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尔城市国家的起源
苏美尔是人类社会最早进入文明、世界上最早产生城市国家的地区之一。苏美尔位于古代两河流域(今伊拉克)南部。其地处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流域冲积平原,土地肥沃松软,气候炎热干燥,虽然当地降雨量少而集中于冬季农闲之时,但两条大河定期泛滥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自公元前五千纪起,随着肥沃新月形地带人口压力的增加,就不断有农业居民自两河流域北部丘陵地区及埃兰迁入当地谋生。这是一群具有长期农业、传统、掌握了一定的水利灌溉技术的农民。他们最初在幼发拉底河及其支流的沿河台地与沼泽地带建立许多小型村社,利用定期泛滥的河水和沼泽地带丰盛的水草、芦苇及粘土,从事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开发了整个南部地区,建成了世界上最初的城市,在农业、手工业、建筑业、文化艺术等方面都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创造了灿烂的苏美尔文化。
根据古代传说,苏美尔城市国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非常遥远的年代。例如,据著名古代文献《苏美尔王表》(以下简称《王表》)所载,早在二十七万多年前,王权自天下降至埃利都(今阿布沙赫连)城之后,苏美尔国家就形成了。《王表》所述王权起源和国家形成的时间虽然充满了神话色彩,但也包含了某些真实的历史成分在内。考古发掘证明埃利都确实是两河流域南部最古老的居民点之一,早在公元前五千纪,当地就已经出现了神庙建筑和居民住宅,其文化遗存属欧贝德文化,甚至更早,其后,由于幼发拉底河及波斯湾的影响,土地盐碱化,当地人口减少,逐渐衰落,仅为淡水和地下水之神恩基祭祀中心。《王表》称埃利都后来为洪水所灭。
有关洪水的传说和对恩基的崇拜,说明洪水前,即欧贝德文化早期,生产水平是很低下的。当时人们不但无力兴修水利工程抵御洪泛灾害,常常还须提防灭顶之灾。克莱默根据乌尔等地洪水沉积层前后陶器形制的变化,推测当地原始居民欧贝德人在这场洪水之后极少幸存。从考古发掘所见石器、手制陶器、苇制民棚和砖坯建成的简陋神庙看来,这时尚无财产分化、阶级分化的痕迹,当然更不可能有国家存在。
大概就是在《王表》所说大洪水之后,即欧贝德文化中期,苏美尔文化的创造者苏美尔人才由中亚地区经伊朗迁入两河流域南部。闪族部落大概也在同时移居苏美尔以北地区。关于苏美尔人的种族和语系,一直未能确定。至欧贝德文化晚期,各地出现规模较大的神庙建筑,如埃利都神庙vi的面积达26.5x16平米,它可能已经成为经济合作与管理的中心,承担了兴建与维护正在形成的灌溉系统的任务。
神庙又是畜牧业、手工业与商业的中心。当时的手工业已经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出现了轮制陶器、铜器,说明生产水平较前已有所提高,分工有所扩大。有人推测苏美尔这时约有5%的劳力从事与食物生产无关的经济活动,而到原始文字末期,从事此类活动的人口则占20%。根据埃利都时期墓葬出土的象征部落首长的男俑判断,社会大概已经由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
至乌鲁克文化时期,社会变化更为明显。以乌鲁克为例,该时期在埃安那周围约有100个以上的村庄。这些村庄沿着小河散落,每村约有居民几十人,这大概就是一个父系氏族公社的规模。当时居民已经掌握了犁耕、陶轮制陶、冶铜等技术。农业技术的进步使农业劳动所能提供的剩余产品数量大为增加,不但扩大了分工的基础,也为对外贸易提供了不少物资。早期铜器虽然多为纯铜做成,质地柔软,用途不广,但它为下阶段青铜制造奠定了基础。由于铜的冶炼、制造技术远比其他手工业复杂,苏美尔本地又不产铜矿石,因而冶铜业的发展不但扩大了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也促进了苏美尔与周围地区早已存在的商品交换,加速了社会内部财产分化与阶级分化的过程。该时期居民开始由分散的小村迁往较大的居民中心,几个较大的居民中心又合并为一个城市。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父权制家庭公社开始让位于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公社。至乌鲁克文化晚期,由于居民迁并的结果,埃安那周围村庄数目明显地减少,这些村庄且沿着新开辟的人工运河散落。但这时尚无真正的人工灌溉系统。
