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身在天涯,故人未远
孟奕辰怕自己死都死得不安心。
在江湖上待久了,对于孟奕辰来说年少风华时那种青山处处埋忠骨的洒脱,都换做了淡淡的疲倦。尤其是这样月华如霰的夜,心底发酵多年的思念便都冒了出来,淡淡的苦涩,淡淡的甜,既让他倍觉孤寂,又让他感到亲切。
五年前有人杀了扶养他多年的爹娘,有人告诉他他不属于那个村庄,有人带着他来到这恒荒城,然后对他说这里才是他的家。
“如果有一天真的分开了呢?”
五年,他做了这恒荒城城主已经五年。
他也不过二十三岁,还很年轻。可他的心却老了,心一老便喜欢回忆,回忆那些年少轻狂,以及那时候她仰着脸得意张狂的笑。
阿秀是从来不管大家闺秀那一套的。
爹娘也由着她,她便越发骄纵,整日里带着群孩子村南村北疯了个遍,反而惹众乡亲喜欢。
阿秀模样生得好,村里村外差人前来提亲的人络绎不绝,家里的门槛几乎都被踏烂了。
她总是得意的仰着小脸,笑得见牙不见眼,说道:“今天又有人来提亲了,聘礼下了好多,据说家里很有钱呢。”
他还是在树林里的那个茅屋里见到了她,她看到自己似乎很惊讶,对,她还不知道他就是城主吧。
他咧嘴笑了笑,道:“这不挺好嘛,嫁过去就能天天有肉吃了,还有丫鬟伺候。”
她嗫嚅了一阵,忽道:“听说人长得很俊,年少有为呢。”
他觉得喉咙有什么东西卡着,声音却还是顺溜的吐了出来:“这样更好啊,女孩子不都喜欢长得俊的?”
“是啊是啊。”她忽然安静下来,“你就长得够俊了。”
唉,他的傻阿秀。
不过他也真的舍不得她就此嫁给别人的,所以他只想着,久一点,让她陪自己再久一点。然后日子过得快一点,自己再长得快一点,就能赚钱娶阿秀了。
“哎,赵珖。”孟奕辰先惊呼出来,不由得笑了,“他倒是聪明。”
然后回忆又到了那一天,他离开了村子,离开了阿秀。
他还是在树林里的那个茅屋里见到了她,她看到自己似乎很惊讶,对,她还不知道他就是城主吧。
这样的分别让他只觉得恐慌,在漫天火光中他只能够冲阿秀喊着,等我。
然后一别就是五年。
尽管身客天涯,却总似故人未远。
想得久了,身上很凉,心也很凉。
孟奕辰怕自己死都死得不安心。
无论怎样的一步一风景,走不出的还是头顶那轮明月,心中那份牵挂。
孟奕辰放下澄秀,整了整衣服,长舒了一口。
他无时无刻不想回贾元村去看看,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但他也清楚那都是空想了,贾元村被一把大火烧成灰烬,他的阿秀,也不会在那了。
他后来还是打听到了阿秀的消息,她入了石盟,成了剑客,她从无名之辈变成了江湖上闻风丧胆的石盟杀手。
可是剑客的生命都是在刀尖上的,他又天天为此而担心,他怕自己有天死了,却不知道阿秀过得如何,或者,她会不会偶尔想起他……
孟奕辰怕自己死都死得不安心。
浮世的变幻,仿佛只是时间的过往。
他是恒荒城的城主,他背负着守护这座城的责任,所以他想,这辈子是没办法离开这里,去兑现和阿秀的承诺了。
因此,在听说她来到恒荒城的时候,他是十分惊喜的,哪怕她此行的目的是要杀他。
他许久没有表情的脸上忽然浮起一丝笑意,他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在想,如果阿秀来取自己的命,那就给她好了。他只想见见她,哪怕就一眼。
“如果有一天真的分开了呢?”
他还是在树林里的那个茅屋里见到了她,她看到自己似乎很惊讶,对,她还不知道他就是城主吧。
他心里苦笑了一下,笑这命运的变化无常,笑这世道的因缘际会,他走到她面前,用最轻柔的语气对她说:“阿秀,好久不见。”
她在长久的沉默后,缓缓开口:“我在村子里等了你很久,你一直都没有回去。”
他开口想要解释。
她继续说道:“下一次,不要再让我等这么久了。”
再抬首,已是泪水盈盈。
过去的记忆像走马灯一样突然从孟奕辰心底迸出让他一时喘不过气来,是了是了,自己曾经告诉过她的,“如果有一天分离,那就在原地等我。”
他轻轻环抱住面前的女子:“阿秀,阿秀,阿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
那是渡屏河畔一年一度的灯会。
纷扬的树枝,摇曳成令人遐想的梦幻光点,酝腾着淡淡的草叶芬芳。一条河流潺潺淌过,揉碎了天端的阳光。
澄秀今天穿着一身湖蓝色的锦衣,头上虽只是挽着一根白玉簪子,却越发衬得她清丽娇俏。而着着一身深蓝锦袍的孟奕辰站在她身后,依旧是挺拔英俊。
他咧嘴笑了笑,道:“这不挺好嘛,嫁过去就能天天有肉吃了,还有丫鬟伺候。”
两人站在桐湘桥头,孟奕辰将澄秀拉入怀里护住,免得这滚滚人流把她给挤走了。
“都怪你。偏偏跟赵珖和李怀征说在这里等他们,还说在这里站得高,看得远,他们一眼就能看到我们。你看看现在,”澄秀有些埋怨道,“不说他们能不能看到我们,就是看到了我们也下不去啊。”此时桥的两头又涌上不少人来,黑压压的挤成了一片,这边下不去,那边上不来,两边都吵吵嚷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