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Chapter14热爱家乡的南方人
第十四章chapter14热爱家乡的南方人
几年前杰里·艾尔索普离开学院径直来到纽约。蒙克得知了他的到来,有一天他偶然遇到了他。似乎谁也想不起蒙克上大学时的大逆不道行为;事实上,杰里热情地向他以前的这位门生打招呼,就像见到了音讯久疏的兄弟一般,而且邀请他到其住处看一看。蒙克果真去了,后来又去了一次。曾有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恢复到了从前的状态,至少在表面上如此。艾尔索普也住在这个城市里,在百老汇大街与河之间的一条横街上,离哥伦比亚大学不远。他有两间地下室和一间破败不堪的小厨房。这里很黑,他收罗了一大堆破旧的家具——一张绿色的旧沙发、几把椅子、两张桌子、一张折叠椅或者沙发床,上面盖着一块脏兮兮的布,是为客人准备的,还有一张宽大一点的床供自己睡觉之用,还有一块旧地毯。他觉得这很不错了,因为他曾对所有的朋友们说过这种惊喜之感,他的朋友们也这样认为。对他来说,这里代表着自由——这个城市赋予他、赋予每个人荣耀和心驰神往般的自由。这样看来,这样想来,他的住处不只是一幢阴暗房子下的地下室,不只是几间脏兮兮、阴暗、破旧的房间,里面大杂烩般地塞了一大堆叫不上名堂的破家具。这个住处简直是一片领地、一份产业、一座私人城堡。杰里向每一位到过这里的人传达着这种神奇的感受。
然而,当蒙克在完全陌生的纽约城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艾尔索普在观念和信仰方面发生的变化实在令人惊奇。这位年轻人带给他的震惊之情,以及多年不见之后第一次见面时留给他的清晰印象只是暂时的。因为此时,艾尔索普已经在他周围拉拢了一位新的同僚,那人是他以前在松岩学院的朋友:他曾是他们的导师和指路的明灯,所以,他那两间位于地下室的昏暗房间就成了他们的俱乐部。蒙克发现,艾尔索普其实根本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在外在变化的迷惑之下,他的灵魂仍然和以前一模一样。
这一时期,他憎恶的主要对象之一是h.l.门肯先生。对艾尔索普来说,他就是《启示录》中反对基督的人。门肯公开嘲笑教育学、对圣母的敬拜,以及被称为《圣经》地带[1]的文明,而艾尔索普本人就是《圣经》地带文明社会的一员。也许,最最糟糕的是,这位批评家经常公开、令人无法容忍地嘲弄这位他时而称为“已故的威尔逊医生”时而称为“殉道者伍德罗”的“耶稣基督之后最伟大的人”——这一切就像一把刺客的匕首,刺入了文明、宗教、道德,以及“被人们奉若神圣之物”的心脏之中。
结果就是,这位了不起的、本质上属于保守派的批评家——门肯,成了艾尔索普眼中反基督的人物。他会一连几个月完全怀着极度的憎恨阅读巴尔的摩的圣贤们对其做出的最新攻讦檄文。当他心怀恶意忙着朗读的时候,瞧瞧他的模样就足以让人震惊:他那肥胖的、时常苍白的面容会变得铁青,不时抽搐着,好像随时会有中风发作的危险,眼睛眯成了两条缝,就像奸邪的爬虫一样,而且还会时不时地爆发出一阵怒笑,在整个过程中,他断断续续地做着如下的评论:
“噢,真该死!……所有这些!……哼,他只是一头该死的蠢驴!……一点没错!……只能这么叫他了!……一头十足的蠢驴!好吧,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听着!”说到这儿,他的声音会抬高,变成了嘶哑的尖叫。“哎呀!他还不如一只虱子聪明呢!”他的这番慷慨陈词总会以报复性的惩罚而结束:“你们知道他们应该怎样处置他那样的人吗?他们应该把他拉出去,然后……”
他饶有兴味地提到了肢解的惩罚手段。似乎只要有人说过或者写过或者做过什么令他憎恨和反对的事情,他的脑海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惩罚和报复的手段就是肢解。艾尔索普从未见过面的h.l.门肯先生就好像是他的私敌,一个对他性命构成险恶威胁的人,是一个对他自己、对他的支持者,乃至对他周围的世界都极其危险的人。
