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全民疯狂的欧洲:彻底打破
亚琛和科隆
我坐了一趟火车去亚琛。我之前从未去过那儿,但它离我前几天晚上住的列日,只有非常短的一段距离,而且我一直想要去亚琛大教堂看看。在欧洲,亚琛算得上是一个奇怪的城市,它好像很庆幸自己成为被遗忘的一角。亚琛、马斯特里赫特和列日是挨得非常近的邻居——彼此大概只相隔20英里——但它们分属不同的国家,说着三种不同的语言:德语、荷兰语和法语,而且为了更容易地交流和互相理解,各地区的居民还都会说一种当地特有的方言。
我在火车站对面的一个小旅馆找了间房,把背包往那儿一扔,就马上出门了。我在一家叫作快克(大概是快来几克的简称)的汉堡连锁店吃了些薯条和汉堡,便迫不及待地去城里闲逛了。
我对自己的迫切之心感到有些小小的惊讶,我已经有17年没来过德国了,我想看看它有没有发生一些变化。它确实变了,变得更加富有。1973年的德国就已经很富有了,但是现在,天哪,就算是繁荣的佛兰德斯在它面前也会败下阵来。在这里,几乎每一家商店看起来都非常高档和忙碌,并且充斥了时尚有型、价格昂贵的商品,比如万宝龙钢笔和爱彼手表。甚至那些卖普通商品的商店也同样饶有趣味,比如一家叫冯·德利瑟尔的专卖店,坐落于山顶上的老集市旁边,出售厨房用具和其他家庭用品。巨大的橱窗展示的不过是些平常的物件:烫衣板、洗衣篮、咖啡壶和煎锅,但每一口锅都在发光,每一块塑料都在闪耀。我往前走了走,经过了两家棺材店,竟然产生了一种让人瑟瑟发抖的“果然这就是德国”的感觉。即便是棺材,也被装饰得美轮美奂,让人想要进去一探究竟。我盯着它们看了好一会儿,对精致的衬里和闪耀的把手钦佩不已。
我还没习惯这样的场面。我依旧在用美国人的思维方式想问题,我觉得欧洲是一个整体,欧洲人也相当于是一个国家的人。尽管你能读到丹麦的人均gdp比英国高40%,但丹麦人的富裕程度看上去也没比英国高40%,他们不穿比英国人亮40%的鞋子,也不开比英国人大40%的车。但是这里的人看上去的确非常富有,而且远远不止比英国人富有40%。每个人都穿着看起来像是早晨才买的衣服,就连小孩子的运动鞋看起来都没有一点磨损。每一辆车都有一个让它显得闪闪发亮的展示厅。就算是出租车,也全部用的是奔驰。这里就像是一个贝弗利山庄[1],然而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边陲小城。德国还有很多地方等着我们去发现。
不过,这里也不是事事皆完美。城中心的很多建筑物都没什么辨识度,尤其是那些现代购物中心。这里的酒吧和饭店也不像荷兰和比利时的那样让人感到舒服欢乐。但当我踏入庄严的亚琛大教堂时,我对这座城市的爱意又回来了。我先去了珍宝展览馆,那里有很多珍宝,包括我一直想见识的上好的圣物箱,里面有查理曼大帝的半身塑像,真人尺寸,宛如上帝;16世纪的雕版三联画,上面刻着教皇格里高利做弥撒时的场景,让我看一辈子都不嫌多;还有一大堆不算有名但十分华美的手工艺品。
所有的藏品都被展示在小小的、简陋的、昏暗的房间里,但依旧遮挡不了它们的光芒。大教堂隔壁是一个八角形的教堂,它是仿造拉文纳的圣维塔教堂而建的,但是大部分复杂宫殿建筑的遗迹都在二战中被摧毁了。这个教堂很小、很暗,却非常精巧,教堂穹顶、大理石饰品和彩色玻璃交相辉映,色彩十分丰富,甚至让人觉得那是流动的液体。就算是在查理曼大帝时期,这座教堂也十分拥挤——只能坐下不到100人——但它的每一寸土地都无与伦比。这所教堂远不是那种看过一遍就完事儿的景点,我打算明天再到亚琛来看它一次。
在下午的最后几小时里,我全然不顾发疼的脚踝,漫步在亚琛的街头。我瞧了瞧铺有鹅卵石路面的集市广场,在劳兹贝格公园周围安静的居民区踉踉跄跄地行走。很难想象,这样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城市曾是欧洲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和查理曼大帝王座的所在地。等到我再次翻阅吉尔伯特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知道,亚琛是第一座落入盟军手中的城市。1944年,亚琛经历了七天七夜的鏖战,最后化为一片废墟。现在的你,是无法想象到当时的景况的。
到了晚上,我开始到处找餐厅。找餐厅这件事在德国通常是个大问题。其中一个原因便是你很有可能在餐厅看到三个穿着皮裤的人在弹奏波尔卡,你就得小心翼翼地透过玻璃窗,和餐厅老板再三确认,确保“威利”和“巴伐利亚男孩”不会在8点半的时候突然跳上舞台,不然情况会非常糟糕。试想一下,你刚在面前打开一本书,正准备边看边吃饭的时候,突然被一群面红耳赤、晃着手里的啤酒杯、高唱着纳粹党歌《豪斯特·威塞尔之歌》的德国人包围了,那该多么糟糕。我觉得二战的停战协定中应该加上一条:德军在投降时,必须把手风琴和武器一并上交。
我找了不知道是六家还是八家餐厅,门口的菜单上写的都是些让人感觉不妙的德国名字,schweinensnoutmitspittleundgrit,ramsintestinesundodergrosserstuff,诸如此类。我十分希望我点的东西在端到我面前时能让我有食欲,甚至可能还十分美味,但是我又克服不了心中的恐惧,害怕胡乱点单之后,服务员端上来一盆胃和眼珠。有一次在巴伐利亚,我和卡茨对着完全无法看懂的菜单随意地点了一份kalbsbrann,一分钟之后,餐厅老板出现在我们面前,看起来犹疑不决,十分尴尬,他穿着屠宰场里会用的围裙,不停地晃着手。
“实在是非常抱歉,先生们,”他说道,“但是你们知道kalbsbrann到底是什么吗?”
