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海东盛国
安史之乱期间渤海国公然拒不听命朝廷调遣,这说明唐朝已然失去对渤海国的有效管辖。安史之乱结束后唐朝国势也大不如前,更何况在唐朝和渤海国之间还横亘着飞扬跋扈的河朔三镇。唐朝着实无力,也无心隔着遥远距离去恢复对渤海国的实质性管辖。故而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刚刚平定安史之乱的唐代宗下诏,正式册封原忽汗州都督、渤海郡王大钦茂为渤海国王,加授正一品检校太尉。很多学者,尤其韩国学者兴高采烈地据此认为,既然改封渤海郡王为渤海国王,就意味着唐朝实际上承认渤海国为独立主权国家了。笔者对于此种观点绝不认同。渤海国王封号确实高于渤海郡王,但二者都是唐朝治下地方首领的封爵,本质上没有区别。接受唐朝严密统治的西域诸国也都有国王封号,安西都护府治下的毗沙都督府都督就是货真价实的于阗国王。天宝战争前,云南尚受唐朝羁縻统治期间,唐朝也曾进封原南诏台登郡王皮逻阁为云南王。由此可见从郡王到国王的封爵变化只能表明唐朝对受封者的拉拢之意,却说明不了渤海国自此就是独立主权国家。既如此安史之乱后,唐朝和渤海国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哪!依笔者看,起码仍然保持着名义上的统治关系。至于理由有如下几点:
第一、渤海国继续延用唐朝治下地方规格礼制。唐代,用处不同的朝廷文书在级别和用词上有着严格区分。对于实则独立只名为臣下但受朝廷册封的外属国,如:安史之乱后的南诏、回纥等,文书中须用“皇帝问”字样。对于“敌国”或“绝域之国”,如:当时吐蕃、日本等,其首领统治合法性并不依赖朝廷册封,故而其文书多用“皇帝敬问”字样。但唐朝在致予渤海国的文书中依旧沿用朝廷敕书规制。如:唐穆宗曾敕令渤海王子,“举国内属,遣子来朝。祗命奉章,礼无违者。夫入修职贡,出锡爵秩,兹惟旧典,举而行之”。同时渤海国上呈唐朝的奏疏中,渤海王亦尊称唐朝皇帝为陛下,自称为臣。然而在与周边睦邻交换国书时渤海国却断无称臣之字,只称“王言”。可见在规格礼制上唐朝仍与渤海国保持隶属关系。
第二、渤海国继续履行纳质入朝宿卫的政治义务。唐代,地方羁縻州府须纳质入朝宿卫。安史之乱后渤海国仍向朝廷履行该项政治义务,持续不辍派王族子弟纳质入朝。史载,唐代宗时,渤海王大钦茂派大英俊、大贞翰入朝为质。唐宪宗、唐文宗时,渤海王大仁秀派遣王子(王弟)大睿为质。直至唐朝灭亡百余年间,渤海国不断派遣质子入朝宿卫。宿卫期间许多渤海王族子弟还接受唐朝委任于朝廷中任职奉诏听用,唐穆宗就曾委任入朝的渤海质子大定顺、大多英等为卫将军。须知,履行纳质入朝宿卫制度可是地方隶属朝廷管辖的有力明证。
第三、渤海王继续接受唐朝册封和委任。安史之乱后渤海国王继续接受唐朝册封和委任。如:唐代宗曾委任渤海王大钦茂为司空、太尉。唐德宗则委任渤海王大嵩璘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唐宪宗亦委任渤海王大仁秀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相比于委任,册封的政治意义更为重要。只有经过唐朝册封,新任渤海王在国内统治地位方可视为合法。渤海老王病逝后继位新王在未得到唐朝册封前,只许称“知国务”或“权知国务”,直到获得唐朝册封才能正式继位。渤海新王大仁秀、大彝震都曾任权知国务,经唐朝册封后才能正式称王。