然而,艾尔索普始终都在改变。他的适应能力让人瞠目结舌。他像某个有名的主教一样,“具有一种强大而从容的忍受力”。而且事实上,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内在的本质,而是外在的反映。如果社会秩序能按他的观点发生转变,他就会不假思索地把黑说成白,或者把二加二等于四说成四又四分之三。
用艾尔索普的话说,就是他的“范围扩大了”。他从浸信会学院所在的乡下来到了这座城市。对其他很多人来说,这种令人惊愕的转变是很痛苦、很冒险、很让人困惑的,但对艾尔索普来说,这个改变十分轻松。他如鱼得水地适应了这个城市。这个过程表明他已完全、欢喜地融入了其中,展现出其性格中一切无形的方面,同时也展现出他性格中热情、富于想象、善良的方面。
毫无疑问,有些人带着紧绷的神经、战栗的恐惧、解决重大矛盾的决心、拼命的奋斗,以及不做就死路一条的信念来到了这座城市。有些人心怀固有的恐惧和偏见,糊里糊涂、将信将疑地来到这个城市。对他们来说,他们发现的这个城市令人痛苦不已。有些人满怀狂喜和希望地来到这个城市,像奔上前去拥抱心爱的、素未谋面却相知甚多的情妇一样。艾尔索普恰好如此——这个挺着将军肚、身材滚圆的艾尔索普——就是这样到来的。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失败。的确,拥有他那样的信念、怀有他这样的决心,是不可能失败的。其他人或许会在这个城市里向上爬,成为位高权重的人物。有些人或许会发迹,获得物质上的更大成功,拥有更多的财富、更高的名望、取得更大的成就、赢得更多的尊敬。但永远也不会有人能比杰拉尔德·艾尔索普更加真切地属于这个城市,也不会有哪个人的城市生活超越杰拉尔德·艾尔索普的。
他为城市而生;城市专为他而存在。这是一个他可以尽情游泳的水池、是一个他可以尽兴垂钓的鱼塘。这里有合乎他无限口味的美食,也有能满足他数百张嘴巴的粮仓。对他这个永远无法满足的海绵来说,这里就是取之不竭的水源。是数百万人口耳相传的谣言,可以永远地满足他不知餍足的耳朵;这里就是八百万人的编年史,能够纾解他对人类历史无尽的渴望。
艾尔索普是个必须依靠别人生活的人。他拥有巨大的耳朵、眼睛、鼻子、喉咙,是具有贪婪人性的海绵,吸附能力极强——他并不是一只奋力向前的手臂——从这个方面来看,这个城市就是他绝对完美的钟爱之物。从他自身方面来说,他是无与伦比的。他最好的一面已在这里显露出来。他向周围的人传递着自己富有感染力的热情,就是这个城市赋予他的神奇、喜悦的感受。对他来说,任何一种短程旅行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重大事件。乘地铁到市中心的旅行、华丽的灯火、时报广场那喧闹的交通、格雷大药房地下室减价促销的票券、剧院里永恒昏暗的魅力、廉价的餐馆、自助餐厅或快餐店、中式杂烩菜馆、陌生的面孔、招牌、灯光、异国的蔬菜、唐人街上那不知名的美食——所有这一切简直太有魔力了。他生活在一个令人着迷的世界里,不论他走到哪里,他都会带着这个世界。
他具有一种贪得无厌、罗曼蒂克式的脾性。没过多久,他就迅速而直接地继承了这个城市崇尚名流的特点。倘若他自己算不上大人物,他就会处心积虑地想接近那些大人物。他热衷于阅读和打听那些名流们的八卦传闻。对他来说,唱片、日记、评论、报纸专栏评论就是福音书。某个知名的戏剧评论家——科茨沃尔德发表的看法被他奉若《圣经》:他把那些花里胡哨的措辞全部记在了心里,连最后一个古怪的奇思妙想都记住了。他虔诚地看过这位评论家称赞过的每一出剧目。一天夜晚,在幕间休息的时候,他亲眼见到了这位了不起的人物,一个肥胖、气喘吁吁、跟肉球一样的人,他正和另一位出色的评论家,以及一位著名的女演员在一起。艾尔索普回到家后,情绪万分激动——即使看见莎士比亚和本·琼森在交谈,他的情绪也不会如此兴奋。
