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意气风发十七八 - 活该 - 探鸽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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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意气风发十七八

在没有遇到鹤翊的之前,我的大学生活在一条相当正轨的道路上前行。

大一刚入学,就交到和我同届同专业的樊宇同。我和他认识的契机说不上偶然。

这一年,我长期借住他家的小叔,以我高中毕业并已成年为由,抢走父母的一大半赔偿款作为这纪念年赡养我的费用,并将我赶出家门由我自生自灭。

初入学,学费一交,紧接而来的还有学杂费住宿等等费用,卡里预留的钱所剩无几,吃饭都是个问题。我试图找份兼职,但那年课业繁重,我挤不出多余的时间。樊宇同得知我的情况特殊,二话不说给了我钱,解我燃眉之急。

我对樊宇同心存感激。

拿到第一份兼职的钱,想请他吃顿饭。在我走到他面前说出这个请求时,他很稀奇,看向我,诧异地瞪大双眼,不太确定地指了指自己:“叫我吗?真的吗?”

那阵子我每天做最多的事是抬头兼职,低头学习,鲜少会和身边同学来往,所以大家对我的印象是冷淡、孤僻。

这是樊宇同在街边麻辣烫吃下第三碗米饭时,和我说的。

至于为什么叫他饭桶。除了名字谐音,最主要的是他真的很能吃。那天请他吃的麻辣烫,他一口气吃了五碗米饭,创了他此后吃饭记录的新高,我叹为观止。为此,樊宇同特地解释说他那天是打球打猛了,饿的。

樊宇同这人性子开朗,为人仗义,长得人高马大,稍短寸头,往那阳光下一站,清爽帅气,笑起来没什么心眼,甚至可以说是缺心眼。他是单亲家庭,与在养老院当护工的母亲相依为命。

吃过饭,回去路上我们聊开话题,我问他:“为什么会帮我?”

他说看到我那情况,想到了童年时母亲一个人拉扯他的不容易,更何况是如今孤苦无依的我。“小时候我妈吃清水煮面,我就在想这一分钟里,如果能够拥有十块钱买肉给我妈,一定会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

他自认自己不过举手之劳。说着,还夸赞起我厉害,比他强不知多少倍。从没想过我会主动上前找他,也没想过未来有一天,我们会成为朋友,理由是:“你看起来有点凶,想接近你吧,又怕你会突然骂我两句。”

樊宇同外向真诚,凡是和他呆一块的人都会被他的快乐感染,我也不例外。

自这一次接触后,我们迅速成为要好的朋友,樊宇同闲了会来找我吃饭,拉我去参加社团等等,致力于将我纳入他的朋友圈子。我也得以从单调的学习和生活稍稍抽离出来,学着与人社交。

在他的带动下,我不再成为最初那个生涩不合群,沉湎于阴影中的人,镜子里那张阴沉死气的脸,逐渐有了笑容和明朗。

和鹤翊见面,是大三在一次部门活动,我作为新任主席在台上讲话。鹤翊坐在最后一排,趴在桌子睡觉。我起初只是多看了他两眼,头发有些卷,阳光照上去,毛绒绒的。有点特别,但也只是一点,大学里烫发的人多了去了。

后面为了活跃气氛,我和部门里的其他几个部长组织了个小游戏。

游戏是策划部组织的。

蒙眼游戏。放三十秒的背景音乐,这期间大家传水瓶,时间一到,水杯停在谁面前,谁就要蒙上眼去教室后头的空地抓人。

抓到了人,还要和对方作自我介绍,问对方的姓名,等他回答了,才算结束。

怕大家听不懂,我们率先做了个示范。

我,樊宇同,还有几个部长坐在前排的座位。悠扬的吉他弹唱从音响传出。水杯意料之中的来到我面前。

音乐戛然而止,他们卡得刚刚好。

我们几个私底下玩得好,尤其爱开我的玩笑。我举着水杯冲他们笑骂,“你们早就商量好了的吧?”

几个人推着我朝前,一块黑布往我脸上招呼,“哪有的事,主席要做好带头作用。”

音乐声再次响起,人群尖叫着四散开来,每走一步就有几声惊慌杂乱的脚步声。

时间倒数至十秒。

我像无头苍蝇乱撞,终于碰到了一个人的手背。心中欣喜,生怕他溜走,下一刻就双手抓住他小臂。

有点硬,小臂肌肉够结实啊,而且好暖和。我突兀地冒出这个想法。迫不及待揭开眼罩,眼前骤然亮堂,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坐在最后排那位睡觉的神秘卷毛男生。

不得不承认一点,鹤翊生得确实出众。他是个混血,眉眼长得立体标致,金色眼睛亮如天上星。除了看上去冷淡外,完美到无可挑,但是很奇妙的是,这样的皮囊融合了一种东方女性特有的柔和与美感,想来他更像他的美人妈妈。

几缕头发垂在眼前,明明带点凶相,但因为刚睡醒的迷茫,带点反差的乖巧。

让我想到后山一只正在流浪的金瞳黑猫。

大家似乎也才发现还有这般人物,一时目光齐齐投射过来。

他们催促我:“还没完呢,要自我介绍!”

他好像还没反应过来,视线落在我手上,复又抬眸愣愣地看我。

“我叫佟青山,你呢?”

他迟迟没有回话,背影正好挡住了台上目光如鹰隼的几个人,我微倾身子,小声对他说,“帮我一下。”

大象转圈太窘,我不想丢脸过头。

话音刚落,他们又起哄,樊宇同喊得最大声:“学弟不要告诉他!!!还有五秒!!!你马上就可以看大象转圈了!”

尽管四周哄闹,他的低沉声线依然清晰。

“鹤翊。”

台上一片怪腔怪调的哀嚎,没能看到我出糗,众人失望得很。

我适时松开鹤翊的手,当下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自己逃过了大象转圈,由此对鹤翊生出感激之情。

散场后我们留下来整理教室,其中,我们部门的前主席礼晓珏感叹,“没想到还能碰到除了你之外的极品,今天值了!”她今天过来帮忙主持,碰到帅哥对她而言是意外之喜。

鹤翊的长相只要露出来,绝对让人过目不忘,高眉骨,直而挺的鼻梁,混血儿特有的深邃眼睛和东方人柔和流畅的脸部轮廓,即便是无意的一瞥,都会暗暗感叹他会是女娲捏泥时最完美的作品之一。

那是我尚未恨上鹤翊之前,对他抱有的最客观的评价。

教室里很快响起樊宇同的不满:“咋,你说我不帅呗?怎么只提他俩不提我。”

礼晓珏认真地捧起他脸左看右看,仔细端详,给出自认中肯的评价:“你吧……长得挺行,可惜太正气了点,你知道的,我比较喜欢有点病,有点不健康的帅哥,默认你不在我的讨论范围。”

樊宇同跟狗甩头似的甩掉礼黏上来的手,迅速走到我旁边大声打报告:“青山,她说你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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