第四、渤海国继续接受唐朝下设机构节制。安史之乱期间负责节制渤海国的平卢镇南迁至山东青州,是为淄青平卢镇。平息叛乱后淄青平卢节度使继续行使兼押新罗、渤海两蕃职能,并处理有关渤海国的各项事务直至唐朝灭亡。史载,长庆四年(公元824年)二月,淄青平卢节度使薛平“遣使押领备宿卫渤海大聪睿等五十人至乐驿(在长安附近)”。为接待入唐渤海贡使及各色人等,淄青平卢节度使特在登州建置“渤海馆”。淄青平卢使衙还奏请朝廷修改针对渤海国的各项政令。以上种种皆可视为,淄青平卢节度使具体履行押领节制职能的佐证。
第五、渤海国继续接受唐朝派驻官员。唐代羁縻统治制度始终坚持“华官参治”原则,即朝廷必在地方羁縻州府派驻汉族官员以为监押。安史之乱后唐朝依然派遣长史常驻渤海国,《全唐文》记载,唐文宗在给渤海王大彝震的敕书中称,“妃及副王、长史、平章事各有赐物”。可见至少在唐文宗时期,代表朝廷的长史仍旧派驻在渤海国履行监押政务的重要职能。
以上几点足以表明,安史之乱平息后唐朝继续领有对渤海国主权,渤海国也绝非什么主权独立国家。那么问题来了安史之乱腰斩大唐盛世,趁着唐朝中衰,吐蕃、南诏政权等都曾干过落井下石的卑劣勾当。渤海国为何不肯借此良机向唐朝发难或者干脆彻底摆脱唐朝,进而实现国家真正独立哪!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三:其一、自渤海王大钦茂奉行唐化政策力倡“文治”以来,渤海国人心思定倾慕华风向往内地。渤海国内已无复大武艺时穷兵黩武的好战思潮,自然不会像吐蕃、南诏、契丹、奚等那样为攫利而起衅于唐。其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别看唐朝国势中衰但其尚存实力亦不是渤海国可以野心觊觎的。真要是同唐朝撕破脸皮,渤海国未必见得能沾到便宜。在这一点上,吐蕃、南诏可就没有渤海国看得明白。吐蕃、南诏一度侵吞唐朝大片国土,但唐朝在缓过劲儿来以后接连还以一系列漂亮反击战。逼得南诏与唐朝重新结盟,打得吐蕃签订《长庆会盟》重申舅甥之好。后来唐朝又剿灭南下的回鹘汗国,重收契丹、奚两番,当年落井下石的恶邻们都被唐朝收拾个遍。唯独明智的渤海国得以独善其身。其三、渤海国赖以对唐朝经贸为其生存根本。在国内不愿打仗且打仗又未必能赢的情况下,维持同唐朝隶属关系,巩固与唐朝经贸往来才是最为明智选择。故而安史之乱刚刚平定,渤海国便立即恢复此前同唐朝中断的政经关系。渤海国主动献上殷勤而唐朝当时正满目狼藉,出于稳定边疆考虑唐代宗这才不计渤海国往日忤逆之举,晋封渤海郡王为渤海国王。当然唐朝恢复忽汗州都督府后也非常知趣,对待渤海国完全比照于那些半自治地方藩镇(如:河朔三镇),基本对忽汗州(渤海国)各项内政要务不加干涉。只当渤海国依规上奏王位更迭,或渤海国内出现其它重大变更必须请示朝廷时,唐朝才会行使审核权并且一律照准允之。