他成了舞厅入口处的看守人。在齐格菲尔德剧目演出期间,一位光彩照人的女演员身着天鹅绒百褶裙,她傲慢、丰满的身段包裹在其中。这时,艾尔索普的身影随处可见,看到那些婀娜动人的肉体,他就会心花怒放。那些姑娘们很有名气,他密切地注视着她们,直到她们走出来。在齐格菲尔德美女和她们有钱的款爷走开之际,他就像个老色鬼一样,垂涎欲滴、心满意足。见到穿着衬衣和燕尾服、戴着高高的丝质帽子的有钱女人,他就满心欢喜。作为松岩学院毕业的高才生,如此行事是不是很奇怪啊?——绝不奇怪:现在,这份差使已经罩上了一层光环,就像夜色中镶嵌在美杜莎[2]身上的一颗珠宝,因权力和财富变得更有特权,而且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这个老色鬼舔着他干燥的嘴唇,瞪着死人般的眼睛,等待着他那年轻的巴比伦妓女,这时的艾尔索普很开心。他曾讲过这样一件事:当一位在媒体中很出名的美女经过他的时候,这个老色鬼奉承了她——“哦,我的天啊!”那个美女不厌其烦地说,然后走开了。
“她是发出内心的,”艾尔索普沾沾自喜地说,“一点没错!她就是发自内心的!”他的大肚腩晃动着,喉咙里发出一声黏糊糊的尖叫。“天哪!那可是最漂亮的女人了!”艾尔索普摇晃着那硕大、长着赘肉的脑袋,垂涎欲滴地说,“她确实跟他谈过话!”那个场面令他开心至极。
其他的经历也都一样:口口相传的谣言,数千人低声议论的闲话:谁与某某某上床了;谁的妻子不忠啦;哪个聪明人说出了遭人耻笑的话;哪些名流、作家在某次聚会上表现怎样,并在那儿喝得烂醉,然后就不见了,原来他和漂亮女人待在屋里睡觉,并和她们洗鸳鸯浴,还和某某人吵架、斗殴了;哪个以饰演风骚角色出了名的年纪女演员与脸蛋红扑扑的奶油小生私奔了;那些著名的漂亮娘们儿是何许人也,她们在什么地方一起跳舞,她们说了些什么,还有她们相互之间说话时的暧昧和装腔作势的腔调——说到这里,艾尔索普挺了挺肚子,嗓子里迸出嘶哑的笑声——透出奸邪、古怪的神情,也透出莫雷专栏文章中的那种精灵般的怪异——“纯粹的天才!纯粹的精灵般的天才!”——纽约巷道里的古老伦敦,城市街道上犹如狄更斯作品中所描述的路灯,哈罗德广场和洛尔公园里人群的喧闹;人潮经过,却无人注意到街边那些黄铜招牌上的污垢,但是此刻,在某盏灯下,他却清楚地看见了,看见了周围世界的真正的离奇之处。在午餐时分吃西班牙甜椒奶酪三明治的杂货店女店员,活像九十年前在东奇普路上客栈里的顾客。还有齐格菲尔德剧中的女演员,那些美丽的歌舞队女舞蹈演员、戴着丝绸帽子的老色鬼;有关名人的激烈谣言、名人们醉酒后放荡不羁的传闻、帕克小姐的言论,如此等等;再加上庞大的市中心、地铁和公园长凳上的人——复活的耶稣,他们兴致勃勃地游荡在曼哈顿古雅、狭窄的街头,游荡在那些脏兮兮的黄铜招牌之间——对艾尔索普来说,所有这些都是他的美食和生命。
吃的也是如此。和萨缪尔·约翰逊一样,他的口味并不讲究——他喜欢量大,喜欢狼吞虎咽地吃下去。他对唐人街上的中式杂烩菜和辣酱情有独钟:因为量大,而且便宜。中国佬们奇形怪状的面孔、湿漉漉的蒸汽、具有东方色彩且有些镇静作用的气氛都令他欣喜不已。他喜欢和几个人一块儿前去——一个人可以点好几道菜,然后共同分享。要是有剩余的,他就会要几个纸袋子,一边喘着粗气、嘶哑地笑着,一边把剩饭剩菜倒进袋子里。
当这一切变得平淡乏味的时候,或当他的便便大腹想吃一些熟悉的饭菜时——因为内心和肠胃更加偏爱家乡美食——他就会和他的密友们买来“一大堆东西”。到处都有商店,在城市的每个街区的拐角处都有商店,夜色中拥挤的人群、流光溢彩的明亮窗户、倾斜货架上各式各样的蔬菜和水果;肉铺、连锁杂货店、面包房,各类食品应有尽有。他们会奉命外出,购买许多家乡的食物:一包磨好的玉米糁儿,其他人把它叫作粗玉米粉;绿豆,这和他们在家乡时吃的一模一样,只是在这儿没人知道怎样做;买一块肥腻的猪肉调味儿;买些做卤汁和做饼干用的面粉——因为艾尔索普对这些可怕的烹饪并不畏惧;还有牛排,只要质量差不多、不要太老就行,不过,要是上面加了卤汁和调料就会更好;还可以在面包店里购买面包、黄油和咖啡。
然后,回到地下室,回到那个两居室的公寓。里面充满了年轻人的说话声、笑声、插科打诨、怨天尤人的声音——艾尔索普咯咯地笑着,表情严肃、管这个管那个,发号施令,穿着拖鞋到处忙碌着,他那臭气熏天的袜子露出了脏兮兮的脚后跟。此外,室内还散发出一股家乡美食的刺鼻气味——那是粗玉米粉、炸牛排、褐色的饼干、冒着热气的浓咖啡、融化的黄油气味。这群精力充沛、乱哄哄的年轻人,说话时拖着南方人慢吞吞的腔调,一个个兴高采烈。他们都是南方人,喜欢群居,而且自以为是——他们热切地讲述各自每日生活中遇到的新鲜经历,以及众所周知的购物中心的经历。他们时而大笑,时而认同,时而嘲笑。他们用挑剔的语言评论着他们生活的这个崭新世界,通常是强烈的否定和嘲笑。
