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福尔摩斯全集(一)》(34)
马斯格雷夫礼典[184]
《马斯格雷夫礼典》是史上最著名的“藏宝图”案件之一。t.s.艾略特在他著名的舞台剧《大教堂谋杀案》里完全借用了礼典对话,而且朗诵这段礼典也成为了贝克街小分队年度聚餐的一个仪式。和《“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一样,它发生在华生到来之前,同样也是福尔摩斯全集大学同学带来的案子。同样,福尔摩斯全集不经意地透露了他年轻时的天真,因为他对于“意外死亡”的判断是值得商榷的。这个故事的框架是华生写的,用几件不曾发表的案子来戏弄我们,同时也透露了福尔摩斯全集给室内所做的装饰——他在寓所的墙上通过射击打出大大“v.r.”字样!
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性格,经常让我感到烦恼。虽然他的思维极其敏锐,井然有序,而且衣着朴素而整洁,但在他的个人生活习惯上,却依然是一个凌乱不堪的人,使得同住的人总是感到心烦。当然,我自己在这方面倒也不是做得完美无缺的。我在阿富汗时那种杂乱无章的工作,加上玩世不恭的性格,已使我变得相当马虎,这不是一个医生所应做的,但对我来说总有一个限度。当我看到一个人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的脚尖处,而那些尚未回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刺穿在木制壁炉台正中时,我便开始觉得自己还算不错。此外,我总认为,练习手枪射击很明显应当是一种户外的娱乐活动,而福尔摩斯全集一时兴起,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微力扳机手枪和一百发博克瑟子弹[185],将子弹注入一种爱国主义精神,在对面墙上打出v.r.[186]的字样,我深切地感到,这既不能改善我们室内的气氛,也无助于改善房间的外貌。
我们的房间总是塞满了化学制品和罪犯的遗物,而这些东西总是习惯于放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有时突然会出现在黄油盘里,甚至是更不惹眼的地方。然而最让我感到头疼的是他的文件。他极不愿意销毁文件,特别是那些与他过去承办的案件相关的文件。他每一两年会集中精力去归纳处理它们一次[187],因为,就像我在这些断断续续的回忆探案录里某些地方提到的一样[188],当他完成了非凡的壮举而声名大噪时,他才会喷发无限的精力。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毫无生气的反应,在此期间,他无所事事,每日与小提琴和书籍为伍,除了从沙发移到桌旁以外,很难看到他走动。这样月复一月,他的文件累积如山,直到屋里每个角落都堆放着一捆捆的手稿,但他决不肯烧毁,而且除了他本人外,谁也不准处理掉它们。
在一个冬天的夜晚,我们一起坐在炉火边,我斗胆向他建议,等他把案件的摘要抄进备忘录以后,花两小时整理房间,以便稍稍适于居住。他无法拒绝我这正当的要求,面带不悦之色,走进寝室,不久之后又返回来,身后拉着一只铁皮大箱子。他把箱子放在地板中部,蹲坐在大箱子前面的小凳上,然后把箱盖打开。我发现箱内已有三分之一塞满了成捆的文件,都是用红带子束成的单独的小捆。
“华生,这里有很多案件,”福尔摩斯全集狡黠地望着我说道,“我想,如果你知道我这箱子里都装进了什么,你就会要我把其中的一些拿出来,而不会让我把没有装的装进去了。”
“那么,这都是你早期办案工作的记录了?”我问道,“我一直想对这些案子做些笔记呢。”
“是的,我的朋友,这些都是在我没成名之前办的案子[189]。”福尔摩斯全集轻轻而又亲切地拿出一捆捆的文件,“它们并不都是成功的记录,华生,”他说道,“但其中也有一些很有意思。这是塔尔敦凶杀案的报告,这是范贝里酒商案[190],俄国老妇人历险案,还有铝制拐杖奇案[191]以及跛足的里科里特[192]及其恶妇的全案记录[193]。还有这一件,啊,这才真是一件称得上新奇的案件呢。”
他把手伸进箱子,从箱底取出一个小木匣,它带有活动的匣盖,就像孩子的玩具盒子。福尔摩斯全集从匣子里取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一把旧式的铜钥匙,一只缠着线球的木钉和三个生锈的旧金属圆板。
“喂,我的朋友,你能解释一下这是些什么东西吗?”福尔摩斯全集看到我脸上的表情,笑着问道。
“这不过是些古怪的收藏品。”
“不过是些古怪的收藏品。”
西德尼·佩奇特,《海滨杂志》,1893
“是的,非常稀奇古怪,而围绕它们展开的故事可能会使你感到更加惊奇。”
“这么说,这些遗物还有一段历史吗?”
“当然有历史,而且它们本身就是历史啊。”
“你指的是什么意思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把它们一件一件拿出来,沿着桌边排列成行,然后又坐到椅子上瞧着这些东西,眼里露出满意的神情。
“这些东西,”他说道,“都是我留下来以便让我回忆起马斯格雷夫礼典一案的。”
我曾经多次听他提起这件案子,但是从未能了解案件的详情。“如果你能详细地说给我听听,”我说道,“那我将感到非常高兴。”
“那么这堆东西可以照原样不动了?”福尔摩斯全集调皮地大声说道,“你整洁的计划又不能如愿了,华生。但我很高兴能把这件案子添加到你的案例记录中去,因为这件案子中的一些情况使得它不仅在国内犯罪记录中非常独特,而且我相信,在国外也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只收集我一些微不足道的成就,却不记录这件奇特的案子,那将是不完整的。
“你一定还记得‘格洛里亚斯科特’号帆船事件,我向你讲了那个不幸之人的命运,我和他之间的谈话第一次使我注意到职业问题,而后来侦探果真成为我终身的职业。你看我现在已经名声在外,而且无论是公众还是官方,通常都把我当做疑难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甚至当你我初次相识,也就是我在办理你后来称之为‘血字的研究’一案的时候,虽然我的业务算不上门庭若市,但已经和很多客户建立了联系。你几乎无法想象,开始时我是多么困难[194],我经历了多么长久的努力才成功地取得了一些进展。
“我首次来到伦敦时,居住在大英博物馆[195]附近的蒙塔格街[196],为了充实我过多的闲暇时间,便潜心钻研各门科学,以便将来提高自己的能力[197]。那时我不断接到案子,主要都是通过一些老同学介绍的。因为我在大学的最后几年,有很多人在谈论我及我的思维方法。我破的第三个案件[198]就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正是我被一系列奇异事件激发起来的兴趣,以及后来证明是事关重大的办案结局,使我向今天所从事的这一职业迈出了第一步。
“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和我在同一所大学学习[199],我和他交往很浅。因为他看上去很骄傲,所以在大学生中不怎么受欢迎,但我总认为他所谓的骄傲,实际上是企图掩饰他那天生的极不自信。
大英博物馆
《女王的伦敦》(1897)
从相貌上看,他像一个非常典型的贵族子弟,瘦身材,高鼻子,大眼睛,慢条斯理但很有礼貌。实际上他的确是大英帝国一家最古老的贵族的后裔。可是在16世纪,他们这一支(次子的后裔[200])就从北方的马斯格雷夫家族中分离出来,并且在苏塞克斯西部定居,而赫尔斯通庄园可能就是这一地区至今还有人居住的最古老的建筑了[201]。看起来他出生地的一些事物对他的影响很大,我每次见到他苍白而机灵的面孔或者他头部的姿势,就会把他和那些灰色的拱门、直棂的窗户[202]以及封建城堡的所有古迹联系在一起。有一两次我们随意地交谈起来,我还记得他不止一次表示他对我的观察和推理方法颇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