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Chapter27斯坦恩-罗森珠宝公司
第二十七章chapter27斯坦恩-罗森珠宝公司
很多年前,罗森先生只在第五大道的南端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商店。一天傍晚,他和妻子去戏院看戏,他发现观众里有许多自己的熟人,这并不足为奇,因为这部戏的主演是才华横溢的俄国女演员阿拉·纳济莫娃,她是最近来到美国的,她演的这部戏名叫《玩偶之家》。罗森先生在幕间休息时到处和朋友们打招呼,并打量女士们的衣着。他的朋友大多是有文化、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女士们优雅而时髦,穿着漂亮的晚礼服,皮肤黝黑,身材高挑,有些不仅长着漂亮,而且颇有异域情调。这些人大都是他儿时的伙伴,同属于狭小而排外的群体,其中有些人看重智慧和创造力甚于看重金钱,但是大多数人对两者都很看重。罗森先生穿行在这群杰出的人物之中,他步履轻柔但却有力,他看见了琳达姐妹。他总是把她们看作“琳达二姐妹”,尽管姐姐埃斯特已经三十岁了。这位漂亮的妇人嫁给了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杰克的先生,妹妹伊迪斯比埃斯特小五岁,大家伙都喜欢她,说她是个“机灵的姑娘”,尽管她从未说过什么高明的话。她和埃斯特来往很亲密,她为人十分稳重,绝少说话。如果她在晚上的交谈中说出几个字,就已经算得上健谈了。
罗森先生和琳达姐妹很熟,对她们有些敬畏。他本人的地位是通过艰难打拼得来的——他来自埋头苦干的中产阶级犹太家庭,但是他对琳达家族的那种直率和浪漫劲头心怀羡慕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能轻而易举完成十分困难的事,他们挥金如土,赚大钱,然后挥霍掉,再继续赚钱。
他认识这两位姑娘的父亲,乔·琳达。乔以前当过演员,当时名气很大,但是他没到五十岁就死了。罗森清楚地记得他是个英俊的人,年纪轻轻头发就变成了银白,总爱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他和曼斯菲尔德是伙伴,一喝酒就会在院子里热泪盈眶地引用莎士比亚的名句。乔是半个基督教徒,他母亲是个异教徒。罗森先生把他事业的不稳定乃至破产的原因归咎于她的异族血统。罗森记得乔有两个十分要好的天主教牧师朋友:一位是鲁尔克神父,另一位是多兰神父。他们常常看完戏后约乔去怀特家,然后豪饮至午夜。如果神父们第二天早晨要做弥撒,他们就会适可而止。现在,罗森想起乔的次女伊迪斯是在布朗克斯区[1]的一个天主教女修道院接受的教育,他感到有些不安。
罗森还想起了两位姑娘的母亲。她先于丈夫去世,当时孩子们还很小,她是纯粹的犹太人,而且有最优良的血统——父母是荷兰人。她的父亲是律师,在纽约赚了大钱,给他留下了多处房产,但是她比乔更加挥霍无度。如果她想要一条钻石项链,她就会卖掉一套房子,如果她想买一件衣服,她就会卖掉项链,或卖掉其中的一段。令罗森先和痛心疾首的是,他记得她一旦需要钱,就会咬下一颗钻石,然后送到当铺去换钱。想起这些,他就会难过地直摇头。
但是现在,罗森内心充满莫名的激动,他向两位年轻的姑娘走去,快到她们跟前时他喜不自胜地闭上了眼睛。
“你,你,”他低声问埃斯特,声音有些嘶哑,他双手紧握在胸前,颤抖地做出祈祷状,以示敬意:“你在哪里买的这件衣服?”
“你喜欢吗?”她问。
“我亲爱的,简直美极了。”
“嗯,爸爸过去常这么说,”埃斯特说,“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对吗?”
“到我店里来,”他声音嘶哑地低声说,“星期一上午到我店里来吧。”
说完他便走开了。
然而,到了星期一早上,姐妹俩完全忘记了这件事情。一如从前,当女仆在十点钟来到伊迪斯的房间告诉她罗森先生打来了电话,并要她马上去接电话,这时她才吃惊地想了起来。她起了床,来到埃斯特的房间,那里有电话分机。
“喂?”罗森不满地问道,“你怎么不到我店里来?”
“来干吗啊?”
“来谈我招聘你的事情。”
“我忘了这事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当真呢。”
“我当然是当真的,如果我不当真,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啊?”
“你还想录用我吗?”
“当然,”他大声吼道,“马上来吧。”
伊迪斯穿好衣服前往市中心。
伊迪斯不紧不慢地开始为罗森先生效力了,她现在成了公司的副总裁,还拥有公司的股份。
斯坦恩-罗森伯格公司向住宅区的方向搬了很长一段距离,从格兰德大街搬到了第五大道。在这次成功的搬迁过程中,公司更改了名称。斯坦恩先生去世了,罗森伯格,嗯,罗森伯格先生如今成了罗森先生,他的儿子在牛津读书,女儿喜欢在巴黎生活。
罗森先生如今已经五十五岁了,是一位英俊而强壮的人,长着一副犹太人的面孔,皮肤黝黑,颇有东方人的特点。他改了名字,但却没有花费心思去改变自己的种族和身份。那位去世的搭档索尔·斯坦恩的照片一直挂在他办公室的桌子上方,他长着宽阔的脸庞,嘴角带着微笑,长着油灰色的大鼻子,面带笑容俯视着他。这使人回想起满是痛苦和温情的画面,回想起那位故去友人的尸体停放在裁缝工作台上的情景,而他就坐在他的身旁,也回想起他们一起站在纽约东区的店铺门口邀请行人进来购买大堆首饰的情景,五月温暖的日子似乎变得漫长了许多。
不,他没有忘记朋友,因此他问心无愧。他步履轻柔而有力地走在自己宽敞店铺的华丽地毯上,身穿一条细条纹裤子,一件笔挺的外衣。他弯下腰柔声和顾客交谈,他们都是美国的富豪,但是他没有忘记朋友。他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一种靠劳动和智慧获得财富的豪情。因此,罗森先生具有王者气度,这种气度在大多数有钱的犹太人身上都具有,只有少数的有钱基督徒才具备。财富来之不易,但它却是好东西,人人都喜欢财富,人人都想拥有财富,所以,就让那些拥有财富的人享受财富吧!
