手里拎着一串钥匙的胖男人。“又是什么事?”他漫不经心地问。
“一个偷丝手帕的小扒手。”押着奥利弗的警察答道。
“被偷的人是你吗,先生?”拎着钥匙的男人又问。
“是的,正是我,”老绅士回答说,“但我不肯定就是这个孩子拿走了我的手帕。我看这件事就不要再追究下去了吧。”
“现在必须得去见警察局长,先生,”那男人说,“局长大人马上就忙完了。给我过来,你这个该受绞刑的小坏蛋。”
他一边打开一扇门,一边这么说着邀请奥利弗进去。那是一间石砌的牢房。奥利弗浑身上下被搜了一遍,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门又被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和大小有些像地窖,只是没有地窖那么亮,里边脏得叫人受不了。当时是星期一上午。从星期六夜里开始,这里关过六个醉汉,现在都关到别处去了。不过这算不得什么。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晚上都有一些男男女女因为鸡毛蒜皮的指控——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犯罪——被关进牢房。与此相比,新门监狱里那些关押着经过审讯被定罪并判死刑的最凶残的重罪犯的牢房简直是天堂了。谁如果不相信这一点的话,就自己将两者作个比较吧。
门锁上的时候,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刺耳的声响。这时候,老绅士看上去几乎与奥利弗一样懊恼。他叹了口气,看了看那本书。它是无辜的,可是带来了这么多麻烦。
“那孩子的神情中有某种东西,”老绅士缓步踱到一边,若有所思地用书的封面轻轻敲打着下颚,自言自语地说,“某种触动我并使我感兴趣的东西。他到底会不会是无辜的呢?他看上去似乎是——对了,”老绅士叫了起来,又骤然停住,他抬起头凝视着天空,“上帝保佑!我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神情?”
老绅士沉吟了一会儿,走进后边一间面向院子的接待室,脸上仍然带着深思的表情;他走到屋子的一个角落,头脑中回忆着多年来被灰蒙蒙的幕帘遮盖着的一张张面孔。“不,”他摇了摇头说,“这一定是想象。”
他又一次在脑海中重温这些面孔。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眼前,要重新拉下把它们遮盖了如此之久的罩布并非易事。这些脸有的是朋友,有的是仇敌;很多是挤在人群中张望的陌生面孔;那些曾经如花似玉的少女现在成了垂暮老妇;有些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但是记忆的超凡之力仍然再现出他们往日的鲜活和美好,重现那焕发着神采的眼睛,闪耀着光芒的微笑和透过黄土散发出光辉的灵魂;昔日的美在九泉之下娓娓低语,它现在虽然已面目全非,却得到了升华,它离开尘世,只是为了变成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片柔和的光辉。
然而老绅士实在想不起哪张脸带有奥利弗容貌的痕迹。于是只能对自己唤起的回忆长叹一声。好在他是一个漫不经心的老人,很快就把这些记忆埋进发霉的书页中去了。
有人碰了一下老绅士的肩膀,他这才回过神来。原来是那个拎着钥匙的男人来领他去审判庭。老绅士匆忙地合上了书,立即跟着他来到大名鼎鼎、威风凛凛的范先生面前。
审判庭设在前厅,屋子的一面墙上镶着护墙板。范先生坐在栏杆后面;门边用木围栏圈出一块地方,可怜的小奥利弗就被关在里面,他被这森严的场面吓得浑身发抖。
范先生很瘦,中等身材,腰板细长,脖子僵硬。他头发不多,都长在后脑勺和头的两侧。他面容严厉,脸色发红。假如他没有饮酒过量的习惯,他原本可以控告这张脸对自己犯了诽谤罪,并以此获得大笔赔偿金。
老绅士恭恭敬敬地鞠个躬,走到警察局长的桌前递上名片,“这是鄙人的姓名和地址,长官。”言毕他后退一两步,礼貌而有风度地点点头等候对方发问。
当时范先生正在仔细阅读那天早报上的一篇社论,文中谈到他最近做出的某个裁决;文章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务大臣对他特别加以注意。这使他大为恼火,所以抬起头来的时候满脸怒容。
“你是什么人?”范先生问道。
老绅士略带诧异地指了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范先生轻蔑地用报纸将名片掸到一边,“这家伙是谁?”