他们很少想过重返故乡。至少,他们很少说过他们喜欢那儿。事实上,他们更喜欢这里——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像艾尔索普一样,现在已经陷入迷惑之中,早已对这个伟大的新世界产生了好感,已经把它当作自己的领地了,因为只有南方人会这么看——某种奇怪的、根深蒂固的自尊不让他们拥有它。现在,他们生活在传说之中:在眼前壮丽辉煌的刺激中,他们热衷于评论他们以前拥有的荣耀。“南方”——因为加了双引号的南方——现在已经成了一种被流放的荣耀,一种丰富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人类的价值方式,这是“这几位”永远都无法明白的东西。
或许,他们把这种荣耀看作一种宽慰,用来纾解他们的震惊、缓解日常拼搏的挣扎过程中遭遇到的激动却可怕的冲突。它偶尔也能抚慰受伤的自尊。新世界的观念和习俗受到吹毛求疵的评判,成了次要的东西。北方人的强词夺理,凶狠眼睛里的怀疑眼神,发痒、贪婪的手掌,狡猾犹太人的诡计——经常被鄙夷地、尖酸刻薄地加以评论。“南方人”可不是那样。正如艾尔索普所说,你得到“这儿”来,来瞧瞧南方人是“多么优秀、可爱、讨人喜欢”。
乔治·韦伯发现,世界上没有人比从美国南方来的人更热爱和忠于那片热土了——至少在口头上如此。他们一旦离开那片热土,到这个国家其他不怎么公平和幸运的地方谋生,就会随时为捍卫那片南方故土的荣誉而战,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维护其优越于世界上任何可居之地的地位,愿意口若悬河、充满激情地赞扬其迷人的景致、优越的文化、英雄般的男子、美丽的女人,愿意捍卫她、保护她,如果有必要的话会为她流血、为她献身——事实上,除了永远地回到南方并在那儿生活这件事之外,他们几乎愿意为挚爱的、古老的南方做任何事情。
必须承认,许多人的确回去了,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这个族群中令人遗憾、毫无能力的成员,他们是失败者,是被打垮者——不会写作的作家、不会表演的演员、不会作画的画家、形形色色、各行各业的人——从律师到买汽水的商贩,他们虽然并非完全缺乏才干,但缺少足以应对更广阔生活中更大冲突的才干,缺少在异国他乡的公开战场上应对冲击的才干,缺少应对城市生活中付出加倍努力、取得出色成就的才干。这些人就是队伍里的落伍者。他们坚持了一小会儿,就被击溃、吓呆了,显得不知所措、内心充满恐惧,最终被战争的咆哮彻底摧垮。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动摇胆怯、屈服、精神崩溃、内心痛苦,直至被击败,然后溃退到熟悉的安全之地,回到了惬意、安心的家乡腹地。
一旦回到那儿,就开始了南方人熟悉的生活程序,那就是优哉游哉的消遣,这一地区的人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于此了——美妙的、舒适的、合理的消遣。那些正规军中地位卑微的人——幻灭的汽水商贩,失败的职员,百货商场的工人,公司、银行、经纪公司的雇员——很快就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个伟大的城市不“适合白人”。这个城市的不幸居民“不知道真正的生活为何物”。他们忍受着悲惨的生存状态,因为他们“了解得并不多”。城里人都是一群傲慢、自以为是的人。他们没有教养、没有礼貌、不会考虑别人的利益,也没有仁爱之心。这个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只“为了自己”,想尽办法收拾你,竭力从你那里得到一切。这是一种自私、奸诈、孤独和利己主义的生活。只要谁有钱,谁就拥有朋友。一旦没有钱,朋友也会像烟一样从他身边溜得无影无踪。此外,所有社交上的自尊和体面、种族的尊严、阶级的权威都在城市生活里被打破、摧毁——“黑人和白人都是一样的。”
