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奥利弗步行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奇怪的小绅士 - 雾都孤儿 - 查尔斯·狄更斯著,张玲李卫东译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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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奥利弗步行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奇怪的小绅士

第11章奥利弗步行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奇怪的小绅士奥利弗来到小路尽头的台阶,重又上了公路。已经是八点钟了。尽管离开城市差不多已有五英里了,他还是跑一阵,就到路旁的篱笆后面去躲一阵,生怕有人会追上来捉他回去。就这样跑跑躲躲直到中午,他才在一块路碑边坐下来歇口气,第一次开始盘算去何处谋生。

他坐的地方,边上就是路碑,上边的大字宣告:此处距伦敦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在奥利弗心中唤起了阵阵联想。伦敦!——那大得不得了的地方!——任谁——就算是邦布尔先生,也都无法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济贫院里的一些老头讲,有志气的小伙子在伦敦不会愁吃愁穿。在那个大都市里,谋生之道之多之广,土生土长的乡下人根本就想象不到。对于一个无家可归,得不到帮助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讲,伦敦就正是他的去处。这些想法从奥利弗的脑海里掠过,他从地上跳了起来,继续向前走去。

奥利弗把他与伦敦的距离又缩近了足足四英里多之后,才想到,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达目的地。这些顾虑压迫着他,使他放慢了脚步,开始琢磨自己该怎样去那儿。他的包袱里有一片干面包、一件粗布衬衫和两双长袜。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一次葬礼后索尔贝里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利弗思忖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打了补丁的长袜子,也还行,还有一个便士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在冬天里要走的六十五英里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奥利弗和大多数人一样,尽管非常愿意去积极地找出自己的困难,却常常对解决困难一筹莫展,想不出任何稍稍行之有效的方法。奥利弗思索良久,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了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继续前行。

一天下来,奥利弗走了二十英里路。整整一天,他只啃了几口干面包,喝了几口从路旁住户家讨来的水。夜幕降临的时候,他拐进了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堆干草底下,决定就躺在这里过夜,等待黎明。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一开始,这声音把他吓得心惊肉跳。他饥寒交迫,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孤独。然而,因为赶路赶得实在太疲倦了,所以他很快就睡着了,忘掉了一切烦恼忧愁。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冻僵了,肚子也饿极了,以至于他只好在路过的第一个村子就用那枚便士换了一块小面包。他只走了不到十二英里,夜幕就又落了下来。他的双脚发酸,双腿软得直打哆嗦。在阴冷潮湿的露天里又度过一个夜晚后,情况变得更糟糕了。天亮以后他再登上旅途时,几乎连爬都爬不动了。

他在一座陡坡脚下等候一辆公共马车开到近前。奥利弗向外座上的乘客乞讨几个钱,可是没有几个人理睬他。有人要他等等,待马车开上了坡顶再说。得让他们瞧瞧,为了半个便士,他能够跑出多远去。可怜的奥利弗竭力想跟上马车跑一小段路,可是由于疲乏,双脚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这情形,就又把那半个便士放回了钱包,并宣称他是一只懒惰的小狗,不配得到任何赏赐。马车咔哒咔哒地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飞扬的尘烟。

好几个村子都张挂着漆刷的大木牌,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律扭送监狱。奥利弗吓坏了,恨不得尽快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些村子,他会站在旅店附近,以哀怜的眼神,望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结果就是,老板娘会吩咐某个四处闲逛的邮差,来撵走这个陌生的孩子,因为她断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要是上农家去讨点什么,别人十有八九会吓唬他,说是要放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里探头,里边的人就在谈论教区干事,这使得奥利弗的心一下子就跳到了嘴巴里,而这往往是他的嘴巴在一连好几个钟头里所得到的唯一的东西。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了一位好心的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利弗的苦难可能已经就此结束,得到和他母亲一样的下场了。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已经死在路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面包和奶酪。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而光着脚颠沛流离在海角天涯。她同情这可怜的孤儿,把仅有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了他,不仅如此,她还说了许多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流下了不少同情与怜悯的泪水。这一切深深地沉入了奥利弗的心田,远甚于他以往所遭受到的一切痛苦。

