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延安文学(2021年6期)》(2)
汽车站的鸢尾花中篇小说
金锦姬著安美英译金锦姬,女,朝鲜族。延边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13届高研班学员。作品散见于《延边文学》《民族文学》《亚细亚》(韩)《21世纪文学》(韩)等。著有小说集《薛定谔之箱》《不在世上的家》和长篇小说《在天津的日子》。
安美英,女,朝鲜族。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1
香儿,在我知道这个名字之前,我已在开满紫色春花的山路上遇见了少年。
丈夫依旧对他的归农梦满怀憧憬,就像刚弹完的棉花被芯般膨胀。我受不了丈夫的那种自我膨胀,以沉默表明了自己的反对意见。临搬家前,我想先过去看一眼乡村,另外还有未商量好的事情需要处理,就跟着丈夫一起下了乡。
好像是为证明田地对玉米的宠爱,相较于麦子、高粱、水稻等作物,黝黑、广阔的东北平原更喜欢把玉米拥入怀里,那些种植玉米的人们在起伏不平的田地边缘建起了家园,田地像久经沧桑的农人久久地注视着那些从她这里收获作物的形形色色的人们。村里家家户户都在阳光较好的前院搭起玉米楼子(玉米干燥台),整个冬天高高垒起的金黄色笨玉米如今也许正躺在某个商人的仓库里等待着粉碎。
每次想到那片田地,我就无法克制心中的惊叹以及莫名的敬畏。
从山腰上的松树林看到的这个村落与那里的人们一样朴实、安静。蜿蜒的乡间小路一侧有无数大大小小的房子,就像朝鲜族舞服袖子上缀着的珠子。小路的另一侧山麓之间则是像扇面一样起伏平缓、广袤无垠的土地,田垄沟整齐利索,像刚用粗齿木梳梳过的女子的湿头。
这个乡村我并非第一次来,却是初次攀爬环绕村落的这座山。山,与长白山其它峰峦同时出生,但不及其它兄弟们的威严与气势,从圣山的群体中掉了队孤单地存活着;山,忍受着消亡,勉勉强强伫立在这片久候的土地上。
我正攀爬的这座山上是否曾经草木茂密,野兽横行?那时,是谁驰骋于那山那林与那田那村之间?是挥洒着白袍衣摆,敲打着银月灵鼓的男人吗?是腰系带子,头剃光头的勇士吗?还是沉浸在射击、民谣等娱乐节目的年轻人?……田地或许还记得这其中我祖先的样子。想到此,我对耕耘这片田地的人们也不觉得陌生了。
我想,我遇见那个少年时莫名的熟悉感,或许即源于此。
强行拓宽的山路足够开过一台耕耘机。路的两旁,被砍掉身体的木墩上面,年轮的纹路显得格外悲凉。我静静地沿着山路爬上去。在城市,我住的小区草坪上的草根已被明媚的春光染绿,而山上的春色仍如害羞的少女一般久久未至。
每个春芽都小心翼翼地存活于上一个季的残骸之下,只有个别带有故事的才偶尔勇敢地崭露头角。我所看到的花儿正独自开放于那些幼芽之间,比起周围的一切,枯草丛里的花儿绽放出浓烈的色彩。我弯下腰仔细一看,花朵开在刀子一样的尖叶之中,有三个外花被以及三个内花被,花瓣中长出引人入胜的黄颜色花蕊。绚丽的紫色始于外花被逐渐过渡到内花被,最后变成了五颜六色巧妙重合的彩虹颜色。
我忽然醒过神来,抬头看见正要下山的一群羊。那一刻,我顿时有种荒谬的想法,这是不是孤独而悲凉的山,神秘而美丽的春花对我的某种暗示或者预兆呢?
