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二次开庭 - 凶案密码 - 风舞残云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科幻灵异 > 凶案密码 >

第二十四章二次开庭

<div>还有三天,韩小满的绑架案就要二次开庭,李睿凡已经做足了功课,难得遇到休息日,他正和妻子杨午晴在客厅里教儿子背唐诗,林桦的电话打了进来,他说和师傅办案经过他家,顺便到他家坐坐。

林桦来访,李睿凡当然不会拒绝,不一会,林桦就敲开了他的家门。

林桦和魏若石明里是登门拜访,实质是想会一会杨午晴,他们不明白杨午晴在韩小满的案子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他们觉得这个女人十分神秘,要不是阴差阳错,被鲍发河杀害的就不是朱娅婧、而是她杨午晴了。

杨午晴见丈夫的老同学来访,她客套一番,带着儿子进了卧室。

闲聊片刻,李睿凡笑问:“阿桦,还有几天韩小满的案子就要二次开庭了,说实话,你调查到新的线索了吗?”

林桦当然不会把韩小满的前妻樊莲愿意出庭作证的事告诉他,便说:“还是那些线索,不过,我们在车库里找到的电击手电和胶带上,还真提取到了指纹。”

李睿凡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阿桦,你就不用忽悠我了,真要提取到韩小满的指纹,今天你就不会找我了。”

“那我要是查到了他购买电击手电和胶带的线索呢?”

“那你肯定也不会告诉我,说实话,前些天我去了一趟看守所,韩小满明确说,他没有买过那两样东西。”

林桦问:“你相信他的话吗?”

“我当然得相信我的当事人,否则怎么替他辩护呢?”

虽然看似谈笑,但林桦和魏若石都在悄悄观察李睿凡的表情变化。李睿凡何尝不是,他也通过对方说话时的神态,悄悄分析对方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三人正聊着案子,一个二十六七岁,穿着名牌花t恤和紧身裤、胳膊上纹着狼头的男青年敲开了门。

他是杨午晴的弟弟杨天宝。

杨天宝是家建筑公司的老板,说是建筑公司,其实建房建桥这些有点技术含量的活他根本不会,有时接到这些业务,也都是转包给别的公司,他自己干的都是来钱快、又没有技术含量的土方工程。李睿凡替双方介绍后,杨天宝径直走进了姐姐的房间。

林桦和魏若石都很好奇,这种穿着打扮的小混混,他们在办案时接触过太多,气质高雅的杨午晴怎么会有这么个弟弟呢?

不一会,林桦听到杨午晴在卧室里打电话,因为今天到李睿凡家的主要目的是探探杨午晴的底,林桦借口看看小区里的环境来到了阳台,他明里向楼下张望,暗里侧耳倾听杨午晴的电话。

由于隔着两三米距离,客厅里李睿凡又和魏若石在聊天,林桦只听到杨午晴似乎冲电话里一个叫‘老禾’的人发火,要对方立即找人摆平某件事,因杨天宝在一旁小声附和并且出主意,林桦知道,杨午晴的这个电话是替弟弟打给老禾的。

聊了个把小时,就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经不住李睿凡的盛情挽留,林桦和魏若石跟着他和杨午晴下了楼,准备去餐厅吃饭。李睿凡没有食言,他拿出高福民送给他的两瓶30年茅台,要请林桦和魏若石尝尝,但硬是被林桦和魏若石夺了下来,李睿凡无奈,只得从家里拿了两瓶五粮液。

李睿凡在饭店门外泊车,林桦终于抓住了机会,他对杨午晴说:“弟妹,我和师傅刚破了一起特大凶杀案,不知你听说了没有,有一个凶手在小金山的山道上劫持了一个女孩,还残忍地杀害了她……”

杨午晴虽然对杀人案不感兴趣,但她听说作案地点在小金山,心里还是一凛,她佯装镇定,笑问:“哦,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林桦见李睿凡从远处走了过来,没空对杨午晴细说,便直截了当:“那个凶手叫鲍发河,据说之前是你们单位的保安……”

魏若石补充道:“鲍发河说,他经常在小金山的山道上跟踪他熟悉的女人……”

忽然间,杨午晴脸色变得煞白!

上午九时,江滨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

经过一个月的补充侦察和调查取证,倍受媒体关注的韩小满绑架案第二次开庭。林桦是抓捕韩小满的警察,他今天没有案子要查,也来到法庭旁听。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就在林桦落座后,戴着大号太阳镜的杨午晴也来到了审判庭,她见了林桦,先是吃了一惊,和林桦打了招呼后,便坐在林桦不远处的空座上。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开庭程序走完后,公诉人老孙说:“根据补充侦察,公安机关在韩小满绑架程妮的地库杂物间内,找到了一卷宽胶带和一支电击手电筒,因这两样物品遗弃的时间较长,上面落满了灰尘,警方无法提取到韩小满的指纹,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两样物品就是韩小满在绑架未遂后,匆忙扔进地库杂物间的。这两样物证虽然不能作为被告人定罪的依据,但我希望它能得到审判长和合议庭的重视。”

老孙说完,将两个分别装着胶带和电击手电筒的证物袋向审判长展示一下,交给了法庭的工作人员。

旁听席上发出一阵唏嘘声:“我看,这个韩小满的动机真不是让受害人道歉这么简单。”

“是啊,他就是要将那个女老板绑走,向人家勒索钱财……”

“钱到手后,肯定还要杀人灭口……”

审判长敲了几下法锤、叫了几声“肃静”后,法庭内渐渐安静下来。

李睿凡站起身,他问公诉人:“请问,既然这两样物品上没有采集到指纹,凭什么怀疑它是我的当事人扔在杂物间的呢?”