离开故乡第七天的清晨,奥利弗一瘸一拐地慢慢走进了巴涅特小城。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空无一人,还没有人起来做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万道,五彩缤纷。然而,朝霞只能使这个坐在别人门前台阶上的孩子看清楚,他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的脚在淌血,浑身沾满了尘土。

窗户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往穿梭。有人停下来,打量了奥利弗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再扭头看一看他。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他无心向人乞讨,只是在那里坐着。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对于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纳闷(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马车一辆辆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得用超出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花了整整七天时间才走完的路,这些马车却毫不费力,只消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这时,他猛地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地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转了回来,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打量自己。奥利弗起初一点也没在意,但见这少年一直在盯着自己看,奥利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视对方。那孩子见了,就穿过马路,走近奥利弗,说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赶路人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利弗年龄相仿,但样子却古怪异常,是奥利弗从未见过的。他长着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有一副十足的成年人的派头。他长着一副罗圈腿,一双敏锐而又难看的小眼睛,但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有一顶帽子轻巧地扣在头上,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帽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肯定会经常掉落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甩头,帽子便又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穿着一件差点儿拖到脚后跟的成年人的上衣,袖子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为的是两只手能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最终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而他的手现在就插在那里。他身高四英尺六英寸,也许还差一点,脚穿一双高帮皮鞋,俨然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利弗说道。

“我饿死了,又累得要命,”奥利弗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已经走了七天了。”

“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比克的命令,是吧?不过,”他见奥利弗迷惑不解的眼神,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比克是什么吧?”

奥利弗温顺地回答说,他早就听说有人把鸟的嘴巴叫做比克。

“瞧瞧,多菜鸟啊。”小绅士大叫一声,“嗨,比克就是地方官,比克命令你走,不是一直向前的那种,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水车?”

“什么水车?”

“什么水车。嗨,这水车——就是石瓮(注:指监狱)里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倒是蛮兴旺,要是老百姓日子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嗳嗳,你想填肚子,有的。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先令和半个便士,不过,既然这样,还是我来请客吧。站起来。起来。开步走,好嘞。”

小绅士扶着奥利弗站了起来,与他一块儿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足够多的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四便士的麦麸”。小绅士还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扣掉了一些,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火腿就不会沾上灰尘,还又保持了新鲜。小绅士把面包夹在胳肢窝下,拐进一家小酒馆,领着他来到一个设在屋子后室的酒吧间。这位神秘少年又叫了一罐啤酒。奥利弗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其间,陌生少年的目光时不时十分专注地落到他身上。

“要去伦敦?”小绅士见奥利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有住处没有?”

“没有。”

“钱呢?”

“没有。”

陌生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从大衣袖里伸出手来,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利弗问。

“是啊。只要没有被流放出国,就住在伦敦,”少年说道,“我想你今天晚上还需要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是啊,真的,我离开乡下到现在,就还没有在屋檐下睡过觉。”

“别为这点小事烦恼了,”小绅士说道,“今天晚上我要到伦敦。我知道有一位可敬的老绅士也住在那儿,他会给你免费安排一个住处,就是说,只要是他认识的随便哪一位绅士给介绍的,都行。他不认识我?喔,不。一点也不。绝不可能。肯定不是!”