我心怀忐忑等待着羊群走近我。
少年就是那个时候向我走过来的。羊群在他前面缓缓移动着,那些不懂世事的羊群经常跑出山路之外。少年窄肩细腰挺得笔直,手里握着细长鞭,脚步轻盈。他从我身旁经过时,我正面对着紫色春花站立着,他那被乡下的阳光晒黑的脸庞立刻泛起了美丽的红晕。
少年长着深邃清澈的眸子,五官聚集了古代马背勇士的特点,无法琢磨又莫名吸引着我。
少年偷偷瞄了我一眼。我苍白的脸庞显得与这座山格格不入,我瘦弱的身体显然没在这个乡村生活过,还有深入骨髓的城市味道。这些,少年都会感到陌生。
我的出现似乎有些无礼又唐突,羊一定是被吓到了,少年的羊开始不听话咩咩叫着窜到岔路上。他迅速挥舞起鞭子,啪啪瞄准羊屁股打了几下,把它们赶回主路上。在这一过程中,少年忽地路过我,和他的羊们一起,沿着陡峭的山路远去,直到变得越来越小。
山无动于衷地站在那里,四周的松树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瑟瑟抖动着树枝。我继续向上爬去,抵达山顶时,一直陪伴我的松树林止住了脚步,替代它的是已经平坦的草地。新春的味道乘风飞来,山下的村落和田地小心地仰望着我。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了。我从虚梦中醒来,踏着长长的影子快速下了山。
丈夫早已办完事情在房东家等着我,屋里的地面比炕宽敞,大致铺上了水泥。丈夫学着房东家大叔穿着鞋子跨坐在炕沿上,“村里的孩子们上学有车接送,把儿子也带过来吧。”丈夫的决定一如既往地坚决。他从炕上一跃跳到地面,用一句话宣布了此行的终结。
我跟随着丈夫来到院子,看了看即将被丈夫拆毁的房子:墙面用拾来的旧砖和新砖参半垒砌,木窗棂上的绿漆几乎脱落无几,两处窗框的玻璃用黄色胶带凑合着挂着,生了锈的铁门上刻着龙凤向我微笑着。
我们坐上现代途胜车,车在乡村路上颠簸着,几只鸡从车前劈叉式跑过,车窗外远处的山跟着我们跳跃着前行。我突然想起那少年,擦肩而过的人那么多,为何此时会想起少年我也不得而知。凭我的经验来看,我确信以那种方式,在那个地方再次遇见少年是不可能了。
2
丈夫想要搬到山村生活的理由是什么呢?不是因为城市生活过得窘迫,也不是追求国外流行的“健康生活”,我认为那或许是人们对无法追忆的过去而有的一种不切实际的贪恋。
初见丈夫时他还是青春少年,他说:“我呢,想生活在那种地方,住自己盖的房子,吃自家院子里种出来的生菜。”男子的梦想朴实无华,甚至有些微不足道,还是懵懂少女的我蓦然就此喜欢上了那时的丈夫。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怀揣着纯粹农民梦的丈夫比我更适应城市生活。我还在吃力地适应学校教师或者公司员工的角色,领取着微薄的薪资时,丈夫已经充分利用城市这个高密度的物质与精神聚集体,快速积累了属于自己的物质和人脉资源。
他深谙城市的本性,毫无惧色地穿梭于大大小小的城市。就像他说的,任何国家的城市都带有某种共同的味道和潮流。我听懂了这句话,但对城市仍然存有未知的恐惧,也有对城市未了之缘的遗憾。
后来,丈夫去了某个令他烦扰的国际性大都市。某天,他乘坐高铁经过都市近郊的山丘时,山中孤单矗立着的一个小木屋突然勾起他少年时的梦想,立刻下定决心要在山村建造一个房子。
我们曾有过衣锦还乡的奢侈想法,渴望与民心朴实的人们为邻,在无垠的芦苇田里引水路、开田地。但那时我们已经回不去故乡,我们的故乡存在不到半个世纪就消亡得无影无踪,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是没有故乡的游魂。
“不如进山。有个朋友住在大岭子山附近的村落,大岭子山是九台最高的山。”丈夫的父母在九台(古代满族部落),所以这个提议不是那么不着边际。
我始终以沉默表达自己的不满,对于丈夫而言,归农生活意味着梦想成为现实的开始,但对我而言,那是精神上的寂寞以及身体上的辛劳。丈夫辛苦劳作,可我没有安慰丈夫,也没有帮忙。我第一次意识到丈夫是一个极不现实的梦想家,我担心他不切实际的梦想有可能实现得比预期早,也担忧他实现梦想之后倍感空虚。丈夫一如既往一个人坚强、愉快地应对着所有的事情。