唐朝与渤海国之间的良好默契使得双方关系愈发紧密。仅以经贸为例,几乎每年都有来自渤海国的方物运抵长安,有时一年数次。大历八年(公元773年),渤海王大钦茂于四月、六月、十一月、闰十一月、十二月,先后五次遣使入朝贡献方物。待至平卢镇南迁淄青,大批渤海贡使和商旅亦随之云集至山东,根据《旧唐书》记载,大历年间,淄青一带“货市渤海名马,岁岁不绝”。当时渤海贡使及商旅往还不断,为能有效管理并促进双边经贸往来,唐朝特在登州都督府“城南街东”设置“新罗、渤海馆”。其中的渤海馆专门用于接待过往渤海贡使和商贾。山东登州也因此成为唐渤互市贸易的新经济中心。是时,登州口岸常有大量渤海国船只停泊,入唐求法的日本和尚圆仁在登州口岸就曾见到“渤海交关船同泊彼浦”的蔚为场面。继先前鸭绿江朝贡道后,史学家又将从渤海王城经由海上抵至长安的线路,命名为新朝贡道。为达规范管制果效唐朝还责令淄青平卢节度使兼押渤海,代表朝廷经营节制涉及渤海国的各项事宜。开成年间,渤海国运输熟铜来唐货易,淄青平卢节度使因之奏报朝廷“请不禁断”。这也表明即便在中晚唐时期,淄青平卢节度使仍在履行着节制渤海国职能。
很多人抨击唐朝对渤海国的统治只限于名义上,而且这种统治完全是以双方经贸和文化紧密联系为依托。但在笔者看来这种统治关系的含金量,其实并不比真刀真枪武力占领的统治关系低。且不说双方经济和文化层面交流密切,促进了唐朝与渤海国共同繁荣发展。进入中唐时期,唐朝与渤海国关系依旧非常和睦。诚然安史之乱期间渤海国种种忤逆举动令唐朝着实愤慨。但平息叛乱后渤海国坚持向唐朝称臣纳贡,主动维系同唐朝的政治隶属关系,当然了唐朝基本也不干涉渤海国内政。但渤海国的长期坚持化解了唐朝先前耿耿猜忌,在肯定渤海国对朝廷谦恭敬顺同时,唐朝也把渤海国视为地方忠实臣属的典范,所以唐朝才会对渤海国有“朕记人之长,忘人之短”及“卿既尽诚节”的评价。正如前文所言,长期密切交往大大促进双方互相认同和彼此融合,故而“地虽海曲,常习华风”的渤海国才能做到同唐朝“疆里虽重海,车书本一家”。晚唐诗人温庭筠也正是据此,坚持认为渤海国与内地“车同轨,书同文”,既同属一个文明又同为一个国家,而这也是对唐朝与渤海国关系的最好诠释。
得益于同唐朝之间良好关系,渤海国发展也进入至快车道。通过多年密切交往,唐朝看到渤海国对朝廷始终谦良恭谨,这与飞扬跋扈的河朔三镇形成鲜明对比。唐朝自是对渤海国非常信任,并将其视为朝廷在东北地区的有力助援。为制衡河朔三镇中位于幽州的卢龙镇,唐朝决心大力扶持渤海国。基于此种考虑唐朝默许渤海国收服北方黑水靺鞨,渤海王大仁秀时期(公元818年—公元830年),渤海国吞并了忽汗海(即镜泊湖)以北的靺鞨部族,包括:铁利、拂捏、越喜、虞娄等靺鞨部族,大仁秀直接在当地委任官吏施行统治。而其余黑水靺鞨诸部亦受到渤海国控制,黑水都督府随之解体。除了向北扩张,收服黑水靺鞨,渤海王大仁秀还在东南方向对新罗大举用兵。新罗被打得大败被迫退至浿江(今大同江),筑长城三百里以抵御渤海国。到渤海王大仁秀在位期间,渤海国发展达至鼎盛。根据《新唐书》记载,渤海国建立之初“地方两千里,编户十余万”,人口仅约五十余万。待至渤海国鼎盛时“地方五千里,兵数十万”,人口约三百万左右。疆域内化设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一百三十余县。是时,渤海国经济繁荣、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被世人赞誉为“海东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