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知照性公文(1)
第64章知照性公文(1)
知照性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等常用的宣布事项、发布规章、通报情况、商洽工作、答复问题、请求批准的重要文书,它主要包括公告、通告、通知、通报、会议、函等文种。
§§§第一节公告
一、公告的概念及作用
公告是国家高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或有关方面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公告的作用主要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二、公告的种类及特点
(一)公告的种类
公告是宣布重要事项的手段,高级机关多用它宣布:
◆人民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委员职务的变更、任免
◆国家领导人的重大活动、病情
◆重大科技实验
◆重大事项
相应地我们从事项上将公告分为五大类,分别是:
人事任免公告、领导人重大活动、情况公告、重大科技实验公告和重大事项公告。
(二)公告的特点
◆内容的重要性
只有重大事项才需要宣布公告,它的使用要考虑在国际国内或一定范围内所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文机关的特定性
公告一般是由较高级别的国家领导机关,或者授权新华社制发的。基层单位不能滥用公告。
◆告知的广泛性
公告的对象是国内外,常通过新华社用报纸、广播的形式向全国、全世界发布。
三、公告的写作及范例
(一)公告的结构及内容
1.标题
公告的标题一般由公告机关名称、介词短语性的事项(事由)与文种组成,有的由公告机关名称与文种组成,还有用“公告”二字做标题的。
2.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由依据、事项和结语三部分内容组成。开头一般要求用简明语言写出公告的依据、原因、目的,无必要可以不写。事项部分,告知性公告篇段合一,结构简单;规定性公告事项繁多,分条列出,公告的决定和要求必须表达清楚。结语一般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习惯用语,以体现公告的庄重性、严肃性,也可以用要求作结,也可以不写结语。
3.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