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意向书
第25章意向书
§§§第一节意向书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一、意向书的概念
意向书是对某个合作项目或某笔交易共同感兴趣的中外双方经过初步接触和洽谈后,表示愿意进一步合作、谈判所签署的文件。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意向书往往显示了合作双方的诚意和意愿,同时也对双方的合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意向书的特点
意向书有如下几个特点:
◆表示双方有合作的意愿
只有双方对某个合作项目或某笔交易具有共同的兴趣,而且通过初步接触和洽谈后,双方都有进一步合作、谈判的诚意,才会签订书面意向书。
◆内容比较原则
由于合作双方只是初步接触,对其合作项目的具体细节尚未来得及进行周密的思考和详尽的了解,所以意向书只能是对合作的主要事项表示双方基本一致的、比较原则的初步想法,缺乏具体的、实质性的内容。虽然如此,共同签署一个书面的意向,对双方合作的进程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
◆不具备法律效力
意向书仅仅只是表示双方共同希望或拟将进行的某一行为,尤其在涉外经济贸易中,意向书的内容没有明确的要约和承诺,只能视为要约的邀请。因此,尽管双方在该文件上签了字,也仍不受法律的约束。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陆法系国家认为,意向书对当事人也具有约束力。在与这类国家签意向书时,应有明确的中文说明,避免误解和被动。
三、意向书的作用
意向书对合作的双方,具有一定的作用。
◆意向书具有邀约性
有助于合作双方进一步做实质性的接触和谈判。这种邀约性可使任何一方主动邀请或被邀到对方进行了解和考察,以便进行更密切和深入的谈判。
◆意向书具有道义上的约束力
一般来说,在今后的谈判中,任何一方的立场不应与意向书中所明示的立场相去甚远,同时,在对方拒绝之前,订立了意向书的任何一方不得就同一个项目与其他方进行谈判。
◆意向书是项目合作的最初蓝本
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意向书与往后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等,都有着息息相关的承继关系。
§§§第二节意向书的写作技巧及范例
一、意向书的结构
意向书一般由标题、前言、主体和结尾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意向书的标题一般由合作内容、经济合作方式或项目名称、文种组成。如“关于共同开发空气净化机的意向书”、“加盟连锁店意向书”、“合资经营厂意向书”等,使人对合作项目及内容一目了然。也可以直接写为“意向书”。
(二)前言
前言即正文的开头部分。一般写明合作双方在何时、何地就什么项目进行洽谈。为了行文简洁,往往将协议双方分别用括号注明“简称甲方”、“简称乙方”。结束语常用“现将有关意向归纳如下”或“……达成意向如下”引出主体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