“鄙人叫布朗洛,长官,”老绅士的回答不失绅士风度,“请问如此一个以执法名义无端侮辱体面人的长官尊姓大名。”他环顾四周,仿佛在寻找一个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
“警官!”范先生把报纸扔到一边,“这家伙受到了什么指控?”
“他没有受到指控,大人,”警察答道,“他是来指控这个男孩的,大人。”
他当然是明知故问,他只不过想激怒老绅士,而这是个不会落下把柄的好办法。
“他来指控那个男孩,真的吗?”范先生以鄙夷的眼光将布朗洛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叫他起誓!”
“在起誓以前,我必须请求说一句话,”布朗洛先生说,“就是说,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无论如何不会相信——”
“住嘴,先生!”范先生专横地说。
“我一定要说,长官!”老绅士回答。
“马上给我住嘴,否则我就下令把你赶出去!”范先生说,“你是个无礼的家伙,竟敢藐视警察局长!”
“什么!”老绅士叫道,脸都气红了。
“叫这个人起誓!”范先生对书记员说。“我不要再听他讲废话了。叫他起誓。”
布朗洛先生气愤不已,但考虑到如果自己再发脾气只会伤害那个男孩。他不得不忍住怒气,立即起誓。
“我问你,”范先生说,“你为什么指控那个男孩?你有什么要说的,先生?”
“当时我正站在一个书摊边上——”布朗洛先生开始陈述。
“住嘴,先生!”范先生又嚷嚷起来。“警官!那个警官在哪?让他起誓。现在听这个警官说说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警察以应有的谦卑讲述了他如何抓到犯人,如何对奥利弗搜身却未有所获,并说除此之外他一无所知。
“有没有证人?”范先生问道。
“没有,大人。”警察回答。
范先生沉默了片刻,然后转向原告,气势汹汹地说:
“你是不是真打算要陈述一下对这个孩子的指控,老兄?你已经起誓过了,要是你光站在那儿却不提供证词,我就以藐视法庭罪惩办你;我会以——”
到底以谁或以什么为名义,没有人知道;因为正巧在这个时候,书记员和看守一齐大声咳嗽起来;前者还把一本厚厚的书掉在了地板上(这些当然都是无意的);于是别人就没能听见后面的话。
布朗洛先生费了好一番工夫才讲完了案情经过,因为期间他多次被打断并遭到辱骂。他说案发时他十分吃惊。他看到那个男孩在跑,于是就追了上去。布朗洛先生表示,如果局长先生认为这男孩的确不是小偷而只是与小偷有关系,那么希望局长先生在司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从宽处理这个孩子。
“他已经受伤了,”老绅士最后说,“我还担心,”他朝那木栏望过去,又十分关切地补充了一句,“我真担心他病得很厉害。”
“喔!我敢说真是这样!”范先生冷笑着说。“得了,别再跟我耍什么花招,你这个小要饭的!我不吃这一套。你叫什么名字?”
奥利弗想回答,可舌头不听使唤。他的脸煞白,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眼前旋转起来。
“叫什么名字?你这个顽固不化的小流氓?”范先生又问道,“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是冲着站在栏杆旁边一个身穿条纹背心的热心肠老头说的。他朝奥利弗弯下腰,把问题重复了一遍;可他发现那孩子确实已经听不明白这句话了;而且他知道如果不回答只能使局长更加光火,从而加重刑罚,便斗胆编了个名字。
“他说他叫汤姆·怀特,大人。”这位好心的公差说道。
“喔,他不愿大声讲出来,是吧?”范说道,“那好吧。他住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