大型灌溉网的形成,显然是在国家形成之后的事情。埃安那(6)时期修起了围墙。伊南娜神庙(5和4b)面积达75x29平米。苏美尔进入了建筑史上的黄金时代,各地普遍出现了城市和宏伟的神庙建筑,同时出现了作为财产标志的圆柱形印章以及象形文字。这既是社会生产与分工长期发展的结果,又是财产分化与阶级分化剧烈的象征。整个苏美尔地区,已经处于文明的前夜了。
在氏族制度解体到国家形成的过程中,苏美尔历史上也出现过军事民主制,或所谓“原始民主制”,这已经为许多神话所证实,其中“所说的人物虽然是神话中的人物,但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传说确实反映了氏族的制度。”根据这些神话传说,苏美尔军事民主制同样也有“三个协调权力的机关”,这就是“人民大会、氏族首长议事会和企图获得真正王权的军事首长”。
古巴比伦创世史诗《恩努玛·艾里施》为我们形象地再现了苏美尔军事民主制的情况。史诗情节大概是这样:当混沌未开之际,原水之神提阿马特为报杀夫之仇,带领一群恶魔前来与众神相斗。众神无法抵御,因此决定召开一次神界的人民大会——众神大会,以挑选一名勇敢善战者领导大家作战。他们选中了苏美尔主神之一恩基之子、年轻的马都克。但是,后者在作战之前,就要求在胜利后必须承认他为众神之长。经过“众神之父”、天神安和“全体决定命运的大神”,以及其他一些只有表决权而无发言权的小神(因为史诗中没有明确提及他们)组成的众神大会决定,为了击败敌人,同意马都克的要求,授予他言出令行的最高权力。
他们宣布马都克为“王”,授予他王权的标志:节杖、宝座和palu(王的任期),令其出战。最后,马都克率领众神血战沙场,灭尽群魔,并以提阿马特之躯造成了天地,以其情夫金古之血和泥土造成了人类。马都克遂永为众神之王。
这个神话反映出苏美尔军事民主制时期,氏族管理机构还是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氏族首长与人民大会在解决有关本部落的一切重大问题,特别是像决定战争与和平以及挑选部落军事首领这样一些重大问题时,还起很大的作用。
但是我们从史诗中也可以看到,部落军事首领的人选,已经习惯地由特定的家族中选出,其权力也越来越大。随着部落间战争的日益频繁,到军事民主制后期,军事首领开始排斥人民大会和酋长会议的作用,僭取公共权力。他们使自己的职位由选举产生逐渐变为世袭,奠定为“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至原始文字时期,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氏族内部财产分化、阶级分化进一步加剧,氏族部落中出现了奴隶主和奴隶、富人和穷人、贵族与平民的斗争,各部落间的战争也越来越激烈。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也就取代氏族制度而产生了。
公元前3000年左右,苏美尔开始出现了一系列以城市为中心,结合其周围若干村镇而成的奴隶制小国,数目约有十七个。国内外史学界一般称之为城市国家。我国史学界有人把它们简称为“城邦”。由于这样的国家一般都占据了一个灌溉系统,包括若干城市,好像是埃及前王朝的州一样,因而也有人认为把它们称为“诺姆国家”可能更为恰当些。
但有些学者认为古代苏美尔的拉格什、乌尔等并不是真正的城市,因而主张把这些国家称作“村社国家”。这显然是对城市的定义理解有所不同。众所周知,不同的时代,衡量城市的标准也不同。按照苏联学者的意见,城市就是“剩余产品集中、再分配及销售之地”。它的其他一切职能(工商、文化和政治)都是由上述职能所派生的。而按照美国学者的意见,衡量一个居民点能否称为城市有五条标准:一、城市与农村相比,是一个有大量人口的居民点;二、城市居民密度大于农村;三、城市的基本功能是分配;四、城市是交通中心;五、城市是需求等等中心。我们觉得,按照上述标准,苏美尔各城市无疑可以称为真正的城市,因而把苏美尔各国称为“村社国家”未必恰当。
