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中篇9》(2)
苦恋
也许,这篇小说多少有点儿像一个延续了三十年的“追星族”的故事,一个远地偏村之花蕾少女的“追星”悲剧。往昔今兮,缘生缘灭,情炽爱怜,个中命运厄错的况味,岂是现在“追星”二字所可类比?使人愀愀地心疼芊子!颤芊子那一爱法,惶怵于仿佛嬗变成罪孽而又万难以爱濯之的被爱……叹人间狰狰定数,独怆然而泣下!呜呼,生命何能承受如此之重?!……
芊子是一个俏模俊样的乡下少女。
芊子十六岁了。
她是隐于本村的女“秀才”。不但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且天资聪慧,文思隽敏,善骈对联。每年春节,从村头至村尾,家家户户屋门上院门上贴的对联,概出于芊子之口、芊子之手。
村里并没有小学校。一个独身老头儿是她的文化启蒙之师。他非本村人,但已在村里生活十几年了。谁也不详知他的身世,以及他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落根此地。尽管他孤老可怜,但村人排外,并不将他当“五保户”照顾。何况他初来乍到之时,公开给村里的些个人们测过八字算过命,从此便怎么也洗不清传播迷信思想的罪名了。所以村人们并不因冷漠相待而感到有什么不妥。芊子善良,自十岁起,经常暗中给予他同情和帮助。作为报答,他教芊子识文写字。凡六年间,她潜学之,他诚教之。
去年春季老头儿死了。
死前某一天他曾慈爱地瞧着芊子说:“芊子呀,芊子,你这小女子啊,心太善了!常言道,世事混沌,善不能清。可惜我只教会了你识文写字,也没教会你点儿明哲保身的道理……”
芊子就跪下在他床前,泪汪汪地回答:“老师教会了芊子识文写字,芊子已是感激不尽了。若老师一病不起,芊子定不顾全村人的反对,日夜服侍你……”
老师眼中也渐渐淌下两行浊泪,连说:“不要不要,芊子你可万万不要那样!……”
第二天晚上芊子又偷偷去看他,他已不知去向……
半月后村人在山上发现了他的尸体,将他就地埋了,连块坟牌也没立。
芊子难过了数日。她心里明白,他是因不愿她遭到非议,才躲到山上去死的。不管别人怎么看,她认为她的老师便是一个大善人。
其实,爹娘是清楚她跟谁学会识文写字的。那老头儿活着时,爹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曾严厉地阻止过,学会识文写字,对自己的女儿毕竟是件好事儿,爹娘权衡这点儿得失的头脑还是有的。
老头儿既死,爹娘就三番五次地嘱咐芊子:“可不许说跟他学会识文写字的!他死都死了,死无对证!你自己不说,没人敢逼着你非承认跟他学的不可!你就说照着本儿破旧古书,自悟自学的……”
芊子不愿惹爹娘生气。逢人问,便照爹娘嘱咐的话说。那么说时,内心里觉得非常对不起老师,每到老师的坟那儿去请求原谅……
后来山洪暴发,将老师的坟冲平了,将老师的尸骨卷得无影无踪……
百菜没有白菜美,
诸肉没有猪肉香。
这是芊子家灶两旁贴的对联。村人们都认为是芊子的“名联”,曾口口相传,广博盛赞。爹娘听了,当然是极得意的。而芊子则往往羞笑,对村人们的盛赞,心中大不以为然。她认为自己不过写了两句合仄押韵的大白话罢了。
她还私下里写过几首仿古诗。寂寞之时,喜欢坐在床沿儿,左右摇晃着身子,曼声儿背咏……
轻风抚青草,
黄蜂觅黄花。
春水一塘静,
田蛙几声呱。
这一首是她颇自赏、常背咏的。
……
现在,芊子被关在她家的柴棚里。门从外边用很粗的木杠顶牢了。腿脚被捆着,手臂被反缚着。
是爹娘将她这样的,如果爹娘不将她这样,她哥也会将她这样。
哥长她七岁。三年前成的家,分户另过了。
不因别的事儿,只因县剧团又来村里为忙过夏锄秋的农民们演戏。分明地,芊子是恋上了县剧团那个每在戏中演许仙、演董永、演宝玉的小生。芊子自己也向爹娘和哥哥承认,她的的确确是爱上那小生了。她爱他爱得自己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办法。她第一次看他演的戏就爱上他了。那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她那颗少女的心开始被爱所折磨,还不到十五岁。可怜的芊子呵,在一年多的日子里,她几乎夜夜梦见自己变成了白娘子,变成了七仙女,变成了林黛玉,和那个演许仙、演董永、演宝玉的小生卿卿我我耳鬓厮磨地爱着。有时像爱在戏里,有时像爱在生活里。情窦初开的乡下少女这一种单恋,其迷幻又热烈的想象,究竟更贴近戏里还是更贴近生活,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芊子更不愿对别人说。
