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本章要解开好几个疑团,并议成一门只字不提财礼的亲事(1)
第67章本章要解开好几个疑团,并议成一门只字不提财礼的亲事(1)
在上一章事件发生后两天,在下午三点钟左右,奥利弗乘坐一辆旅行马车朝他出生的城镇飞驶而去。和他同去的有梅莱夫人、罗斯、贝德温太太,还有那位好心的大夫。布朗洛先生和一个书中尚未提过其姓名的人乘驿车跟在后边。一路上,大家没有说什么话。奥利弗激动得心里扑扑直跳,他思想无法集中,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而几个旅伴所受的影响也不在他之下,至少心情与他相似。布朗洛先生已经把蒙克斯的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他和那两位女士,尽管大家都知道此行的目的是要完成一项开端良好的工作,但整个事情却疑问重重,使他们一直焦虑不安,充满悬念。
这位好心的朋友在洛斯本先生的协助下谨慎地切断了所有的信息渠道,让他们无法得知最近发生的种种可怕的事件。“一点不假,”他说,“要不了多久他们准会知道的,那也比现在强,反正不可能比现在更糟。”于是,他们一路上沉默不语,各自都在琢磨把大家聚到一块儿来的这件事,可谁也不愿把萦绕在心头的想法说出来。
如果说,当马车沿着一条奥利弗从未见过的大路朝他的出生地行进时,奥利弗在这些思绪影响下还能一直保持沉默的话,可当马车拐上他曾徒步走过的路时,会有多少往事涌上他的心头,又有多少复杂的感触在他胸中激荡:当时自己是个可怜兮兮、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既无朋友相助,又无容身之所。
“瞧那儿,快瞧那儿!”奥利弗急切地抓住罗斯的手,指着车窗外边叫嚷道。“那是我翻过的栅栏,还有那些篱笆,我曾经躲在后边,生怕有人朝我扑过来,把我抓回去。再过去有一条田间小径,通往我小时候待过的老房子!啊,狄克,狄克,我亲爱的老朋友,真想现在就能见到你!”
“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罗斯轻轻握住他合在一块儿的小手答道。“你可以告诉他,你变得多么幸福,多么富有,告诉他,你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现在回来让他也得到幸福。”
“对,对啊。”奥利弗说,“我们……我们还要把他从这儿带走,给他衣服穿,供他读书,还要送他到乡下安静的地方让他把身体养得结结实实、健健康康的……好不好?”
罗斯只是点了点头,因为看到那孩子流着幸福泪水的脸上所绽放出来的微笑,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你一定会对他非常友好的,因为你对谁都那样,”奥利弗说,“我知道你听了他讲的话会伤心落泪。可你不必担忧,没有关系,一切都会过去的;想到他的生活发生了变化,你一定会重新露出笑容,这我是知道的,当初你对我就是这样的。我逃走的时候,他对我说‘上帝保佑你’,”奥利弗感情冲动地哭喊着,“现在我也要对他说‘上帝保佑你’。我还要告诉他,因为这句话,我是多么爱他。”
他们终于到了镇上,马车行驶在狭窄的街道上,这时要让奥利弗保持冷静就不那么容易了。那边是殡葬承办人索尔贝里的棺材铺,跟过去一模一样,只是看上去比他记忆中的要小一些,也没有那么壮观了……还是那些早已熟知的店铺和房子,几乎每一家他都有过小小的接触……那是甘菲尔德的大车,还是过去的那一辆,停放在那家老字号酒馆门前……那就是济贫院,他童年时代可怕的囚笼,它那些阴沉沉的窗户好像正愁眉苦脸地望着大街……站在大门口的还是那个干瘦的看门人,奥利弗一看见他便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接着又笑自己竟会蠢到这种地步,接着哭了一阵子,又破涕为笑……门口和窗口有许多面孔都是他十分熟悉的……几乎一切都没变样,就好像他不过是昨天才离开这儿,而他最近的生活只不过是一场美梦罢了。