公诉人说:“我还有一份补充证据,被告人韩小满企图绑架程妮是在今年3月20日晚上,据维修地下车库的工程队负责人证实,杂物间那扇小窗子是他们在3月21日、即案发的第二天上午更换的,他们将之前无法关严的破窗子拆除后,装上了现在这扇新窗子,也就是说,电击手电筒和胶带不可能是案发的第二日之后有人扔进去的。而在更换这扇窗子之前的3月19日,物业公司找来一名拾荒的老人,让他将杂物间里的纸箱等废物清走。据公安机关调查,这名拾荒老人明确表示,他在清理物品时,没有看到地上有胶带和电击手电筒,否则他肯定会拿走。可以确认,这两样东西不是19日或19日之前扔进去的。”

李睿凡笑了笑,对公诉人道:“根据您刚才提供的证据,我完全相信,这两样东西就是在3月19日和3月21日之间被人扔进杂物间的,但你凭什么怀疑扔东西的人就是我的当事人韩小满?”

公诉人老孙反问道:“上次开庭时你不是说吗?如果韩小满要将受害人成功绑出地库,必须将她麻醉或击晕,还必须捆绑她,以防她在缴费时呼救。这两样东西正好具备了上述用途,电击手电可以致受害人晕厥,宽胶带可以绑住受害人手脚,封住她的口。”

为了韩小满的案子,李睿凡已经做过很多功课,他立即问:“公诉人,你刚才的陈述有两个漏洞。请问,在3月19日拾荒老人捡走垃圾、直到工人维修好窗子的3月21日上午,进出地下车库的车辆是不是只有韩小满一辆?行人是不是只有韩小满一人?如果只有韩小满进过地库,那么我承认,这两样东西属于韩小满。第二,你因果倒置,你已经认定韩小满挟持程妮的目的就是为了绑架勒索,甚至还会杀人灭口,你以结果推导出,那两样东西属于韩小满。就如你认定某人是小偷,你又丢了钱包,你就认定那个人就是偷你钱包的人。事实上,你的钱包既可能被别的小偷偷去了,也可能遗失了……综上,我认为,韩小满与这两样物品不构成必然联系。”

公诉人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从法律关系来讲,李睿凡的分析确实有道理,因为在拾荒老人清理杂物和维修工人更换窗子的一天多时间内,进出地下车库的车辆少说也有几百辆,不能排除其他人将两样物证扔进杂物间的可能,哪怕这种可能只有万分之一。

公诉人并不示弱,他说:“我想提醒辩护人注意,韩小满供述,他之所以把程妮拖向自己的面包车,是想要程妮的一句道歉,而道歉的前提是,程妮骂过他‘穷鬼’。事实上,程妮根本不认识韩小满,也就是说,他们之间没有过任何过节,皮之不存、毛之焉附?韩小满的所谓‘道歉’又从何而来?”

李睿凡自信地笑了笑:“公诉人,我想你们的调查肯定不够细致,据我认为,程妮肯定骂过韩小满,只是程妮不敢承认,怕引起所谓正义者的反对和抵制,损害她公司的经济利益。”

公诉人立即反驳说:“辩护人,这个问题上次开庭时已经辩论过,法庭已经确认,程妮根本不认识韩小满,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反复纠缠。”

“不,我要的是真相。”

“真相?”公诉人老孙疑惑地问,“你知道真相了?”

“我找到了两个证人,其中一名愿意出庭作证。我想,他能说清楚事实的真相。”

李睿凡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不久,一个二十几岁的男青年走上证人席,报过自己的身份信息后,他说:“我之前是美味家餐饮公司的业务员,我们的老板程妮眼里只有钱,根本不把我们员工的健康和尊严放在心上,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你们要是不努力,只能一辈子当穷鬼’,我受不了她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和带有污辱性的词汇,无奈之下在去年底辞职了。”

审判长问:“程妮有没有骂过其他员工是穷鬼?”

男青年说:“不止一次骂过,只要我和其他人的业绩没有达到她的要求,她就会拿这话来挖苦我们,让我们十分自卑又无比愤怒……”

男青年提交了证词退庭后,李睿凡说:“根据这位证人的陈述,我有理由相信,程妮确实骂过韩小满是穷鬼,韩小满为了讨回尊严,强行让程妮道歉也就有因可循了。”

“我反对!”公诉人对审判长说,“辩护人的逻辑关系存在严重问题,因为程妮骂过自己的员工是穷鬼,所以他肯定也骂过被告人是穷鬼?按他这样的逻辑,甲偷过东西,那么全世界被盗的物品,都应该是甲偷走的,不是么?”

审判长想了下,终于说:“公诉人反对有效,刚才证人的证言,只能证明他自己被程妮骂过,不能证明程妮骂过被告人。辩护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