乔治还小的时候,在整个南方流传着一个故事。有个当地的英雄——某个村子里捍卫白人利益、维持白人霸权的人——讲述了他唯一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具有决定意义的、万事俱备的、血淋淋的冒险经历,他去了愚昧、腐败的北方。这次冒险经历时而在华盛顿,时而在费城或纽约、时而又在波士顿或巴尔的摩,但最基本的背景却始终一致。这出英雄剧的场景始终设定在一个北方城市的餐馆里。这位从梅森—迪克逊战线上归来的荣誉骑士,走进饭馆想吃点东西,坐在一张桌子旁。还没有到喝汤的时候,这时,他抬起头,令他吃惊和气愤的是,他发现一个“五大三粗的黑鬼”进来了,坐在了他的对面,就坐在他的桌子对面,而且和他共用一张桌子。于是——不过,还是让二十年前这个小镇更善于讲故事的人讲完这个故事吧:
“喂,”老吉姆看了他一眼说,“你这个狗娘养的黑鬼,坐在我桌子对面是啥意思?”这时,那个黑鬼反驳他了,他告诉吉姆,他现在可是在北方,在这里黑人和其他任何人都是一样的。而老吉姆说:“你这个黑杂种,你可以和扬基佬一样,但是你现在可是在同一位白人说话!”说罢,他拿起一只番茄酱瓶子朝那个黑人头上就是一砸。吉姆说他认为把他砸死了,还说他没来得及瞧他一眼,只是任他躺在那儿,便抓起帽子走了出去。他说他赶上了开往南方的头趟火车,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过北方,他说即使永远再也看不到那个该死的破地方了他也毫不在乎。
这个故事通常会引起一阵赞赏而钦佩的笑声,有些人还会兴奋得直拍大腿,乐得惊呼:“哦!乖乖!无论如何我都想瞧瞧!真了不起!我现在才知道,老吉姆干过这样的事情!只要你愿意,我敢打任何赌,他把那个黑鬼弄死了,确信无疑!我不会指责他的,如果是我,我也会把他弄死的!”
在他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乔治肯定听过上百遍这个被人嘻嘻哈哈地传颂、血腥的传奇故事了。有时候,这个故事里主人公的名字不尽相同——有时是“老吉姆”、有时是“老鲍勃”,有时又是“老迪克”——不过,故事的主要情节始终一致:一个厚颜无耻、撒旦般的黑鬼走进了饭馆,坐在禁止黑人坐的座位上,立马被一只番茄酱瓶子无情、残忍地彻底消灭了。这个以不同形式出现、不断创新的故事,在乔治初次来到这个伟大城市生活的时候,仍然在那些来自南方的漂泊者口中流传。在更近的版本中,那个傲慢无礼的黑人在公共汽车、地铁、列车车厢、电影院、拥挤的电梯或光天化日下的街头就被弄死了——事实上,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他胆敢放肆地入侵、过分地接近一位傲慢、高贵的南方白人,就会落得同样的下场。有人猜测,这些黑人罪犯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南方本地人重返他们崇高故土的一大原因。
另外一部分返乡者,也许是较有文化的那部分失败者,对其返乡的原因有另一种解释。然而,这种解释同样是从自我防御的基本渊源衍生出来的,是合情合理的。这是较有文化的那一部分人——作家、画家、演员——他们体验过这个城市生活的热情,然后落荒而逃。他们的观点和原因更加微妙、更加老练。某位演员或剧作家声称,他发现自己艺术之完整性、真正的民间戏剧艺术,已经被百老汇戏剧有害的、不正常的影响戕害、破坏了,被虚假、欺骗和廉价的煽情戕害、破坏了,被那种不求本质、只求形式的本土作品戕害、破坏了。画家或音乐家发现艺术家和他的艺术作品任由一些时尚的派系摆布,这些派系受到毫无生气的、狭隘的艺术流派的影响而目光短浅。作家也这样抱怨,在这个城市里,创作者的生活受到了乏味艺术赝品的威胁——乌烟瘴气的“文学生活”,文学派系恶毒的阴谋,互相吹捧、互利互惠的卑劣手段,见钱眼开甘当皮条客的评论家,整个肮脏、奉承、寄生虫般的混乱世界。
在这种不正常、腐败的创作环境里,那些具有叛逆精神的挑战者宣称——艺术家失去了和现实的联系,失去鲜活的灵感之泉,已经从其称之为“根”的现实联系中剥离开来了。所以,他受困其中,陷于险境,像安泰俄斯[3]那样被高高地举起,与生他养他、使他恢复元气的故土失去了联系,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陈腐、受到污染、毫无生机的空气。如果艺术家想被拯救,他就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他必须回归,回归到那块给予他生命、其艺术赖以汲取力量和能量的地方。但必须与那些派系、沙龙、圈子,以及城市生活中所有不正常的领域完全、永远地断绝关系。他必须重归那片沃土,重归自己的本源,与自己的“根”连在一起。
