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宗地挂租
同时查明:
大部分宗祀类地契未有纳税记录,属“宗地挂名,实地逃税”,为严重地税流失行为。】
【建议:
一、所有宗教用地一律补录地契审查;
二、设“宗祀地审税小组”,由政绩、户部、地录三署共同清查用途;
三、凡查明挂宗吃租者,追补五年商税,逾期加罚两成。】
榜一贴,全京佛寺僧庙,道观斋堂,全炸了。
有人说:
“这是政绩司要断香火。”
也有人说:
“他们贴得对。”
“你拿庙地收租,那就是骗。”
“佛门清净不是让你建厂子的。”
“你敢吃钱,就别披着光头皮。”
当天晚上,城东净明寺门前贴了三张红纸:
【庙门开得宽,帐门锁得紧】
【香火是借口,收租才是生意】
【香客不清净,是你们的账太脏】
南郡文殊观的掌观直接进宫请愿,说政绩司“冒犯神明”。
结果第二天,被皇帝回了一句话:
【神若在账外,那就请神不收银】
【若要吃香火之利,就得把账报清】
政绩司门口那天又挤满了百姓。
有人送来三十年前老地契。
有人带着收租欠条。
有人翻出祖辈的香客笔录。
每一张纸上,都是一个问题:
【他们说是给佛修的】
【可为啥修完就变成了铺子?】
【铺子招牌是“吉祥”,收银却写着“莲光”】
【你们查得好】
【你们再不贴】
【我们就去庙门贴】
李洵玉把这一沓百姓送来的旧账、旧票、旧契收好。
命三组全部录入“佛地商租明册”。
她指着那张“文殊观后地酿酒作坊”地契说:
“下一张榜。”
“把所有佛地租出价格——贴出来。”
“我不管你念什么经。”
“你收了钱,就得交税。”
“这天下没什么圣地可以逃命。”
“更没什么佛地可以逃账。”
净明寺那张租约地契,送来的时候,角上已经裂了。
可上头那行字还清楚得很:
【租予莲兴布行,年银一百八十两,三年不涨】
落款不是僧人。
是个俗名。
再往下看,是接手人押了手印——
手印名字叫“净远”。
一查,是净明寺的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