小绅士微笑起来,似乎要暗示最后几句是说着玩的反话,他一边笑着,一边喝干了啤酒。

有人提供落脚的地方,这个出乎预料的提议太诱人了,让人无法抗拒,尤其是接着还有保证,说那位老先生毫无疑问地会毫不迟疑地为奥利弗提供一份舒适的差使。这样就使得他们的谈话进行得更加友好,更加推心置腹了。奥利弗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字叫杰克·道金斯,是刚才提到的那位老绅士的得意门生。

道金斯先生的外貌实在是非常不利于说明他的恩人为受他保护的那些人谋到了多少福利。但他讲起话来很是机敏洒脱,而且他又承认自己在要好朋友中还有个熟悉的名号,叫“机灵鬼”。奥利弗得出结论,他的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的道德训诫抛到脑后去了。想到这里,他暗下决心,必须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发现机灵鬼果真无可救药的话,他多半肯定是会本性难移的,就不再与他深交,对他敬而远之。

由于杰克·道金斯反对天黑以前进入伦敦,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才走到爱灵顿税卡。他们经过安琪尔酒店来到了圣约翰大街,又快步穿过那条走到头便是沙德勒街泉水戏院的小街,过了伊克茅士街、柯皮斯路,来到伦敦贫民院旁边的小院,再经过以前叫“洞中的哈雷”的古迹,过小红花山,到大红花山。机灵鬼健步如飞地向前跑去,一边吩咐奥利弗紧紧跟上。

奥利弗尽管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向导,却仍然不由自主地往走过的街道两侧匆匆看上几眼。这样肮脏破败的地方是他所未见过的。街道非常狭窄,泥泞不堪,而空气中则弥漫着恶臭味。小铺子倒有不少,但里面的商品好像一群孩子,即使是这么晚了,他们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子里哇哇大哭。这地方一片凄凉,唯有酒馆才看起来景气一些。可是里面也只有一些最下层的爱尔兰人在大吵大闹,大打出手。走过从大街上分岔出去的许多小路和院落时,可以看到一簇簇拥挤在一起的房屋,在那些地方,酩酊大醉的男男女女压根就是在污泥中打滚。在好几户门口,一些凶恶丑陋的彪形大汉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就其装束来判断,就知道他们不会是去干些什么好的或者说是无害的事。

奥利弗正在盘算是否溜之大吉时,他俩已经到了山脚下。他的向导推开菲尔胡同附近的一扇门,拽着奥利弗的一条胳臂,拖他进了走廊,又随手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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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喂。”一个声音从下边传了过来,回应机灵鬼的一声唿哨。

机灵鬼答道:“李子满贯。”

看来这是某种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者暗号,因为一团微弱的烛光在走廊尽头的墙上亮了起来,接着一个男人的面孔从厨房年久失修的楼梯栏杆缺口处向外窥望。

“你是两个人来的?”那个男子把蜡烛伸得远一些,另一只手替眼睛遮光,说道,“一起来的一个是谁?”

“一个新伙伴。”杰克·道金斯把奥利弗推到前边,答道。

“哪儿来的?”

“格陵兰。费金在楼上吗?”

“在,他正在挑选手帕。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也随即消失了。

奥利弗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被自己的同伴紧紧地抓着,好不容易登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轻松利落,看得出他对这段楼梯非常熟悉。他一把推开一间后室的门,把身后的奥利弗拉了进去。

屋子的四墙和天花板,由于年久和灰尘,完全黑了。壁炉前放着一张松木桌子,上面有一枝插在姜汁啤酒瓶里的蜡烛,两三个锡铅合金酒杯,一块奶油面包和一只碟子。壁炉架上用绳子绑着一口煎锅,就着火炉在煮着几段香肠。旁边站着一个手持烤叉的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乱蓬蓬打满了结的红头发遮掩住了他那副令人恶心的凶相。他身穿一件锃亮的长法兰绒大衣,敞着脖子。他的注意力似乎在炉子上的煎锅和一个晾衣架之间游移。晾衣架上挂着许多丝绢手帕。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紧挨在一起排在地板上。四五个孩子坐在桌子周围,都比机灵鬼小,一个个吸着长长的陶质烟斗,喝着烈性烧酒,一副中年人的派头。机灵鬼向犹太老头低声耳语时,这帮孩子都围了上来。跟着又一起转过头来向着奥利弗咧嘴直笑。手握烤叉的犹太老头也和他们一样。

“费金,就是他,”杰克·道金斯说,“我朋友奥利弗·特威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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