城市国家是奴隶社会早期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原始的国家形态,但是它已经具备了国家的基本特征:一、地域关系战胜了血缘关系。这个过程是通过居民的迁并途径完成的。
这一迁一并,就使旧的氏族组织遭到破坏,建立了以地域为原则的城市国家。这些国家最初规模都不大,一般都只有一个中心城市和若干小村镇,人口也不多。像著名的乌尔城邦在早王朝初期有三个城市和若干村庄,面积不过90平方公里,人口才6000人。其他国家大概也与此不相上下。二、公共权力的设立,这有乌鲁克的红宫和捷姆迭特·那色神庙档案为证。红宫是一个封闭式大庭院,面积约600平方米,中有一砖坯小平台。有人根据苏美尔文献推测,这个大院子就是人民大会的会场,而小平台则是祭司和长老会议开会的地方。祭司、长老高居于人民之上,由此可见一斑。而从捷姆迭特·那色神庙文书中,我们见到恩(en)及其他高及官吏,如最高女祭司(en.sal)、商人首领(gal、sab)、首席法官(tug、di)、指挥官(pa.sul)和预言家(isib)。脱离人民的军队也已经出现了,大概由神庙人员组成,由指挥官直接领导。它已经不同于自备武器的公民兵组织。三、赋税的设立。这点早期没有文字可资证明,大概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劳役。但我们由乌鲁卡基那(又有人译为“乌鲁依尼木基那”)改革铭文推测,真正的赋税大概早已存在。从乌鲁克雪花石膏瓶献祭场面与圆柱形印章鞭打战俘场面中我们可以看到,苏美尔城市国家自其诞生之日起,内部就充满了阶级对抗,暴露出奴隶主专政的阶级实质。也有人认为,原始文字时期与早王朝之间乌鲁克城被彻底摧毁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剧烈的社会分化所引起的冲突所致。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就可以认为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奴隶和平民反抗奴隶主的伟大斗争了。
苏美尔地区的统一
君主制的建立,为整个苏美尔地区的统一奠定了政治基础。与此同时,统一的物质条件和舆论也逐渐成熟了。当时整个苏美尔地区以幼发拉底河为主干,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水利系统,它不仅对农业,而且对商业也有很大促进。手工业也有长足的进步。而商人则早已将苏美尔的物资远销印度、小亚等地。当时各邦的争霸,表面上是各邦统治者为了争夺土地、劳力和水利工程控制权而进行的残酷战争,实际上却反映了各邦人民要求统一,以从事正常生产、生活的愿望。
而苏美尔自古以来也就存着许多有利于统一的因素:如各国人民都有共同的称呼——“黔首”;共同的宗教信仰,以尼普尔城恩利尔神为最高主神;共同的文化,经过上千年的民族融合,形成了以楔形文字为代表的苏美尔文化,居民自视一体,没有畛域之分。因此,到早王朝晚期,各邦开始由割据混战走向兼并统一。
苏美尔统一的过程,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整个地区经过几百年的混战,形成南北两个军事联盟:一个是以乌尔—乌鲁克为霸主的南方同盟;一个是以基什为霸主的北方同盟。它们分别联合了南北各邦(拉格什除外)。第二个阶段是由温马统治者卢伽尔扎萨西所进行的初步统一。他首先获得南方的霸权,随后兴兵北上,征服基什,初步统一了苏美尔地区。卢伽尔扎萨西的胜利,反映了人民困于战争、渴望统一的要求。但是,他在胜利之后所建立的是一种邦联性质的政治结构,和军事同盟相去不远,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因而其统治并不稳定。就在他倾尽全力与其宿敌拉格什苦战、无暇他顾时,基什王萨尔贡乘机崛起,逐步统一南北各邦,并将其击败,作为献祭送往尼普尔城恩利尔神庙。萨尔贡后来在苏美尔北部地区兴建阿卡德城作为他所建立的新国家的首都。这个国家,这个地区和建立这个国家的闪族人,后来都以该城之名而名,整个苏美尔地区在萨尔贡的统治下,第一次统一起来了。苏美尔城邦时期过去了。古代西亚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奴隶制大国——阿卡德王国出现了。
