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食物搭配有禁忌(1)
历代医家,对人们日常生活的饮食宜忌极为重视。他们要求人们,不仅是要注意饮食清洁,以免因进食不洁、不当而引起的各种病,而且还需要注意食物的合理搭配,科学搭配食物,蕴含着丰富的中医理论,充分体现了祖国医药学的食疗食养的养生观。
1.错误的食物搭配有害
在人们的日常饮食中,确实存在食物相克的现象。食物相克,就是指食物之间存在着相互拮抗、相互制约的关系。
由于在饮食(烹调)中食物搭配不当,而引起中毒反应(慢性过程),影响人体消化吸收食物营养,甚至产生疾病、危害健康的现象。但是在人们饮食误区、民间流传的相克食物中,有许多是由于误解和以讹传讹的,其集中反映为3个方面:
一是季节性问题误认为是食物相克。如夏季,天气炎热,人体出汗多,消化器官功能减弱,食物冷热不均或凉性食物与油腻食物相伴,容易引起消化系统疾病,如我国民间流传的黄瓜与花生米相克;日本人认为冰与油炸虾犯忌,皆属此类。又如田螺等贝类在产卵季节,卵巢会产毒素,此时(季节)食用可能引起中毒。日本人误认为田螺与荞麦相克,其实与荞麦无关。
二是食物本身有毒,两种食物搭配时,其中的一种本身有毒,所谓相克的食物不过是受了牵连。如日本人认为鳝鱼与梅干相克。其实是梅干肉中含有苦杏仁苷,在人体消化酶的作用下,分解并生成氢氰酸和苯甲醛,是可能产生中毒的原因。鳝鱼只不过是受牵连而已。因为鳝鱼富含脂肪,多食了充其量最坏的是令人腹泻而已。
三是食物变质,如虾蟹鱼类,腐败后会产生有害人体的胺类,不慎食之,极易引起中毒。如进食前后曾食其他食物,常易误认为食物相克。
至于真正的食物相克,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相互排斥作用
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所含的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而互相排斥,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久而久之,导致某些营养物质缺乏。
(2)因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
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的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中毒。
(3)破坏机体生理的动态平衡
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同食后,从中医角度讲,在人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或温热效应,破坏了人机体生理的动态平衡,如同属寒凉之性或同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火燥之性的食物,食后令人生热、生寒、起燥或多痰。
按以上标准衡量,真正的食物相克为数并不多。本书向读者介绍食物相克的目的,是提倡科学饮食,希望人们不要盲乱饮食,凡不宜相配搭的食物就应当分开来食,注重合理配餐、进食,改善营养结构,重视发挥食物营养的协同作用,提高营养价值,避免食物间相克现象,趋利避害,保障健康。
2.肉类食物不宜搭配的食物如今,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食物配伍问题了。因为有的食物,与某些食物搭配,可以增加营养;而如果与另外一些食物搭配,则可能会危害身体。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食物之间的配伍,以保证健康。
(1)猪肉不宜搭配的食物
1牛肉
有些家庭主妇喜欢将牛肉与猪肉一起烹调,他们认为猪肉多油,牛肉味香,两者一起食用,味道更鲜美。但是,从中医的角度来说,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温,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性味有所抵触,且同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因此最好不要将二者同食。
2芫荽
芫荽又名香菜,辛温,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如果将二者同食对身体有损害,芫荽可去腥味,与羊肉同吃相宜。
(2)牛肉不宜搭配的食物
1栗子
由于栗子中的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铁、磷及钙发生反应,削弱其营养价值,且二者为人体不易消化,同炖共炒皆不适宜。
2韭菜、小蒜、生姜
因牛肉甘温、补气助火,而白酒、韭菜、小蒜、生姜,为大温大辛之品,配以牛肉是火上加油,使人吃了发热动火,以致引起牙齿炎症,故应忌同食。
(3)羊肉不宜搭配的食物
羊肉性味甘热,具有益气补虚、温中暖下的作用,被视为“补阳”的佳品。但中医认为,吃羊肉时,有以下几种禁忌:
1醋
酸味的醋具有收敛作用,不利于体内阳气的生发,与羊肉同吃会让它温补作用大打折扣。
2西瓜
中医认为,吃羊肉后进食西瓜容易“伤元气”.这是因为羊肉性味甘热,而西瓜性寒,属生冷之品,进食后不仅大大降低了羊肉的温补作用,且有碍羊肉的消化吸收。
3茶
茶水是羊肉的“克星”.这是因为羊肉中蛋白质含量丰富,而茶叶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吃羊肉时喝茶,会产生鞣酸蛋白质,使肠的蠕动减弱,大便水分减少,进而诱发便秘。
4南瓜
因为羊肉与南瓜都是温热食物,如果放在一起食用,极易“上火”.同样的道理,在烹调羊肉时也不应放辣椒、胡椒、生姜、丁香、茴香等辛温燥热的调味品,特别是阴虚火旺的人更应格外注意,为了防止“上火”,不妨适当放点凉性的食物,如涮羊肉时可放点豆腐。
(4)兔肉不宜搭配的食物
1鸡肉
鸡肉性味为甘温或酸温,属于温热之性,补虚为其主要功能。而兔肉甘寒酸冷,凉血解热,属于凉性,冷热杂进,易致腹泻,故二者不宜同食。另外,兔肉与鸡肉中都含有激素与酶类,进入人体后会发生反应,产生不利于人体的化合物,会刺激肠胃道,导致腹泻。
2姜、芥末
兔肉酸寒,性冷,而干姜、生姜辛辣性热,性味相反,易致腹泻。故烹调兔肉,不宜加姜。同样道理,芥末性温,能温中利窍,通肺豁痰,利膈开胃,也不宜与兔肉同食。
3柑橘
柑橘是一种营养丰富的水果,果肉和果汁中含葡萄糖、果糖、蔗糖、苹果酸、胡萝卜素,其性味甘酸而温,多食生热。兔肉酸冷,食兔肉后,不宜马上食柑橘。尤忌多吃,多吃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而致腹泻。
3.海鲜类食物不宜搭配的食物
海鲜类食物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和维生素,与之搭配的食物不当,中毒率极高。
(1)不宜与鲤鱼同食的食物
1狗肉
《饮膳正要》指出:“鲤鱼不可与犬肉同食。”理由是狗肉性温,补中益气,温肾助阳,属温养强壮食品,而鲤鱼乃利水通下食品,二者同食相克。
2小豆藿