因此,说犹太人吝啬简直是最大的谎言。他们是世界上最慷慨富足的民族。罗森先生每年去巴黎两次,住在法兰西岛,他在那里购买了一套公寓和一艘私人游艇,他的妻子是整条船上穿着最得体、最昂贵的女人。夏天的时候,罗森必定要花很多时间在巴黎购买衣服,而他的妻子和孩子则会去多维尔旅游。罗森会在傍晚时分乘飞机和她们会面,然后一家人游泳、跳舞、畅饮鸡尾酒。
另外,罗森把家安在商行里,刚开始时住在格兰德大街那个拥有两个房间的房子里,现在住在第五大道的一幢房子里,他占据了两层楼、十八个房间,今后他要搬进住宅区一幢在建的豪华大厦。他购买了三层楼,共有二十四个房间,房间的视野在整个住宅区是最佳的。基督徒一旦经营商铺赚了钱,或者替别人干活赚了钱,就会尽快从原来的地方搬出来,在哈德逊河上游购买大片土地和房产,聘请英国的园丁和马夫。但是罗森不是这样,他具有古代富格尔家族、卡伯特家族和早期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思想观念。他会住在商铺附近,晚餐佐以众多上品香槟酒。
至于斯坦恩-罗森公司,现已成为美国最时尚、最名贵的商铺之一。它搬迁到豪华的新大厦后,很快就完成了向住宅区转移的旅途。那些社会小说家笔下的众多人物都提起过它:莉塔(或里拉或谢拉)一边走一边想着布鲁斯,她的脑袋很漂亮,头发乌黑,有一双“结实、棕色的手”。她还提到头天晚上,艺术家希拉里“那双斜斜的、颇似东方人的眼睛”看着她,眼神令人不安。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珍妮弗·德拉玛走进了斯坦恩-罗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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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事业上的成功,罗森迈进了人生的富足、鼎盛时期。他原本敦实的身体愈发富态了。他具有王者的风范,当他踏着轻柔而有力的步伐来回踱步时,就像一头赢了奖的良种公牛。优雅的法式商铺围了薄如蝉翼的帘子和轻如烟缕的丝绸,他强健、奢华的身影和这一切相得益彰。精美的织品就像精灵的外衣,剪裁于他华贵的衣着。在斯坦恩-罗森公司购物的贵妇们看到罗森后肯定会感到舒服而神秘,因为他黝黑微笑的脸庞、宽大洁白的牙齿、高大的鼻子、宽而肥厚的鼻孔使他看起来颇像东方的魔术师。他们感觉他只需紧握自己宽大、红润的双手,他的贵态便显露无遗,一队奴隶就会头顶一包包的财宝走进门来。
实际上,他能做到这一点,并且已经做到了,只不过他用的不是黑皮肤的太监,而是更具吸引力的人——穿着具有魔力衣服的苗条、美丽的女郎。他知道,大部分魔力来自伊迪斯·琳达。罗森一提起她的名字,他的声音就染上了一种宗教的神圣感。他把她称作了不起的女人,感到这个称呼也难以完全表达到位。他对琳达姐妹固有的惧怕感愈深了。她们无所不能,而且做任何事都轻而易举。虽然他十分清楚伊迪斯为了开拓生意不知疲倦地工作,但是在他看来,她做的每一件事都十分轻松,就像变魔术一样。而且每个人对伊迪斯都有同样的印象。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更加消瘦,她的沉默与日俱增,吞噬了她。长期的倦怠像微妙的香水驻留在她的身体上,但是她却从不休息。她不停地工作,一言不发,用双手创作出奇迹和昂贵的产品,为斯坦恩-罗森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富。每一天,店里的每一层楼都能听见人们说起她的名字,她在哪里?她能马上来吗?她来了,一言不发,疲倦、瘦弱、优雅的身体包裹在八百美元的纯黑色外套里。她干瘦的脚踝上绑着一个记步器,她脆弱的手腕上密布着青色的血管,就像鸟儿的筋骨,手腕上戴着一块镶嵌了钻石的手表,做工精良,滴滴答答地记录着时间——这奇怪、哀伤的时间——游走在顶针般大小的完美表壳里。
罗森黝黑的脸庞洋溢着力量和喜悦。他有两个漂亮的孩子。他的妻子很漂亮,而他本人也像获奖的公牛那样潇洒。他们深爱着对方,是的,他已经度过了事业起步时的艰难岁月,如今他向居民区挪动了很远的距离。他步履轻柔,轻柔而有力地在店里转悠着。
他非常、非常快乐。
[1]布朗克斯区:美国纽约市的五个市区之一,位于纽约市最北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