公元前24世纪苏美尔城市国家拉格什的首脑乌鲁卡基那(约公元前2378—前2371年在位)所实行的改革,是现知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一次大规模社会改革。由于记载改革的铭文及一些记述有关情况的文献较好地保存了下来,使我们对这个早期奴隶制国家这场改革的情况,能有一个大体明确的了解。在世界各国早期奴隶制时代的历史中,其他国家或全无类似记载,或虽提到改革而记载不详。
拉格什城初建于公元前4000年代中叶。公元前28世纪,它已以城市国家的面貌出现于历史舞台。公元前26世纪,乌尔·南希建立起乌尔·南希王朝。这个王朝共经六代恩西(ensi,国家首脑的称呼,原意为“率领人们从事建筑的祭司”,后来意为“首领”,是国家主神在世间的代理人,其权力受到贵族的限制),即乌尔·南希、阿库尔格尔、安那吐姆、埃安那吐姆一世、恩铁美那、埃安那吐姆二世。以后,不属于乌尔·南希家族的埃冷塔西、卢伽尔安达先后为恩西。安那吐姆、恩铁美那当政时,拉格什与温马发生战争,温马战败,向拉格什缴纳贡赋,拉格什一度在苏美尔部分地区称霸。卢伽尔安达当政时,国内动荡,对外未见有什么大事。
公元前20世纪初拉格什可灌溉土地的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人口总数(包括奴隶)约15万。除两个主要城市外,拉格什郊区有西拉兰、吉尼尼尔、巴尔巴尔、古阿当等小的政治宗教中心。从这时农民耕种份地看,农村公社还存在,土地还以公有制为主。小的政治宗教中心即为公社中心,现可列名的为14个。社会细胞是个体家庭和家族,个体家庭已占优势。
当时拉格什主要有三个阶级:一是奴隶主贵族,包括恩西、其他世俗贵族和上层僧侣;二是平民(公社普通成员);三是奴隶。恩西、大官占有奴隶和大片土地,有一个官员占地达51甘(一甘合5.31市亩),比普通平民多几十倍。神庙经济在拉格什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国家主神宁吉尔苏的妻子巴乌女神神庙占地约730余甘(合3880余市亩),有大批奴隶和平民为其劳动。奴隶数达400多人,加上从事体力劳动的平民、书手、记账人、经商人员,约有1200人左右。寺庙经济由上层僧侣控制,已是一种剥削劳动人民的经济形态,但还有公社共同体公有经济的成分。土地还不属于恩西、上层僧侣个人私有。
改革铭文和其他文献中的“伊格·路·杜”(iginuduh)意译为“不抬眼的人”或“盲人”。有的学者认为伊格·路·杜是贵族或半自由人。但从这种人常被买卖、按几头或几只计数、担负繁重劳动等情况来看,他们大多数应是奴隶,只有少数例外。
改革铭文和其他文献中还有一种人音译为“苏不路伽尔”(sub-lugal),意译颇不一致。各家不同译法和解释主要有:(一)“兵士”;(二)“农奴”;(三)“依附民”;(四)“屈节和匍伏于主人面前的人”;(五)认为其地位接近于苏路帕克(苏美尔城市国家之一)的“古鲁什”,是农村公社成员,劳动者,同时又是一般战士。现在不同译解还没有一致起来。弄清“苏不路伽尔”的身份是正确认识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改革铭文提到这种人“掘井”,可见是劳动者;又提到改革前他们受到欺压。改革铭文以外的文献对弄清这种人的身份非常重要。当时神庙有这种人,神庙外也有。他们一般都耕种份地,这很能说明他们的身份是公社成员;他们主要从事农业,具体从事耕种、播种、灌溉、运粮等劳动,也从事畜牧、捕鱼、手工、建筑等事业,在买卖人口的契约中,未见有买卖苏不路伽尔的记载。在平时,他们是普通劳动者;在战时,他们应征组成轻装兵,地位低于由贵族子弟组成的重装兵。因以上种种情况,我们认为这种人的身份,上述第五种解释较符合实际,这种人受剥削、欺压,但身份是自由人,不是“农奴”、“依附民”;主要身份是劳动者,故也不宜译为“士兵”。
改革前苏不路伽尔的经济地位已严重分化,其中有的全年为神庙劳动,领取口粮。在神庙内的一般占份地1.4甘,已较贫穷;神庙外有的有份地2至4甘不等,也不富裕。个别的占地18甘,较富有,但不审详情。多数苏不路伽尔在改革前日益贫困,显然是改革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
