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野火二十年(8) - 野火集:三十周年纪念版 - 龙应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9章野火二十年(8)

第29章野火二十年(8)

“什么?”“可笑!”“无知!”“荒谬!”“更荒谬了!”“godgod!”“again!”“无言以对。”“damn!”“哈!”“哈!”“oh!oh!mylord!”“唉!”“你到底在侮辱谁?”……看到这些我本来不记得写过的感言,我忆起了“野火现象”延烧时,曾经如此急于选择和你站在同一边,不,毋宁是选择坚决和你的敌人站在对反立场的情绪。

我因而赫然理解了,当年“野火现象”藏着的力量来源。龙应台,当年的你,在一点上,很像美国民权运动时的马丁·路德·金博士——你们都擅长激发出对手最恶劣、最残暴、最粗糙的一面。

五六十年代,金博士学习圣雄甘地的精神,鼓吹和平不抵抗的运动。非暴力,但也不合作。金的主张,看似再和平不过,然而老实说,民权运动的进展、过程一点也不平和。

真正使得美国社会觉醒,正视黑人平等民权问题,其实是南方白人所暴露出的恶劣、残暴与粗糙。非暴力的运动能够有所进展,其实是靠挑衅激发了南方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暴力行为。金博士刻意挑选最是恶名昭彰的白人警长,到他管辖的城镇进行示威抗议。抓狂的白人警察挥起棍棒打在手无寸铁、不抵抗不反击的黑人身上;狼狗凶残地攻击面目祥和、准备为正义而牺牲的黑人。这样的画面,透过报纸和新兴的电视传出去,震骇了一般美国人,尽管都是白人,他们不可能愿意跟这种南方警长成为同类;甚至,正因为他们是白人,他们更要努力与如此暴力无人性的南方警长划清界限。

你的方式、你的策略,当然不同于金博士,但显然有一种效果却是相同的。“野火”引来了体制对你的反扑,“野火”与既有保守体制,在那个台湾的关键年代,对峙成两个旗帜再鲜明不过的阵营。你和体制的对决如此醒目,逼着社会上每个人自问:“那我要站哪一边?我该站哪一边?”

为了对付你,为了要消灭你,正如那些《青年日报》的文章彰示的,体制举起了他们的棍棒,也放出了他们的狼狗。在那个决定性的瞬间,很多就算原来不见得同意你的人,都被体制的那副嘴脸惹毛了,他们,不,我们,心底变得再明白不过——不可能继续拥护这种无理而愚蠢的体制,不应该允许这种粗糙的轻蔑与肃杀,继续控制我们的生活。

“野火”烧起了体制的怒火,没想到发火了的“体制”,那种狰狞面目引来了群众更大的、不可抑遏的怒火。以火攻火,以正义之火攻非理愚蠢之火。

不见得全是《野火集》造成的,不过那个时代整个社会爆发出一股确确实实和“野火”同步同调的激烈情感——我们不应该再忍耐了!

“已经忍耐够久了,为什么还再忍耐呢?”这是《野火集》送出的核心讯息;“你怎么可能怯懦到这种地步,对明明不可忍耐的事,还继续忍耐?”这是你写《野火集》时,最厉害最有效的挑衅修辞策略。

的确,不能再忍耐了。我记得,就在《野火集外集》出版的同时,一九八七年二月,我写了一篇关于“二二八”的小说,题目叫《烟花》,里面有一段是我自己外祖父遇害的真实过程。当兵时的放假日,躲在空无别人的军官寝室,边写边哭,小说最终结尾时,我让一个原本退缩、清静的学者,突然觉悟:“不能再这样怕下去了!”

小说结束在如此的觉悟上。那是我当时能想得到的,面对历史悲剧与威权体制,唯一的生路。写小说时,我并没有想到“野火”,然而今天回头一看,是的,“不能再这样怕下去了!”正是“野火”的训诫,正是那个时代风起云涌的集体热情。

多年以前,在别的场合,我曾刻意强调地说:龙应台最大的长处,就是“憨胆”。我猜你或许曾经对我的形容感到不豫吧?然而如果真的明了“憨胆”的内涵意义,你应该会释然吧!

“憨胆”的“憨”,是《论语》里孔子说“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的古典本意。很多聪明人早就看穿了几十年威权体制的荒谬与粗劣,可是聪明人同时一并看穿了,或自认看穿了威权体制的巨大与无所不在。聪明人还耳闻或旁观了过去曾经站出来批判体制、挑战体制的人,得到的是怎样的下场。聪明人只能得到一个答案:越坏的体制越恐怖、越打不倒,所以我们还是忍耐吧!

忍耐那没有自由,尤其是思想自由与价值自由的状况,勉强善用体制留下来的一点行动自由小小空间。聪明人相信:如果僭越去挑战思想与价值的自由,很可能连仅存的一点点行动自由都将失去,多么划不来!

