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全面回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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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角度升高。一个嘹亮的机械声音大叫道:“好了,莱勒,该起床了,让他们好好瞧瞧,你是什么人,有什么本事。尼尔斯·莱勒可是个大人物,大家都这么说——我听得一清二楚。大人物,大天才,举足轻重,为公众所仰慕——你现在醒了吗?”
莱勒躺在床上回答:“醒了。”他坐起身,拍了一下床边刺耳的闹钟,把它切换到失效状态。“早上好。”他对着寂静无声的公寓说道,“我睡得挺好,希望你们也一样。”
他脑子还没清醒,有些迷糊,可一连串要紧事已经接二连三地涌进了脑海。他嘟嘟哝哝地从床上下来,来到衣柜前,想找件够脏的衣服穿穿。他对自己说:我得搞定路德维希·英格。明日的任务拖到今日,成了最棘手的麻烦。我得告诉英格,他那本热卖的书,全世界只剩下最后一本。现在,到了莱勒出手的时间——这任务只有他能完成。听到这个,英格会怎么想?毕竟,有时候,发明家不肯乖乖坐下来,完成自己的活儿。哎,反正,就算有麻烦,也不是我能解决的。就让“辛迪加”1去解决好了。
他找了件沾有污渍、皱皱巴巴的红色衬衫,脱掉上身睡衣,套进衬衫。合适的裤子不容易找。他把脏衣篮子翻了个底朝天,才算找到一条。
接下来,得粘上胡子。
莱勒漫不经心地拿着胡子盒走进洗手间,心里琢磨,我的抱负,不过是乘坐街上的电车横穿wus2,哎呀呀。他在洗脸池里洗了脸,涂上泡沫胶,打开胡子盒,用娴熟灵巧的手法把胡子均匀地粘在两颊、下巴和脖子上。片刻后,胡子就毫无痕迹地跟皮肤贴在了一起。他照了照镜子,对自己说,我准备好了,可以上电车出发了——或者说,等我处理完我那份报纸就可以出发了。
他打开报纸接收管,里面有结结实实的一大捆。他满足地叹口气,开始浏览《旧金山纪事报》的体育版。最后,他走向厨房,摆开脏污的盘子。一会儿工夫,他面前就出现了浓汤、羊排、青豆、火星蓝苔藓加鸡蛋酱3,还有一杯咖啡。他收起这些食物,从食物底下和食物周围抽出盘子——当然,先得注意窗外,免得被人看见——然后迅速将食物分类,装进相应的容器中,再把容器放到碗柜的架子上,或者冰箱里。现在时间是八点三十,还有十五分钟才到出门上班时间。没必要匆匆忙忙,把自己逼死——人民主题图书馆b区哪儿都不会去。
他努力了好些年才升到b区。现在,他不必再做日常例行工作——b区办公人员不需要干这些。同样明确的是,他也基本不用操心早期的“根除”工作。早期工作,是清理成千上万一模一样的印刷书本。其实,严格地说,他根本不必再参与“根除”工作——这种技术含量极低的工作,自有图书馆大批的低级工作人员完成。但他必须跟为数众多、形形色色的发明家面对面打交道。这些发明家常常自以为是,暴躁易怒,面对分派下来的——用辛迪加的原话,强制性的——最后清理工作犹豫不决。“根除”的最后一步,是清除与发明家名字相连的、留存于世的唯一一份书本打字机原稿。至于是如何关联的,莱勒没完全搞懂这个过程,各色发明家也没弄明白。据推测,只有辛迪加知道,为什么某个发明家会被分派到某本特定的书。比如,英格就分派到《我是如何利用空余时间在地下室用普通日用品组装了自己的斯瓦伯》。
莱勒一边浏览报纸的其余部分,一边暗自思忖。想想自己的职责吧,等英格完成最后的清理任务,世上就不会再有斯瓦伯存在了——除非fnm4那些靠不住的流氓不顾法律,偷偷私藏了几本书。说起来,英格那本书尽管还有最后一份拷贝存在,莱勒却已经很难回忆起斯瓦伯到底长什么样、做什么用,是方的?圆的?大的?小的?唔……他放下报纸,揉揉前额,努力回忆,企图在脑中描绘出这种仪器的精确模样——现在还有回忆起来的可能。等到英格完成任务,把最后的打字机稿回退成沾着厚厚墨水的丝质打字机墨带、十刀连在一起的稿纸,以及一页没用过的复写纸后,就再也不可能了。他将再也想不起这本书,也想不起这本书里描述的机械设计。世上没有人能想起来。
不过,要完成这个任务,估计英格得忙到这一年的年底。最后一份拷贝的清理任务必须一行一行、一个字一个字地做,不能像印刷拷贝本那样批量完成。所以,放轻松,慢慢等,等到最后这份打字稿清理完,然后……嗯,这工作确实既漫长又艰难,作为回报,英格会收到一张巨额账单。这个任务,会花掉英格两万五千左右后信用币。斯瓦伯这本书的根除工作会让英格穷困潦倒,所以这任务……5
小小的厨房餐桌上,电话机听筒从话机座里跳了出来,跳到他的手肘边。话筒里远远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再见,尼尔斯。”是个女人。
他把话筒拎到耳边,“再见。”
“我爱你,尼尔斯。”是査莱丝·麦克法登那喘不过气、情感洋溢的声音,“你爱我吗?”