卢伽尔安达的暴虐统治加剧了拉格什的阶级矛盾。一方面,国家和当权者加紧压榨平民,增加了捐税,并分派官吏到生产现场征收。“从宁吉尔苏边境以至于海,到处都有收税人。”管理船民、牧人、渔民的官员由被管理者养活,跟到牧场征收驴羊,跟到渔船上渔网中取鱼,甚至夺取驴羊、船只和渔场;手工业者负担捐税过重而乞讨面包;凡剪得白羊毛必须交给国家或缴纳难得的银子;长官以买为名,侵吞其所管平民的房子、好驴;掌管食品的僧侣进入贫苦妇人的园子强取树木和果子,等等。这加剧了贵族当权集团和平民的矛盾。另一方面,卢伽尔安达把宁吉尔苏神庙及其经济从上层僧侣手中夺归自己直接掌管,把巴乌神庙及其经济夺归其妻巴拉娜姆达姆名下,把拉格什郊区神庙夺归其子名下,使上层僧侣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这又大大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僧侣贵族和当权贵族的矛盾。与此同时,社会其他矛盾也日益尖锐化。债权人欺压债务人;死者的家庭负担的殡葬费异常沉重;孤儿寡妇备受欺凌;盗窃、强夺、杀人案件增多。这一切,使拉格什社会已难以照旧维持下去。
经过一场斗争,卢伽尔安达的统治被推翻,乌鲁卡基那取得了政权。现未见正面记载这场斗争的具体经过和形式的文献,但从有关事实看,这次政权改变是通过暴力实现的,在卢伽尔安达统治时,重装兵是恩西和贵族统治的支柱,由国家和巴乌神庙供养。乌鲁卡基那执政后,供给重装兵的口粮只占原有总数的1/3,重装兵的大部分从经济报表中消失了。看来,这2/3重装兵是在战斗中被击溃,余下的一小部分站到了新政权的一边。同时,乌鲁卡基那执政第一年给轻装士兵苏不路伽尔的口粮,从过去每人每月72西拉(一西拉约合1.75公升)增加到144西拉。还有,以后乌鲁卡基那与温马作战,也以轻装兵为主要力量。
乌鲁卡基那出身于贵族家庭,他的父亲恩格尔沙做过乌尔·南希王朝的高级官员,他的妻子莎克莎克是埃冷塔西的姊妹,卢伽尔安达的姑母。他开始执政时,已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儿子的名字为埃里吉阿克、埃克拉姆特,女儿的名字为基姆巴乌、基姆达尔西尔希尔、姆,尼娜和莎丽莎卡。经济文献提到姆·尼娜的男奴隶19人,女奴隶17人,莎丽莎卡有男奴隶8人,女奴隶10人。他的另一对儿女也有自己的奴隶。从他已有六个子女、多数子女已有自己独立的家庭经济,可推知他执政时年龄约在四十五岁以上,并已可能富有政治经验。
乌鲁卡基那执政第一年时的头衔仍为恩西,先为吉尔苏的恩西,不久称拉格什的恩西。他执政后,先后为宁吉尔苏和巴乌神建造了几座新庙宇,为巴乌神庙建造了剪羊毛的房舍;开凿了一条新运河(以献给南希神的名义),疏浚了一条运河;为吉尔苏城建造了城墙。在他执政的第二年,拉格什与温马之间爆发了较大规模的战争,拉格什获胜。同年,乌鲁卡基那的头衔改为卢伽尔(lugal,原意为“大人”,引申意为“主人”、“王”,地位和权威高于恩西)。他从执政第一年起即实行社会改革。改革铭文已被发现,记载在三块坨式泥板和由五块石片组成的椭圆形石板上,用苏美尔文字书写。以下分三个方面叙述改革的措施和内容。
第一,关于改革的基本政策和政治制度的改革(1)对贵族当权集团和一般奴隶主贵族的基本政策。
乌鲁卡基那打击旧的贵族当权集团,但有一个明确的限度。这就是只剥夺他们滥用政治特权所获得的利益并禁止继续这种滥用,但没有触动他们作为一般奴隶主贵族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这是在改革中贯穿于全局的一项基本政策,首先,对卢伽尔安达及其家族就实行了这一政策。卢伽尔安达被剥夺了恩西的地位,也失去多占神庙收入和捐税的特权,但实行改革后,他和他的妻子还活着,并过着富裕的贵族生活。他的妻子的名字从巴乌神庙名录中消失,神庙分给她一份“给养”的记录也消失了。但她还参加巴乌神庙的宗教仪式,分食“神餐”。乌鲁卡基那执政第三年她死去,还举行隆重的葬礼,参加葬礼者达200余人。其次,改革禁止官员和当权的僧侣侵吞平民的驴、羊、船、房屋、树木和果子(详见下文),但也没有触动他们作为一般奴隶主贵族所占有的奴隶、土地等财产及社会地位,这种政策在当时是比较切实可行的、开明的。
(2)关于政治制度的改革和改革依靠的力量。