因此,南方新联盟优雅的年轻绅士们摆脱了他们身上毫无体面的枷锁,从他们唤醒的意识里抓住了幻象的最后一根蛛丝,傲然退回了南方,并在某所大学担任教职,安安稳稳地从事学术活动,他们借此可以按季度发行一些赞扬农耕社会诸多优点的珍贵小杂志。这些具有叛逆精神的人凭借其精妙的智慧不断地制定出他们这个圈子的规章制度和仪式——这些规章制度和仪式用一种非世俗的语言肯定了根本和渊源二者的世俗优点。
乔治·韦伯观察并发现的这一切颇令他困惑和吃惊。他觉得年轻人的习惯、品位、思维和写作的方式,似乎很大程度上从属于他们此前断绝的那些审美派系的风格,而非别的任何风格。他似乎觉得,这些年轻人开始用一种邪教的语言讨论回归“农耕生活方式”的种种优点。他觉得,不论是永久居民还是返乡者,几乎无人能理解这种语言。此外,作为一个祖祖辈辈务农的山民来说,他年复一年地艰难挣扎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窝窝里,开辟出一小块地种植玉米;作为一个在宾夕法尼亚农场里做工的农场工人来说,他每日扶犁辛苦劳作十五小时,只为赚取五十美分的工钱。现在,他被一个南方大学手指纤长嫩白的知识分子告知说,他最需要的就是重新获得回归这个生他养他的社会所具有的世俗的、良善的美德,这的确令他吃惊不小。
当然,总的来说,整个失败的、回归的这类人最基本的特点是——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想象力丰富的人,职业人士还是劳动阶层——都在为南方人的恐惧和失败做合情合理的自我辩护:对大城市的冲突和竞争产生的恐惧;无力面对和适应现代生活中的各种情形、斗争和激情;像阿波马托克斯一样迂腐、病态地退回到愚蠢和幻想,退回到偏见和顽固、壮丽的传说和自欺欺人的诡辩的阴霾之中。他们傲慢、讽刺地从明显与其紧密相关、希望自己归属其中的生活中脱离开来了。
那么,关于这些失败者就说这么多吧——这些叛逆者中过于软弱和无能的掉队者,无法面对和承受战争的冲击,落在了后面。那么其他人怎么样了呢?那些优秀的、更强大的一类,也就是仍然坚持的那些人怎么样了呢?他们被打败了吗?他们被扫平了吗?他们被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还是接到命令后垂头丧气地撤退了呢?
绝没有。事实上,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取得的成功让人吃惊。他们的辉煌成就是这个国家其他地方的城市移民无法企及的。从某种令人称奇的程度上来说,南方人在城市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本领来自他们先天的缺陷。如果他成功了,如果他征服了,他就很有可能不仅不顾狭隘的地方主义,而且因为狭隘的地方主义而去做,不仅不畏其惧,而且正是靠恐惧而去大干一场,因为那可怕的、令人苦恼的自卑意识很有可能驱使他取得超人的成就。
当成败的时机对他非常不利的时候,当他认识到这一点时,当他了解到世人都清楚并关注他的时候,南方人通常会备受鼓舞,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南北战争期间,当南方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最辉煌的胜利——也可以说,当南方吃到最辉煌的败绩时,这个事实被一次又一次地证实了。南方人生性敏感、温和、招摇、敏捷、善变、极富想象力,他们很容易意识到恐惧,并非常清楚这种恐惧。而且,恰恰由于他们的敏感、敏捷和想象力,他们开始对恐惧心存恐惧,这第二种恐惧通常有可能比第一种恐惧更强烈,以至于恐惧还没有表现出来,他就开始采取誓死的行动。他会像一个疯子,而不是一位战士那样去战斗,他往往会在实力一边倒的悬殊情况下取得几乎让人不可思议的胜利,甚至世界上几乎没有几个人相信居然能胜利。