“嗯,我也爱你。”他回答,“我上一次见你会在什么时候?但愿别太久。告诉我不会太久。”
“很有可能在今晚。”査莱丝回答,“下班后。我想让你见个人,一个真正默默无闻的发明家,他拼命想让自己的论文被官方根除。他的论文分析的是,呃,《被流星击中的精神死因》。我这么说,是因为你在b区工作……”
“跟他说,自己去根除论文好了。”
“自己根除得不到任何名声。”査莱丝热切地恳求道,“尼尔斯,那篇论文的理论真是可怕极了,疯狂程度跟白天的长度不相上下。写论文的年轻人叫兰斯·艾牙不对……”
“这真是他的名字?”这怪名字差点儿让他答应。不过,还差一点儿。每一天,在工作中,他都会收到很多同类请求。每份请求,无一例外,都是有个怪名字的怪发明家,写了一篇怪论文。他在b区干了这么久,不会轻易动心。不过……他还是得查查此人,这是莱勒自身道德的要求。他叹了口气。
“我听到你嘟囔啦!”査莱丝轻快地说。
莱勒回答:“只要他不是fnm的人就行。”
“呃——他正是fnm的人。”她的声音有些歉疚,“不过,据我所知,他们已经把他赶出来了。所以他来了这儿,没留在那儿。”
莱勒心想:这什么也说明不了。艾牙不对,有可能只是不赞同fnm(自由黑人自治体)精英统治阶层狂热的军事决议。有可能,他太温和、太平稳,不受共和政体那些激进诗人的待见。这个共和政体,是原田纳西州、原肯塔基州、原阿肯色州和原密苏里州酝酿而生的。但是,另一方面,或许,他太激进,狂热到连fnm也接受不了。究竟是哪个原因,不得而知。恐怕得等到面见此人后,才能有分晓。有时候,就算是见了面,也仍然没法确定。那些吟游诗人,居然成功地让人类的五分之三都挂了面纱,遮蔽了面部表情,藏起了人类的动机、意图、还有其他——只有上帝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
“还有,”査莱丝继续道,“他跟‘非君主’皮科有私交——在‘非君主’不幸的回缩之前。”
“什么不幸!”莱勒吼道,“应该说谢天谢地。”没错,那个人是全世界第一号怪人和蠢蛋。这位“非君主”,目前已经回缩成寄生虫状态,真是谢天谢地。只需跟他的追随者略有交往,就能明白这位领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莱勒打了个哆嗦,想起自己由于职业关系,阅读过的大量各类书籍——他在图书馆中,曾仔细研究过二十世纪中叶的种族暴力史。这位“非君主”,塞巴斯蒂安·皮科,就诞生于这种暴乱、劫掠和屠杀之中。一开始,他是位律师。后来,成了最有魅力的演说家。最后,成了宗教狂热分子,拥有大批无比忠诚的追随者……虽说追随者遍布全球,但领袖的总部仍设在fnm附近,从那儿发号施令。
“你这么说,上帝可是会有意见的。”査莱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