乌尔·南希王朝的第五代恩西恩铁美那在一件铭文中自称是宁吉尔苏神在3600人中授予他“王”权;乌鲁卡基那在改革铭文中则自称是宁吉尔苏神在36000人中授予他“王”权。这里的“人”无疑是指享有政治权力的自由人,这种人较前大大增加(扩大10倍,但未必是绝对数),显然包含着提高平民地位、扩大平民权力的内容,因此是政治制度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但其中具体情况还未见资料。能够加以推断并值得注意的是:(一)在36000人中,包括平民,也包括贵族;(二)强调“36000人”的意义,既扩大平民的政治权力,也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分散了贵族的权力。从这一点和改革依靠轻装兵作战,采取一系列措施减轻平民负担来看,改革的主要依靠力量是平民,同时也依靠一般贵族。由此可认为,乌鲁卡基那所建立的,是一个以“36000人”为基础来统治、剥削广大奴隶的政权。这个政权的阶级基础,较前显然扩大了。
(3)关于军事制度的改革
乌鲁卡基那以平民兵为其军队的主要力量,基本改变了过去的恩西以贵族子弟兵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制度。军队成分的改变与多方面存在联系。平民兵经济待遇的改善,使平民的社会地位也有所提高,而这些,也就又改善了平民的政治地位。军队情况的这些变化,是他能够推行改革的主要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国家的军事力量。
第二,大幅度地调整政策,取消弊政改革的这类内容又分为两个方面,对平民而言,改革有利于他们;对僧侣集团而言,有一些措施有利于他们,也有一些限制他们的措施。
(1)减轻平民负担、使平民免受侵夺的措施。
1撤去派往各地的税吏,减免部分捐税、欠税。“从宁吉尔苏边境直至于海,不再有收税人”。这并不是免收一切捐税,而只是撤去跟到生产场地直接收税的收税人。同时,还豁免了原来平民积欠王室的赋税(谷物)及王室另外征收的大麦,减少了手工业者负担的捐税。
2免除了平民的弟弟所负担的无酬劳役。改革前除作为一户之主的平民担负人工灌溉等国家劳役外,户主的弟弟也被征服劳役,不给报酬。改革取消了“弟弟”的负担。
3禁止当权官员利用职权侵夺平民的财产。“他禁止(……)管理船夫的人(夺去)船只。他禁止管理渔场的人(夺去)渔场。……他禁止监察官(接受)为剪白羊毛和伽巴羔羊(的毛而交)的银子”,等等。
4减少殡葬费。改革规定了殡葬手续费和仪式费的标准数额,较前减少了一半左右到一半以上。如将尸体抬入墓内,原负担酒七杯,现定为三杯,原负担面包420块,现定为80块,等等。
(2)关于对待僧侣集团的政策。
乌鲁卡基那将卢伽尔安达及其亲属夺得的神庙掌管权归还上层僧侣,使他们重新成为神庙财产的主管者和受益者。
同时取消了改革前向部分僧侣征收的捐税。这些措施有利于僧侣集团的多数人,主要有利于上层僧侣。但改革也禁止当权的僧侣滥用特权,禁止掌管食品的僧侣进入贫苦妇女的园子强取树木和果子;并以减少殡葬费用,限制上层僧侣过多地剥削平民。改革将几个神庙的财产主管权发还僧侣,是针对卢伽尔安达滥用特权贪婪侵夺而采取的措施,不能认为这是把历史车轮拉向后转。从总体上看,改革对僧侣的政策有利于缓和阶级冲突和社会安定,在当时是比较适当、平稳的。
第三,改革社会制度的几项措施
改革的这部分措施特别重要。它所反映的早期国家在社会矛盾面前所起的积极作用,是现知世界历史上最早的具体记录。它既有当时拉格什的特殊性,又反映了早期奴隶制国家历史发展的普遍的规律性。这方面主要有以下四项。
(1)以国家立法形式确定财产的私有制。
当时拉格什的经济关系中的私有制实际已经存在并在发展,但还没有达到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承认和保护的程度。同时,还存在氏族贵族和盗窃者利用“氏族制度的共产主义传统”来为自己侵犯私人财富辩护的现象。在当时,确立并发展私有制有利于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社会安定。然而,已经解体的氏族制度已不能有任何帮助,于是就只有期望形成还不很久的“国家”了。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一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