“憨胆”的龙应台,不知道那么多,也没想那么多,大剌剌地就用一般人都听得懂的常识语言,揭穿了体制的虚伪。这种勇气需要别人没有的“憨”来支持,换句话说,只有当一个人不知其行为是勇敢的,当他没打算要当烈士,他才会表现出一股理直气壮来。正义的理直气壮。

是你的理直气壮,搞得体制手忙脚乱;也是你的理直气壮,弄得体制灰头土脸。理直气壮到把人家《青年日报》上围剿你的文章,大剌剌编成书,广为流传。

看着《野火集外集》,让我联想起一个美国新闻界、评论界的怪人,和一本一九二八年出版的书,怪人是孟肯(h.l.mencken),怪书是,一本全都是臭骂孟肯的文章合集。

孟肯爱骂人,而且笔锋刻薄犀利,骂人者人恒骂之,被骂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位老兄跟你龙应台一样,自己编了人家臭骂他的文章,然后强迫帮他出书的出版商,一定也要出这样一本骂他的书。

孟肯编那本书、出那本书的动机很怪——他要留下证据,证明这些“一般的”美国人多恨他多讨厌他,免得后世忘记了,还以为他跟同时代的美国人一样糟一样差。

孟肯骄傲到一定要跟自己的社会划清界线。你在出《野火集外集》时,是否也有一点点这种骄傲心情呢?

孟肯的骄傲,是有背景、有来历的。他活在世纪之交,美国城市快速膨胀,大批原散居农村里的人,聚挤到城市讨生活、找机会。城市生活还来不及让这群人摆脱过去狭窄生活塑造的单调价值,这些人反过来用他们的单调价值评断城市,进而改变城市。

孟肯在大城巴尔的摩(baltimore)出生、长大,受的是强调欧洲文化的教育,最相信的是尼采的“超人哲学”,从事的又是必须不断接触、报道外在世界最新变化的新闻工作,这些条件使得他和那群新进城的人,特别格格不入。

在孟肯眼中,“一般的”美国人,是封闭、固执、盲信的乡巴佬。孟肯先是加入了《聪明组》(smartset)杂志,后来还找人合伙办了《美国水星》(americanmercury)。这两本杂志,和一九一四年创刊的《浮华世界》(vanityfair)、一九二五年创刊的《纽约客》(newyorker),都是所谓的“聪明杂志”(smartmagazines),摆明了就是要“乡巴佬”们学习“聪明”,看见城市、看见文化,看见外面广大而丰富的世界。

一九二八年,评论家威尔森(edwardwillson)半开玩笑地说:“全美国一半以上的大学刊物,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美国水星》。”这说明了:“聪明杂志”就算没有真正让美国“乡巴佬”们变聪明,至少成功塑立了一种文明标准,一种“聪明”的典范,想要炫耀自己“聪明”的大学生,自然而然就服膺《美国水星》所代表的风格与精神了。

孟肯不是个可爱的人。不,孟肯是个极度讨人厌的人。自大、傲慢,浑身散发着精英主义的气息,甚至还带有让人受不了的种族歧视概念。然而,在那个美国历史上的特殊时点上,如此不可爱的人却建立了一项可爱的典范。用今天流行的语言说:孟肯和那些“聪明杂志”,让美国“与世界接轨”。美国从一个远离欧洲文明世界,落后、粗俗、自以为是的社会,转型成为二十世纪文明的新中心。

孟肯和他所崇拜的尼采一样,终生寂寞。他要那样傲慢地跟自己的社会、美国的群众划清界线,怎么可能不寂寞?他支持纳粹和希特勒,美国左派当然不爱他;偏偏他又反宗教、最喜欢嘲弄清教徒,美国右派也不会爱他。他当然寂寞。

龙应台,你不是孟肯。你虽高傲却有着一张亲和的脸孔,还有诚恳的笑容。不过我想你会同意,你跟孟肯一样,在台湾关键年代,借着那热烈如火的文字,强迫长期封闭的台湾,去面对两种东西——去面对更广大的“未知的世界”,还要面对广大世界逐步建立起的文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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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你的文章,藏不住对“封闭”的不满。顽固、刻板、不真实的口号、不变通的教育与管制,这些别人视之如风车般习惯的事物,你却清楚知觉他们是再可怕不过的敌人。而这些,正就是二十年前台湾社会的“乡巴佬”个性。

不相信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价值、不懂得尊重个性,把每个人看成幼稚园学生来管,而在没人管的地方,缺乏文明自制力的人就把自己的生活搞成像野兽般失序不堪,这是二十年前台湾“乡巴佬”个性的症结。

所以你号召自由、要求松绑,更重要的,宣扬尊严,个性的尊严。在那个时代,回头读《野火集》,我确认了,你提出的文明标准,正就是“自由精神”。

台湾向外开放必须补课的文明学习重点,正是自由,以及自由带来的自尊自重。打倒那无所不在,却一点也不文明的威权,还我们作为个人以个性呼吸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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