自从她的单相思被她自己公开,她就成了村人们流短蜚长、口舌交谤的目标了。那一种议论纷纷,聚蚊成雷。尽管芊子本人颇不在乎,却使她的爹娘和哥哥在村人们面前觉得大失家誉,抬不起头来。
其实芊子也不是自己公开了内心里的暗恋的,是被别人当场看穿并逼她说出的。那一次县剧团又来村里演戏,芊子趁没开场,钻到幕后,偷了一只戏靴。她认定那是那小生的戏靴。她将戏靴抱在怀里,像偷了一样旷世宝物,心头撞鹿地往家跑。她跑在路上被结伴儿去看戏的几个女人遇着了。她们自是万分奇怪。而芊子心里,当时则只有一个单纯的想法——能夜夜怀抱着所爱之人的戏靴睡,从此于愿足矣。
芊子的判断没错,戏靴果然是那小生上场必穿的。他叫戴文祺,时年二十六岁,比芊子整整大十岁,尚未婚娶,是县剧团的台柱子。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他的英俊当年迷倒了全县年轻女人的心。在公元一九六五年,梦中与他爱在一处的女人,绝不仅仅是芊子这一个乡下少女。
他该穿戏装了,却哪儿也找不见另一只戏靴了。不只他一个人急,全剧团的人都跟着急。
他说:“刚才我化妆时还在的嘛,怎么转眼就会少了一只呢?”
于是大家都被发动了到处找。
于是有人怀疑被猫狗叼了去。
于是有人到幕前请求早已黑压压坐了一片的农民们少安毋躁,讲明演出时间拖延的原因……
那几个路上遇见芊子的女人们一听,就一齐站起来嚷嚷,说不是被猫狗叼去了,是被芊子那小狐媚偷去了。说她们还以为是“戴小生”喜欢她那张好看的脸子,情愿地将一只戏靴赠给她的哩!她们还真是那么以为的。她们乱嚷嚷时,内心里起先那一份儿凭空的妒意,便获得了很彻底的释放。
“戴小生”觉得事情涉嫌到他的名声了,在幕后坐不住了,一只脚着戏靴,一只脚着便鞋,高一步低一步走到幕前来了。县剧团的台柱子是个非常顾惜自己名声的人。他清楚自己在全县女人们心目中多么有魅力,故此他一向言行谨慎,在女人们面前刻意保持住一种本能的庄重。他成分不好,父亲是新中国成立前的县长秘书。他唯恐给人以轻佻的印象。他知道如果一旦有什么闲话染身,那自己就甭想继续演戏了,尽管他是剧团的台柱子。而他爱演戏,在当年,像他这样一个出身于“敌伪人员”家庭的年轻男人,能被允许登台演戏,就是侥幸揪住着最好的人生了。除了演戏,他也不知究竟再该爱些别的什么,甚至不敢轻易爱上某一个女人。他宁愿活在戏里。卸了妆脱了戏服,他在台下是一个沉默寡言自甘孤闷的人。
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替自己辩白,以委屈极了的话语大声宣告,他根本没见着过什么“钎子”什么“钎头”的,一名演员怎么会轻佻到随便将戏靴赠给一个小女子的地步呢?何况戏靴是剧团的公物,非属他个人的东西!……
芊子的爹娘和哥哥嫂子,当时也坐在台下,而且坐在前排。这时他们都坐不住了,一齐站起,扑向那几个女人,意欲教训她们。当爹的当娘的当哥哥的当嫂子的,自然都感到在全村人面前受了奇耻大辱。
“胡说!你们红嘴白牙地在这儿胡说!”
“我们家哪一辈子也没出过贼!你们当众编排我们芊子的瞎话哩!今天跟你们没完!……”
若非有剧团的人和村里的人从中劝解,双方便也厮打作一团了。
于是有人说——偷或没偷,去审审芊子,搜一搜,就清楚了么!
表面听起来,不失为主持公道的话。其实这么说的人,是存心激化起一种事端,乐得有热闹可看。对于他们,看本村人互相打骂一场,是比看县剧团演戏别有一番意思的。
搜和审的主张,正中那几个女人下怀。她们明明亲眼看见了芊子抱着那一只戏靴兴冲冲地往家里跑啊!她们想芊子肯定刚到家,料她也不至于能将那只戏靴藏到天涯海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