事实是千真万确的,也同样值得人赞美。但在这种真实中,也有一种虚假的成分。就在这种强大的力量中存在着危险的弱点。在其辉煌的成功中存在着一种可悲的失败。在极为不利的情况下获得胜利是值得称道的,但仅仅在不利的情况下取得胜利,对于精神的健康和耐力并无什么值得称道之处、是不利的。看到士兵们像疯子一样,情绪激昂到拼命的程度的确令人兴奋,但是,看见他们像男子汉一样坚决、坚强地作战,同样令人兴奋。由于自尊和敏感,一个人更害怕表现出恐惧,而不是害怕恐惧本身,这一点没有什么不好,不过这种强烈的激情、自尊和拼命也会付出代价。尽管它们会激励人们勇往无前,狂热地实现伟大、崇高的使命,但是它也会将战士们抛入无底的深渊,使他们精疲力竭、软弱无力,在换回短暂辉煌的同时却无法在坚持不懈和恒久的毅力中获得某种稳固、持久的成就。
回归的南方人往往是一个形单影只的人。因此,他在这个城市中的第一个举动往往就是寻找处境和自己相似的人。他到城市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访大学时的密友和来自同乡的伙伴。他们组成了拥有共同利益和相互保护的一个群体;他们在自身周围筑起了一道高墙,免受城市生活带来的巨大灾难。他们在这个城市中组成了一个独特的南方人的群体。可以肯定的是,在中西部地区不可能找到类似的群体,在大平原地区找不到类似的群体,在落基山区诸州找不到类似的群体,在太平洋沿岸地区也找不到类似的群体。或许,在新英格兰地区能隐隐约约地找到类似的群体,因为那个地带和南方一样,主要以一种本土文化特征为标志。不过,新英格兰地区的群体,如果说确有这样的群体存在的话,那也只是隐隐约约、依稀可见,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在城市生活中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南方群体,有一个明显的原因。这一点可以从根深蒂固的、狭隘地方主义的、与世隔绝的南方生活中找到。观念的分歧、利益、社会习俗和传统观念的分化,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人的生活中,迅速聚集形成,越来越把南方的农耕生活与北方的工业生活分开了,南北战争的血腥冲突将其推向了顶点,而战后黑暗、不幸的重建活动使其变本加厉、更加神秘。战争之后以及重建之后,南方在千疮百孔中裹足不前。
在乔治·韦伯的头脑中有一个在童年时期就产生的印象,是几十年前那幅阴郁、失败、黑暗图景的再次重现。他看见一座远离了喧嚣公路的破房子,许多人沿着公路走着,军队路过的时候,扬起了一片尘土,后来战争结束了,再没有人走过那条路。他看见一位老人沿着那条路踽踽而行,沿着公路旁的一条小径走进了那座房子;那条小径长满了杂草、荆棘和低矮的灌木。再也没有人走过那条小径了。走进房子的那个人再也没有出来过。房子依然如昨。它透过丛生的杂草、密布的荆棘隐隐约约地泛着微光,像一个荒废的鬼屋,门和窗户黑洞洞的,像没有眼睛的骷髅。那就是南方的写照。那就是三十或更多年来南方的写照。
在一6一9一书一吧一看无一错版本!
那就是南方,不是乔治·韦伯生活中的南方,也不是他同代人生活中的南方——那是他们都不了解,但都不知何故记着的南方。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进入他们心中的。它在夜晚沙沙作响的树叶上,在南方门廊上静静的说话声里,在大门的咣当一声关闭和随后突然的静寂中,在午夜的峡谷中开往东部和北方那个迷人城市的呜咽汽笛声中,在姨妈芒低沉的嗓音和模糊不清的声音的记忆中,在那个与神秘、堕落的海伦相关的、与生俱来的回忆中,在某种患病的、迷失的、遥远的、许久以前的东西中。与乔治年龄相当的同时代人,他们无法理解它,但却记着它。
另一个世纪下的阳光里又呈现出另一番情景。他们又来到了那条路上。那条路正在铺设。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来了。他们开辟了一条通往房门的小道。一些杂草被清除了。另一些房屋也建造起来了。他们听见车轮转动的声音,新的生活开始了,但他们并不完全属于那个时代。