我和卡茨对视一眼,表示我们确实不知道。
“呃,这个东西,你懂的,是小牛牛用来想问题的地方。”他说。
卡茨当场绝倒。我非常感谢老板能够提醒我们这一点,但我敢说,老板只是不希望看到食物从两个美国人的嘴里喷出来,然后被叫过来,再被要求提供一些在美国中部也能吃得到的食物。我们非常庆幸自己能够虎口脱险,像两个在一场车祸中毫发无损地走出来的人一样晃晃自己的头,讨论着欧洲人为什么如此奇怪。如果你想要在欧洲遍地吃得通,那你一定要有这样的意识:这里的人会非常开心地把门腔、腰子、马肉、青蛙腿、睾丸、血块做的香肠和小牛牛的脑子塞进嘴里。
最后,经历了些跋涉,我在入住旅馆所在的剧院街街角找到了一家叫随想(io)的意大利餐厅,里面卖的是意大利菜,但服务员全是德国人。(我能通过他们的长筒靴分辨出来——开玩笑啦!)招待我的女服务员不会说英语,我费了好大工夫才让她明白我的意思。我要了一杯啤酒,她看着我,带着一丝不高兴的神色。
“什么?陪酒?”
“不,啤酒。”我说,她的疑惑更明显了。
“泡酒?排球?皮球?印第安老斑鸠?”
“不,不,啤酒。”我指了指菜单。
“哦,啤酒。”她顿悟了,感觉好像是我在误导她一样。我为我不会说德语感到有些抱歉,但我马上就释怀了,因为如果我能听懂德语,那么隔壁的那男人对那女人说的话我就能知道得一清二楚了。这个自大的男人很明显正在向他妻子(或者是情人)吹嘘自己。我如果真能听懂,就会像那个女人一样无可奈何。只见那女人正大口大口地抽着勋爵牌香烟,打量着餐厅里的所有男人,除了我之外(我对所有人而言都是隐形的存在,狗与传教士除外)。她的同伴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正忙着向她吹嘘自己是如何把一卡车呼啦圈和李欧·赛耶[2]的专辑卖到东德去的,看得出来,他正沉浸于自己的机灵劲儿中无法自拔。
他笑起来的样子和我高中的劳技课(木工活)老师阿尔维斯·德里克一模一样,更巧的是,正是德里克教会了我一点点勉强可用的德语。
我会选修德语课的原因只有一个,教这门课的老师是韦伯斯特小姐,她可称得上是“行走的春梦”。她的胸部“波涛起伏”,非同一般,她紧贴着裙子的翘臀就像是用透明的玻璃纸包住的西瓜。每次韦伯斯特小姐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时,座位上的18个青春期男孩就会开始呼吸困难,并渐渐地把手滑到桌子下面。不过开学仅仅两周之后,韦伯斯特小姐就神秘地离职了(至少对我们来说是如此),德里克先生来顶替了她的教职,直到有正式的老师入职,他才会被替换。
这真是场大灾难。德里克先生对德语知之甚少,他和德国最亲密的接触可能就是一场曾在密尔沃基举办的啤酒节。我确信他连代授德语课的资格都没有。他是这么教我们的:打开一本书,用他粗大的手指沿着文字指来指去,把课本上所有的难点一律跳过。我猜想,他在高中教木工活应该不需要什么高级文凭,尽管如此,他上课还是用尽了浑身解数。我看《霍根英雄》[3]学到的德语都比他教的多。
德里克先生位列“我讨厌的人”名单中的第一位,因为他,我的两年高中时光如同炼狱。当他用乏味单调的语调讲工具的用法和保养时,我努力地尝试过认真听讲,但是没过几分钟,我便发现自己的眼睛正不由自主地瞟向窗外,那里有36个妙龄少女,全都穿着蓝色小褶皱裙,她们的小屁股在裙下若隐若现。这时,我的想象力便开始如脱缰的野马——我变成了一条挣脱了链子的小狗,在她们古铜色的大长腿间爬来爬去,一边闻着她们身上的香味,一边喘着粗气……一两分钟之后,当我的嘴唇正体验着少女们梦幻般的挑逗和亲吻时,我突然被拉回现实,班上的每个人都在看着我。很显然,德里克先生刚刚问了我一个问题。
“什么,德里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