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渤海建国
既然是接受唐朝统治的地方,羁縻州府在享受相当程度自治同时也必然要肩负诸多义务。
首先,地方羁縻州的都督刺史必须由朝廷直接任免。册封任命时朝廷会赐予其“玄金鱼符”与“印章、袍带”。地方羁縻州府的都督、刺史去世或因故不能视事履职时,亦须由朝廷“诏册立其后嗣”。未经朝廷册封批准各地方羁縻州的酋长首领不能擅自立为王侯,更不允自封都督刺史,否则即视为公然违制悖逆朝廷。此外朝廷可以直调地方羁縻州的都督刺史到内地任职。地方羁縻州府的都督刺史触犯朝廷法度时,朝廷还会对其加以严厉惩戒。举个典型例子,唐朝曾设立瀚海都督府管辖回纥诸部。唐玄宗时期,河西节度使王君彘与回纥素有怨隙因而诬陷回纥谋反,不明真相的唐玄宗竟将回纥首领兼瀚海大都督承宗流放岭南瀼州(今广西上思),承宗最终死于贬所。而承宗之子伏帝难则被唐玄宗更立为新任瀚海大都督。
其次,地方羁縻州要对朝廷负责并严格执行朝廷颁布的政令。地方羁縻州的都督刺史必须忠于朝廷,奉唐朝为正朔保证职贡不阙。又要定期派使朝贡,按时遣子弟入长安为质子。还要治理民众守好各自领地封疆为唐朝守土防边,贯彻执行朝廷颁布的各项政令。天授元年(公元690年),武则天诏令全国普建大云寺,远至西域的龟兹、疏勒、碎叶等羁縻州府纷纷奉诏建立大云寺,从这一件事上即可足见朝廷号令权威。当各羁縻州府之间发生纠纷时朝廷还会直接予以干预,敕令各方“整齐所部,不得交相侵掠”。为保证朝廷政令畅通及加强对北方诸羁縻州府管理,也便于各部酋长首领入长安朝觐,唐朝大力修筑栈道馆驿。灭亡东突厥、薛延陀后,在东突厥故地修筑“参天可汗道”、“置六十八驿”。灭西突厥后,又在西突厥地“开通道路、列置馆驿”。栈道馆驿的广泛建设大大强化了唐朝对边疆地区的管控。
对于那些拒不履行职责,不遵朝廷政令甚至公开叛乱者。唐朝还会以“无蕃臣礼”为由罢免其官爵,取缔其封号并发兵征讨直至“更立君长”。唐高宗时,朝廷册封的朝鲜王、辽东州都督原高句丽末代君主高藏因谋逆未遂,被朝廷发配到西南地区的邛州后来死于偏远贬所。显庆五年(公元660年),松漠都督府第二任大都督大贺阿卜固擅敢勾结奚人叛乱。唐定襄都督阿史德枢宾等平定叛乱擒获阿卜固并献俘于东都,作为惩罚朝廷罢黜了阿卜固官职,将松漠都督职衔改授于大贺窟哥之孙李尽忠担任。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毗沙都督尉迟眺(即安西都护府治下的于阗国王)暗中勾结突厥以及西域一些蕃国,图谋反叛唐朝。安西都护杜暹探知情况立即发兵征讨,斩杀尉迟眺及其党羽五十余人同时“更立(于阗)君长”。
再次,朝廷有权指挥征调地方各羁縻州府军队。唐朝规定,各地方羁縻州府的军队必须服从朝廷调度,并负有协助配合唐军征伐及戍防义务。为此朝庭备有专门玉玺称为“天子信宝”,特以调遣各羁縻州府兵马。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唐朝灭鞠氏高昌时即征调突厥、契苾部骑兵数万,唐朝灭龟兹时又征“发铁勒十三部兵十万讨之”。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西突厥可汗贺鲁谋取唐朝西、庭二州,唐朝征调回纥骑五万及府兵二万合击之。显庆年间(公元656年—公元661年)初,唐朝擢苏定方为伊丽道行军大总管督率回纥婆闰等穷讨贺鲁。在唐朝集结的多族兵马围攻下阿史那贺鲁被打得大败,西突厥汗国也终为唐朝所灭。史籍文献中关于唐朝征调地方羁縻州府兵马参与戍防的记载也有很多,根据韩愈的《乌氏庙碑铭》记载,开元年间,唐将乌承玼就曾征调黑水靺鞨、室韦骑兵五千,助其戍防边地。
这里需要说明,唐代众多羁縻州府中确实存在极个别有名无实的情况。龙朔元年(公元661年),新崛起的阿拉伯帝国灭亡了波斯萨珊王朝,怀揣亡国之恨的波斯王子俾路斯远赴长安向唐朝请求军事援助。唐高宗认为这是一个控制波斯的难得机会,派使臣王名远由西域入中亚,于波斯疾陵城(今伊朗扎博勒)设立波斯都督府,并以卑路斯为都督隶属安西都护府。后来为更好利用俾路斯的王室血统,唐朝又加封其为波斯王。然而波斯都督府距阿拉伯帝国核心统治区太近,同时又离唐朝本土太远,唐朝就是有心相助也鞭长莫及。更何况唐朝当时正忙与吐蕃交战,实在没有精力余力去经营波斯及遏制阿拉伯势力的扩张。在阿拉伯军队不断进逼下没几年功夫波斯都督府便为阿拉伯人所灭,卑路斯也沿着丝绸之路逃回长安。为安慰卑路斯,唐高宗授予他右威卫将军之职,又专门为他在长安修建一座拜火寺。但从始至终唐朝未在遥远的波斯施行过实质性统治,波斯都督府也仅是有名无实,只不过名存有司而已。
综述以上除极个别情况外,在唐朝倾力打造的羁縻统治体系下,广阔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确实被实质性地纳入到唐朝疆域和统治中。既如此作为唐朝统治下的地方,任何羁縻州府都不可能拥有只有独立国家才享有的国家主权。但总有那么一群居心叵测之徒,借口羁縻州府拥有地方自治权、军队甚至国王或可汗称号。就罔顾事实妄自鼓噪,说什么唐代羁縻州府都应算作独立的国家或地区而非唐朝国土。殊不知,此等荒谬言论只能彰显鼓噪者的无知罢了。
其实历史上的匈奴汗国、突厥汗国等北方游牧政权,也都是采用类似唐朝羁縻制度的统治方式来治国的。汉代匈奴汗国就将其广阔疆土划分为三大行政区。一是单于庭,直辖匈奴中部地区;二是左贤王庭,治理匈奴东部地区;三是右贤王庭,管辖匈奴西部地区。左贤王、右贤王各管辖着汗国三分之一疆土,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大小政务。作为单于属下,左贤王、右贤王地位何其位高权重可见一斑!再说隋唐时期的突厥汗国,论集权程度,突厥汗国还不如匈奴汗国。实质上,突厥汗国就是一个由诸多突厥部族组成的松散政治联盟。各部酋长各领本部兵马,自辖本部内务,独立自主性极强,堂堂突厥大可汗只能算作突厥部族联盟盟主。
内地所以能够施行中央集权统治制度,究其原因是深受内地固有的封建小农经济和法家集权思想,以及耕地对劳动力束缚等诸多因素相互综合影响所致。再看北方游牧社会的经济模式及社会发展水平都与内地有着天渊之别。就算强行将内地的中央集权制度移植到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也照样会水土不服难以奏效。反倒是宽松灵活的部族制、羁縻制更能适合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不知那些质疑羁縻制度的所谓“学者”,是否了解这些起码的政治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