在乔治离开南方到了北方后,他后来常常会想起这些,那种感受始终不变——一种清晰、敏锐的感受,这种感受以一种地理坐标般的精准,标记着他意识的边界。在清晨,他们起床前往弗吉尼亚的时候,喉咙里有一种压迫的感觉,脉搏冷冰冰地、剧烈地跳动着。双唇有点发胀,眼睛灼热、刺痛,神经像被绳子勒着一样紧绷着,随着刹车猛力地合上,火车慢了下来,驶上了大桥,波托马克河的两岸首先映入了眼帘。谁愿意,就让他们嘲笑吧。这是一种感觉,犹如饥饿般强烈而客观存在,犹如恐惧般强烈而令人紧张。它是精神的地理分界线,清晰、实在、精确,就像用一把利剑干净利落地切开的一样。车闸猛然放下的时候,他看见了宽广的波托马克河的洪流,随后,当火车驶上大桥,他听到了车身下枕木发出的隆隆声,看见了矗立在明媚晨曦中的国会大厦巨大的穹顶,它就像一个打磨得光滑的贝壳。到达桥中央的时候,他用力地猛吸了一口气。他稍稍地低下了头,仿佛自己正在穿过一张大网。他知道自己正在远离南方。他的双手紧紧地抓着膝关节,肌肉收缩,牙关紧咬,双颌僵硬。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大桥,他又到了北方。
每一个从南方来的年轻人都感受到了这种精神具有的精确、正式的地理概念,但是城里人几乎没有几个熟悉这一点。当他们穿过波托马克河的时候,为什么会神经紧张、为什么会牙关紧咬、为什么双颌僵硬、还有这种特别强烈的期待感?难道这意味着他们觉得他们正在入侵一个异域国度?难道这意味着他们是在下定决心化解冲突吗?难道这意味着他们带着一种几近绝望的忧惧心理前往城市吗?没错,这些因素都有。同时也意味着别的东西。这意味着他们带着狂喜和希望,带着狂热、激情和勃勃的雄心,期待着与城市的会面。
乔治时常想知道,在这个城市里有多少人能意识到,这个庞大都市的生活对他和无数与他命运相似的人来说有多大的意义:很久以前,在南方的小镇里,在夜晚空荡荡的大路上,他们聆听着车轮声、哨声和钟声;在阴郁的南方,在皮德蒙特高原上、在山间、在缓缓流动的幽暗的河边、在沿海的平原上,夜里总有某种东西在他们心中燃烧——那就是那个闪闪发光的城市和北方。他们对那些有助于了解这个城市的只言片语是多么痴迷,他们倾听着每一位外出归来的人讲述的传奇故事,陶醉在城里人的言语中,采用各种方式,通过小说、报纸和电影,通过印刷品和口耳相传的文字,一点一滴地构筑起他们渴望和渴求的光辉形象——虽然这样的城市不曾有过,永远也不会有,但它却是一个比现有之城更加美好的城市。
他们带着这个印象来到了北方。他们怀着希望、渴望和虔诚,带着他们对生活的渴求和强烈的欲望,把这种印象带到了北方。他们怀着极大的自豪、激情和狂热,带着灿烂梦想中的热望,带着他们内心坚强的意志——凭借其生命中的全部力量,依靠其精神的极大热情,他们把这种印象带到了北方,就在这儿,就在这个光辉灿烂、永不停歇、壮丽辉煌、喧闹的城市,想用自己的才能出人头地,想在这种只有大城市才能拥有的崇高、尊贵的生活中赢得一席受人尊崇的地位。
你可以把这种想法称为愚昧。也可以称之为盲目的感伤。但同时,也可以称之为激情,称之为虔诚、称之为能量、温暖、力量、高远的雄心和可敬的豪情,称之为青春,以及青春的全部荣耀和财富。
需要承认的是,我的城市朋友们,你们的生活要更优越一些。他们以一种你们所不知道的方式、以你永远无法停下来去评估的方式丰富了你们的生活。他们带给你们——这些来到此地并且居留于此的五十多万人——一为你们带来了你们缺乏的温情,一种你们十分需要的激情,一种在你们的生活中缺乏的信念和忠诚,一种在你们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罕有的统一目标。他们把神秘而难解的南方具有的温情、深邃和丰富带进了你们古老、喧闹人群的多元化、狂热的生活之中。他们把它的深邃和神秘带给了那些闪闪发亮的摩天大楼。带给了那些高耸入云、令人眩晕的峭壁,带给了那些冰冷、鲑鱼色的玻璃幕墙,带给了沉闷、灰暗的石砌人行道。他们带来了大地的温暖、青春的喜悦,带来了阵阵欢笑、充满温馨和活力的幽默,阳光中渗透着非洲的气息,洋溢着一种真实信念的炽热力量和希望,这种信念和希望是一切尖酸的讽刺、恶毒的算计、轻蔑的评价、古老地球上的人类和上帝的选民具有的陈旧、邪恶、让人鄙视的自尊所无法摧毁和削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