丈夫最终还是找挖掘机拆了原来的房子,在那后面打了地基。丈夫兴致勃勃地说自己要建一个带有客厅、卧室、厨房、浴室和仓库的小木房。丈夫归农之心的意义一大半在于建造一幢朝鲜式房屋,可参与盖房子的丈夫还有白发苍苍的木工都是新手。丈夫请来的木工们对朝式三梁房屋的建造倍感压力,工作现场上他们常常意见相左,又时常误解丈夫说的所谓标准普通话,而房子只能尴尬地伫立在他们中间。
我牵着儿子的手站立在那里,“我还要开一个天窗。”丈夫对我说,想显示自己作为家长的骄傲。没想到后来丈夫真就搭了两重椽子,屋顶的木板之间露出的方形天窗像相框一样挂在那里。“哎呀,真的耶。这个还真挺好的。”我不由自主惊叹道,心想着也许归农生活要比我预想的精彩也未可知。
盖房子期间,丈夫一周或十天才回趟我和儿子住的小区,我和儿子更是很少去丈夫的工地。我在房子立柱上梁、搭檩架椽时去了一趟。由于就近获取木材不易,我家乡建房用的房柱和房楣都不太挺直,感觉那时候建房只是在土堆上面放上稻草,木柱只是立在土堆里勉强支撑墙面。但丈夫建房的取材看上去与我家乡建草屋完全不一样,房梁用的是粗直的原木和板材,看上去就结实耐用。
之后过了许久,好像是最后一个深绿色的季节,繁琐的装修工程结束了,梁柱间的土墙也即将垒砌完。我和儿子再次去了房子那里。
丈夫的房子建在距村最远、离山最近的地方。村里的土路在大雨的“洗礼”后一片泥泞,汽车驶过邻家墙垣时已经很吃力。邻家是传统汉族式高土房,草苫的屋顶薄薄的像小男孩的寸头。低矮的石垣下,车子经过几番周折终于熄了火,有个后轮也陷进泥坑里。丈夫把车挂到1挡想倒车后再试一下,可陷进坑里的轮胎一直打着空转。怎么办?要下去推吗?我慌了起来。以前都是晴天来村里,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过,就算遇到了我也不懂得该怎么处理。
还没等丈夫开口,邻家柴门忽地被推开了,从里面跑出来一个扎着长马尾的女人,她迅捷地拿起放在院子里的铁锹跑到墙垣根处挖了一锹的堆沙朝我们走来。那个女人,是谁呀?儿子摇下车窗问我。车外的女人身形矫捷,动作熟练,头也不回地连续把沙子垫到后轮下面。是谁呀,那个女人?这次是我问的。不知怎的,我无法从那个女人身上感受到纯粹的援助,她的矫捷多少让我有点畏缩。
“试试吧。”她摆摆手,丈夫挂上挡踩了踩油门,车子终于往前动了起来。“谢谢!一会儿过来吧。”丈夫朝着窗外挥手致意,好像和那个女人很熟的样子。我从后车镜观察到那个女人确认车子安全通过之后才拿起铁锹消失在围墙内。
工地上几个穿着长靴、戴着皮围裙的工人正在和泥,泥里面加了已经切好的干草。厨房的墙才砌到一半,有个工人在未干的墙面上到处钉着黑松团,黑松团贯穿着墙面内外。我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施工方法,不是那种眉梁间夹梁条打合墙的方式或用土砖垒砌的传统方式。不管是什么方式,墙体上突出的圆形木头截断面都不显得单调且透着自然美。
“真是脑子灵光的人。”穿着便服的三四个男人四处参观着房子,他们没有穿长靴,应该是丈夫新认识的乡里们。我向他们礼貌性地点了点头,见到我,他们难为情地笑了笑。
“真是的!老实在城里待着多好,非要在乡下造个土房。”
“咦?加了那么多木头,墙缝会不会开呀?”
“不管怎样,是个精明了不起的人。”
不知什么时候丈夫换上短裤,光着膀子,光着脚丫走了过来。“吃完午饭再下去吧。”丈夫向他们喊道,他们点点头表示同意。我想着后备箱里放着的五花肉分量,不满地瞥了一眼丈夫。
原来的旧仓库还没拆,我们简单收拾之后添置了一些物品,用做工人的食堂以及丈夫的宿舍。我切完家人和客人要吃的五花肉,给工人们炖了一锅干豆腐白菜,还放了肉皮。
有两个人有事先下去了,剩下的两个老乡丈夫说是朋友介绍来的。“我们这里的市集买不到这种品质的五花肉。”姓侯的短发男人边翻着烤网上滋滋冒油的五花肉边偷偷向我微笑,在乡下他们通常喜欢把五花肉放在炭火上烤着吃。
“嗯,还是城里的肉好。”蓬头垢面的王姓男人眨着大眼珠说道,这两个人最清楚我买的五花肉有多美味,好的肉进价也会相对昂贵,小市集的商贩肯定是无法承受这个价格的。
酒过三巡,男人们渐渐情绪激昂、声音高亢,他们推杯换盏正当兴头,儿子也在一旁兴致勃勃地鼓弄着泥巴。不时有人夸赞丈夫的勇气与能力,看起来丈夫在村里已经被大多数人认可,攒有一定的人气了。听到他们对丈夫的赞美,再看丈夫连忙挥手否认的样子,我笑得肚皮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