然而,这完全是纯粹的、令人愉快的现实。他们驱车径直前往那家头号旅馆的门口(奥利弗过去常常诚惶诚恐地瞻仰这家旅馆,认为它是一座巍峨的宫殿,可现在不知怎么的就觉得不如以前那样雄伟、气派了)。格里姆威格先生已在这里做好了接待他们的一切准备。等他们走下马车,吻了吻罗斯小姐,又吻了一下老太太,仿佛他是所有人的老爷爷一样。他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再没提要吃掉自己的脑袋之类的话——对,他一次也没提起,甚至在他和一位老邮差争论走哪条路去伦敦最近的时候也没有提起,尽管那条路他只走过一次,而且一路上还呼呼大睡,可他一口咬定自己才最清楚。晚餐已经备好,卧室也已收拾停当,就像变戏法一样,一切都已安排妥当。
尽管如此,开始半小时的忙碌过去之后,伴随了他们一路的那种沉默与拘谨又蔓延开来。布朗洛先生没和他们共进晚餐,而是单独待在一个房间里。另外两位绅士则忙着进进出出,神色焦虑,就连在屋里停留的短暂间隔里也是躲在一旁交谈。梅莱太太被叫出去了一次,过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回来时眼睛都哭肿了。罗斯和奥利弗本来就对新秘密茫然不知,现在又是这种情况,弄得他俩神经紧张,很是不安。他俩默默坐在那儿发愣。即使偶尔交谈几句,声音也压得很低,好像连他们自己的声音也害怕听见似的。
好不容易到了九点钟,他们还以为当天晚上再也听不到什么消息的时候,洛斯本先生与格里姆威格先生走进房间,后边跟着布朗洛先生和另一位男子,奥利弗一见此人便大吃一惊,险些叫出声来。原来这正是自己在集市上撞见,后来又看到跟费金一块儿打自己那间小屋的窗口往里张望的那个人。而现在却被告知,这人竟是他的哥哥!蒙克斯将愤恨的目光投向惊异不已的奥利弗,然后在门边坐了下来,即使到了现在,他也掩饰不住心中的仇恨。布朗洛先生手里拿着几份文件,走到靠近罗斯和奥利弗坐处的一张桌子跟前。
“这事很棘手,”他说道,“可这些本来已经在伦敦当着许多绅士的面签过字了的声明,其要点还得在这儿重申一下。我并不是存心要让你难堪,不过,在大家散去之前,我们必须听你亲口讲讲,原因你是知道的。”
“说下去,”被点到的那个人把脸转到一边,说道,“快一点。我想我已经做得够多的了,别老让我待在这儿了。”
“这个孩子,”布朗洛先生把奥利弗拉到跟前,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说道,“是你的异母兄弟,是你父亲——我的好朋友爱德华·黎福特的私生子,可怜他母亲,小阿格尼斯·弗莱明,一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
“不错,”蒙克斯瞪眼怒视着哆嗦不止的奥利弗,也许他已经听见那孩子的心跳。“这就是他们生的那个杂种。”
“你用这个字眼,”布朗洛先生严厉地说,“是在侮辱那些早已超脱于世间流言飞语的人。而活着的人,除了用这个字眼的你以外,谁也不会因此而蒙受耻辱。这话就不必再提了。他是不是在这个镇上出生的?”
“出生在本镇的济贫院里,”他阴沉地回答,“整个过程你那里不都已经记下来了吗!”他不耐烦地指了指那些文件。
“可我要在这儿再听你讲讲。”布朗洛先生环视了一下室内的听众说道。
“那你们就支起耳朵听着!”蒙克斯回答,“他父亲在罗马病倒后,他早已分居的妻子,也就是我母亲,带着我从巴黎赶去——那是冲他的财产去的。因为据我所知,我母亲对他没什么感情,而他对我母亲也是一样。他当时已经认不出我们母子,一直神智不清,昏昏沉沉,第二天就死了。他的书桌里放着一些文件,当中有两份是他刚发病的那天晚上写的,封套上注明是要交给你,”他转向布朗洛先生说道,“他里面写了几句给你的留言,文件封套上还有一个说明,要等到他死了以后才发出去。那些文件当中有一封信,是给那个名叫阿格尼斯的姑娘的,另一个是份遗嘱。”
“信上怎么说?”布朗洛先生问道。
“信?——只写了一张纸,上边涂了又涂,有忏悔的告白,有祈求上帝帮助她的祷词。他曾经编造过一个谎言,哄骗那姑娘说什么由于某种暂不能说的(但日后会告诉他的)神秘的原因他暂时还不能娶她。于是她对他深信不疑,耐心地等着他,后来信任过了头,失去了谁也无法再交还给她的东西。当时,她还有几个月就要分娩。他把自己的打算统统告诉了她,只要他还活着,就会如何保全她的名节。万一他死了,也求她不要诅咒他的亡灵,不要认为他们的罪孽会给她或是他们幼小的孩子招来惩罚,因为这一切都是他的罪过。他还提醒她别忘了自己曾送给她的那个小金盒和那枚戒指,戒指上边刻有她的名字,旁边还留着一点空处准备刻上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奉献给她的姓氏。他求她把盒子保存好,像从前一样挂在胸口……接下来还是那些话,一遍一遍,颠三倒四,像是已经神经错乱。他大脑肯定出问题了。”
“遗嘱上怎么说的?”布朗洛先生问,而奥利弗此时已是泪如泉涌。
蒙克斯一言不发。
“遗嘱和那封信是相同的,”布朗洛先生替他说道,“上边谈到了妻子给他带来的不幸,还谈到你顽劣的个性、歹毒的心肠以及过早形成的邪恶欲望;说你是他唯一的儿子,可你受到的调教就是仇恨自己的父亲。他留给你们母子每人八百英镑的年金。剩下的大部分财产他分了相等的两份:一份给阿格尼斯·弗莱明,另一份给他们的孩子(只要孩子能平安生下来,并达到法定成年期)。假如是个女孩,就可以无条件地继承那笔财产。但如果是男孩,必须符合一个条件,就是说,他在未成年期间绝对不得以任何不名誉的、下流的、怯懦的或是违法的行为玷污他的姓氏。他说这样做是为了表示他对孩子母亲的信任和他自己的信念(随着死亡的逼近,这种信念反而增强了):他们的孩子一定会继承其母亲的慈悲胸怀和高贵品质。万一他希望落空,到时候这笔钱就归你,因为到了那个时候,也只有到了两个儿子成为一丘之貉的时候,他才承认你有优先继承权;不过你过去可没把任何人放在心上,打小就以冷漠和厌恶的态度拒他于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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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蒙克斯提高了嗓门,“做了一个女人应该做的事。她烧掉了这份遗嘱。那封信也永远到不了收信人手里。她把那封信和别的一些证据留下了,防止他俩会想尽办法赖掉这桩丑事。她将实情告诉了姑娘的父亲,她怀着刻骨仇恨夸大其词、添油加醋,就因为这一点,我至今还爱着她。那个做父亲的遭到这样的羞辱,便带着他的孩子们躲到威尔士一个偏僻的角落,甚至改名换姓,叫那班朋友压根儿打听不到他隐居的地方。在那儿,没过多久他就死在了自己的床上。那姑娘在几个星期以前就已经悄悄离家出走了。那个做父亲的曾步行去找过她,双脚走遍了附近的每一个村镇。就在回家后的当晚,他认定女儿为了掩盖她自己的羞愧和父亲的耻辱已经自杀了,于是他那颗老年人的心也碎了。”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布朗洛先生又接着往下讲。
“几年以后,”他说道,“这个人——爱德华·黎福特的母亲跑来找我。她儿子才十八岁,就抢走了她的珠宝和现款;他好赌成性,挥霍无度,造假行骗,后来逃到伦敦去了;在伦敦他跟最底层的社会渣滓鬼混了两年。他母亲得了一种痛苦的不治之症,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却还指望临死以前把儿子找回来。她派人四处打听,仔细查找,很长一段时间都毫无线索,但最后还是找到了他。于是他就跟着他母亲回到了法国。”
“她的病一直拖着未见好转,后来死在法国,”蒙克斯说道,“临终时,她把这些秘密,连同她对这些秘密牵涉到的每一个人那种压抑不住的刻骨仇恨,一块儿传给了我。其实她没必要这么做,因为这种仇恨早就遗传给了我。她不相信那姑娘会结束自己以及孩子的生命,却总感觉她生下个男孩,孩子还活着。我对她起誓,如果叫我撞见那孩子,我定要穷追到底,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一定要狠狠地收拾他,决不手软,好发泄我满腹的仇恨,如有可能,我要一直把他拖到绞刑架下,以此对那份侮辱性的遗嘱上的空口大话出口恶气,那上边全是瞎吹的。她没说错。他果然在我面前出现了。开头我干得还挺顺手,要不是因为那婊子多嘴,我肯定已经把事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